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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820025902869/2018-444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越街委〔2018〕77号 公开日期: 2018-09-21 08:56
发布单位: 小越街道 有效性: 有效

上虞区小越街道关于“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方案

越街委〔2018〕77号

各办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高水平推进“五水共治”,切实巩固提升治水成果,有力夯实“工贸小越、品质小越”建设基础,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落地,根据省、市、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方案,现就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制订如下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类、生活小区类和其他类等三大类为建设单元,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通过全面推进截污纳管,建立完善长效运维机制,基本实现全街道污水“应截尽截、应处尽处”,推进河道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河湖水生态安全保障进一步提升。2018年,以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类、生活小区类和其他类等三大类为建设单元,完成污水管网底账、污水处理能力和各类污染源摸排,形成整治项目清单。到2020年底,力争全街道达到“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标准。

二、主要任务

(一)深度排查

“点、线、面、网”结合,系统全面对全街道内所有排污单位、区块情况进行地毯式排查,特别要突出街区、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等重点区块,做到无遗漏、无盲点。

⒈全面查清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类、生活小区类和其他类等三大类建设单元的截污纳管情况,重点查明污水排水体系、雨污有无混接等问题。

⒉全面查清污水收集管网建设运行情况,全面测绘并厘清现有管网系统布局走向、管网底账。查明重点区块、重点单位管网是否覆盖、管网是否存在错接、漏接、淤积、错位、破损、溢漏等结构性和功能性缺陷。

3.全面查清排污(水)口整治情况,重点查明排污(水)口是否按规范设置、是否存在异常排污等情况。

4.全面查清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情况,重点查明规模以上养殖主体的池塘、设施大棚、工厂化养殖等尾水是否存在直排现象,是否建立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及设施建成后的运行维护等情况。

(二)制订方案

根据职责分工,各分管线(分组)组长牵头相关办公室按照建设方案和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厘出问题短板,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挂图作战。

1.系统谋划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制订相应改造提升方案,确保每个区块污水都能得到收集、处理。

2.存在问题的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类、生活小区类和其他类等三大类基本建设单元内的所有排污单位、区块,要结合实际制订“一点一策”治理方案,确定项目表、时间表和责任表。

3.列入尾水生态化治理(改造)试点的水产养殖示范场(点),要制定水产养殖尾水生态化治理(改造)方案。

(三)全面整改

参照住建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排水口、管道及检查井治理技术指南(试行)》,按照项目化推进、清单化管理的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有效整治。

1.深入开展街区雨污分流改造,做到“能分则分、难分必截”。对2年内将拆迁改造和确因条件限制难以实施改造的区块、排水户,根据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建设临时截污设施,防止污水直排;现有截流式合流制排水系统,条件成熟的必须进行改造;阳台污水合流制的小区应进行分流改造;新建小区必须严格实行雨污分流,阳台应设置独立的污水排水系统。

2.全面开展街区和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老旧管网修复和改造,打通断头管、修复破损管、纠正错接管、改造混接管、疏通淤积管。

3.深入开展企业内部和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雨污分流改造,做到厂区可能受污染的初期雨水、工业废水、生活餐饮污水的清污分流和分质分流。

4.按照“培育一批示范企业、集聚一批小散企业、消减一批危重企业”的总体思路,深入开展散乱污企业和小作坊、小餐饮等其他类建设单元的雨污分流改造。

(四)加快建设

立足当前、结合长远,抓紧规划实施一批街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着力解决污水处理设施超负荷运行等问题。

1.加快污水收集管网特别是支线管网建设,重点区块雨污分流改造与污水收集管网延伸工程做到同步配套。新建城区必须实行雨污分流、管网配套。

2.提高水产养殖尾水循环利用率,提高尾水生态化处理设施建设率,建设若干淡水养殖尾水生态化治理(改造)示范工程项目,以生态养殖、健康养殖为导向,采取先进技术优化养殖模式,减少尾水排放。

(五)建管并举

加强对已建排水设施的日常养护,建立完善已建管网移交和档案管理制度,严格实施管网巡查、检测、清淤和维修等机制,切实落实日常养护、管理责任。

1.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建立完善污水处理设施第三方运营机制。

2.全面实施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制度,依法核发排水许可证,切实加强对排水户污水排放的监管。工业企业等排水户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向街区污水管网排放污水,并符合排水许可证要求。

3.推进水产养殖尾水生态化处理设施出水的水质监测工作,确保出水水质达到排放要求。

4.坚持对水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持续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对于应当申领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排水户,未取得许可证或不按照许可证要求排放污水的,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步骤安排

(一)摸排筹备阶段。2018年,全方位开展排查,全面厘清管网底账、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各类污染源,形成整治项目清单。

1.7月开始,街道各分管线组长牵头相关办公室成立专业调查队伍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全面开展深度排查。2018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全街道所有污水处理设施和各类污染源排查,全面完成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情况排查。

2.全街道在11月底前,在深度排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各分管线(分组)组长牵头相关办公室制订整治方案,厘出问题短板,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挂图作战。

(二)全面实施阶段。从2018年7月开始,按照“边摸排、边设计、边整治”要求,到2020年底,全街道基本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雨污全分流、处理能力相配套,力争全街道达到 “污水零直排区”标准。

(三)建设验收阶段。严格执行验收标准,按照清单化管理、创建好一个验收一个的要求,精心组织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类、生活小区类、其他类等三大类建设单元验收和街道整体验收。健全落实各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长效运维机制,持续巩固提升建设成果。

四、职责分工

为切实加强对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领导,决定成立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马百根任组长,党群副书记石建霞为常务副组长,党委委员、副主任徐富强和党委委员、副主任郑飚和副主任吴建裕为副组长,各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污水零直排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建设行动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查等工作。

工业商贸办: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类建设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指导督促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类建设单元的建设工作;负责工业企业污水进入排水管网前预处理达标的日常监督工作,加强对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证的批后监管,强化对污水预处理设施和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工业企业违法违规排污行为。

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生活小区类建设工作和其他建设单元建设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指导督促生活小区类建设单元的建设工作;牵头街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养护、排水管网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建设和维护、排水许可证的核发和管理;对接落实农村生活污水运行维护;指导督促开展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开展街区雨污分流和精细化截污纳管的改造提升,开展相关设施管网建设的设计审查、质量监督和项目验收等工作。做好其他产生污水的企事业单位(如机关团体、医疗机构、学校和培训机构、商业单位、运输单位、星级饭店及景区、成品油仓储企业及加油站等)、个体经营户(如餐饮、宾馆、洗浴、洗车修理、农贸市场、沿街商铺等)等污水排放问题的治理。依法查处建设工地及其他排水户违法违规排水等行为。做好市场内部污水管网排查和雨污分流工作。

农业农村工作办:负责街道和村河道入河排污(水)口的排查汇总登记,做好河道水质跟踪工作;做好水产养殖、畜禽养殖、农资废弃物、农药减量化等农业面污染整治工作。

社会事务办:做好“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宣传、报道,利用媒体、网络等平台发动各方力量参与和监督,提供舆论支持。

财政所:负责结合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做好资金保障。

国土所: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先保障必要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用地,并配合“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提供地下水监测相关信息。

市场监管所:负责指导督促各类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等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前期排查,并配合开展验收。

卫生院:负责内部污水管网排查、截污和雨污分流工作,加强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医疗废液的规范处置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是“五水共治”在新时期的基础性、标志性工程。街道各办线要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把“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作为解决“反复治、治反复”问题、高水平深入推进“五水共治”的关键之举,摆到重要位置,做到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协同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二)精心组织实施。街道各办线要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细化要求、明确分工,确保建设工作有序有效推进。坚持规划引领,在污水管网和处理设施建设布局上加强区域统筹。坚持协同作战,在散乱污和低小散行业整治工作中形成合力。坚持打组合拳,建设工作要与“五星3A” 、“三改一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等有机结合,统筹考虑、同步推进。

(三)落实要素保障。街道将统筹整合相关渠道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强化技术保障,积极引进第三方力量,大力推广使用排水管道电视检测等探测技术,确保“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圆满完成、取得实效。

(四)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机制,强化督考问责,由街道人大工委、纪工委对“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开展不定期督查,对实施进度滞后或存在较多问题的相关办线和责任人,进行通报、约谈直至问责。

(五)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等媒介的舆论导向作用,积极引导各类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志愿者队伍参与“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加强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增强企业商户环保自律意识,自觉履行治水社会责任。加强信息公开,拓宽公众参与平台,畅通监督渠道,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建设的浓厚氛围。

附:小越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越街委(2018)77号——“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方案.doc

                                                   中共小越街道工作委员会

                                                       小越街道办事处

                                                       2018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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