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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90534/2019-000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9-01-02 08:22 | |
发布单位: | 教体局 |
上虞区教育体育局关于二〇一八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和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 ||||||||||||||||||||||||
全区各学校、幼儿园、学区办,机关各科室: 现将2018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和寒假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学期结束和下学期时间安排 1.2018学年第一学期于2019年1月27日(农历十二月廿二日)结束。各学段期末考试(评价)、学生寒假时间详见下表。
2.教师寒假及下学期师生报到时间安排见下表。
3.下学期教学时间安排:2019年2月20日至2019年7月3日,共20周。 二、学年结束阶段重点工作 1.抓好安全教育和管理。 (1)开展“学生安全千万家教师家访活动”。要组织教师开展重点对象的安全家访活动,逐班排查,建立留守儿童家庭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家庭名册,做到一个不漏,确保家访的覆盖率100%;要根据排摸情况分片划定责任区,在1月30日前由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带队,逐一走访并做好走访记录;要向家长发放防食物中毒、交通安全、治安安全等方面的宣传材料,要求其履行监管和教育责任,宣传材料发放后要请家长签收,走访结束时应请家长签字确认,回执单统一交学校保存,建立“学生安全千万家教师家访活动”档案。 (2)突出抓好安全防范。寒假是火灾、食物中毒和交通事故频发期,各校要突出重点,加强预防。要利用绍兴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围绕防火灾、防食物中毒、交通安全等主题对学生和家长进行警示教育和引导,并完成“2019年绍兴市中小学生平安寒假专项活动”安全作业;各职业学校要做好假期实习学生的安全教育,会同企业落实对实习生的安全管理措施;山区学校要特别重视对学生的森林防火教育,严禁中小学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预防和减少假期安全事故的发生。 (3)加强隐患排查整改。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要对半年来的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总结,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管理工作,抓实存在问题的整改,不留后患。对安全重点部位落实常规检查,要特别加强食堂卫生、饮用水的安全管理和卫生检测;对制度建设、安全责任、应急机制等进行一次自查自纠。要落实维修、基建项目的安全监管,加强学校门卫管理,落实暑期校园、学生宿舍值班和巡逻,落实岗位督查制度,严防外来人员对师生的伤害。区教体局将在寒假期间组织人员开展安全工作明查暗访活动。 2.规范期末阶段办学行为。在期末阶段,各校(园)要落实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减负”工作有关规定,切实规范办学行为。要开足开好音、体、美等课程,严格控制课外作业量,严格执行学生在校时间规定。要引导学生和家长正确对待考试和分数,严禁公布全体学生的考试成绩和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要认真组织教师撰写评语,客观公正评价学生。 3.做好期末总结评比等工作。各校(园)要根据教体局规定要求,认真做好本校(园)期末工作安排和年度工作总结评比,精心谋划新年度工作;要按照相关考核条例,严格规范、认真细致地做好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要按规定做好对学生的考核考查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完成各类教育教学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开好休业式,切实加强对学生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教育。 4.认真做好慰问帮扶等工作。各校(园)要重视做好困难教职工家庭、离退休教职工慰问活动,认真落实离退休教师的“二项待遇”。要一如既往地抓好家庭困难教职工的慰问工作。要继续关注“三困生”,爱心帮扶做到一个不少、一人不漏,并及时向乡镇(街道)政府、家长汇报联系,取得配合支持,送去关爱与温暖。 5.加强学校财务基建和资产管理。各校(园)要全面清点固定资产,建立台帐,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对学校贵重物品要妥善安置,专人负责,防止固定资产流失;要切实做好部分学校基建工程收尾工作,包括工程土建竣工验收、综合验收;土建决算审计、财务决算审计;“两证”申领及建设档案的建档、移交工作。假前,做好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自查工作,按要求及时向教职工公布财务收支情况。高中学校要按照“多还少不补”原则,如实结清代管费用,并在校务公开栏公示。要认真做好2019年度财务预算和 2018年学校年度财务决算工作。 6.抓实师德师风建设。要高度重视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切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深入推进“党建全域提升年”、“五星育人、三名争创”活动;开展“四风”问题自查自纠,严防整治“五类主要问题”;贯彻执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深入开展“不忘初心,争做优秀引路人”和“教坛闪光”等专题师德教育活动,引导广大教师争做“四有”好教师;严格落实中央“新八项规定”精神、教育部“六条禁令”及廉洁从教相关规定。坚决杜绝在职教师违规出入高档娱乐场所、有偿家教、酒驾醉驾、黄赌毒、推销商品等违纪违法行为,树好人民教师形象,提升系统行风测评满意度。 7.有效安排寒假学习生活。寒假期间,义务教育段学校一律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办班、补课活动,不得推迟学生放假或要求学生提前报到,或变相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等。普通高中教学及假期安排,可根据学选考时间进行适当微调,但须报经区教体局分管领导同意后实施。要科学指导学生安排好寒假的学习和生活,合理布置作业,有效控制文化课作业量,确保开学后及时批改反馈,确保绝大多数学生能如期完成。要增加安全教育、社会公德、体育锻炼等有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作业,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社区实践活动。各校(含训练基地和集训点)要做好冬训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特别是抓好集训期间的教练员日常管理和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保证训练时间与质量。各学校寒假期间要按规定向社会开放体育设施,因故不能开放的要向社会公告,并报体发中心备案,寒假开放情况纳入2019年学校年度工作考核。各校(园)要在放假前通过集中教育、微信公众号、校园网、家校通等途径,开展文明创建相关内容的宣传,加强对学生文明出行、健康生活的引导,争做文明市民,自觉抵制不良文化的侵蚀。各校(园)要鼓励家长利用假期开展研学旅行活动,积极体验城乡变化,感受改革开放40周年祖国发展成果,增长见识和能力。同时要积极落实区委、区政府“文明迎新春”各项要求,周密部署组织广大中小学生开展“我们的节日”、“垃圾分类”、“五水共治”、“小交警”、“文明出行”、“烟花爆竹劝禁”、“移风易俗”等为主题的各类志愿服务和体验活动,不断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升文明素养。 8.严格落实护校值班规定。各校(园)要严格行政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加强假期护校(园)值班与保安值班,严禁值班人员擅离职守,确保值班正常和联络畅通。寒假期间,完小以上学校都要安排人员轮流值班;乡镇(街道)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值班人员要做好文件、信件、电话处理工作,坚持每天收阅“系统信息平台”。要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一把手”请假报告制度的通知》规定,按程序办理手续。寒假期间,各校(园)领导班子成员必须有一名在本区。乡镇(街道)中心小学以上学校 1月26日前将值班名单报教体局办公室(陈颖)、安全科(郑立忠),届时将进行抽查。寒假期间,要保持校园环境干净、整洁。
绍兴市上虞区教育体育局 2018年12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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