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人名称: 浙江省上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 采购项目名称: 浙江省上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曹娥街道萧绍运河(曹娥段)及4个村(光明村、贺盘村、越爱村、狮子村)沿河截污设施委托运维服务(二年)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 FS2018108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18-12-26
七、 定标/成交日期: 2019-01-21
八、 中标/成交结果:
合计(元): 621500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备注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浙江省上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曹娥街道萧绍运河(曹娥段)及4个村(光明村、贺盘村、越爱村、狮子村)沿河截污设施委托运维服务(二年) | 1 | 项 | 621500.00 | 宁波水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杨木碶路666号和美城5号楼三单元201室 |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余培铨,金剑,项洪佳,李琴,徐阔伟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一、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浙江广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小梅
联系电话: 0575-81262322
2、采购人名称:浙江省上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葛先生
联系电话: 1385858977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绍兴市上虞区财政局
联系人:许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5-82130212
传真:0575-82130212
地址:绍兴市上虞区体育场路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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