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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067/2019-5548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9-10-23 10:11
发布单位: 区审计局

绍兴市上虞区审计局关于审计绍兴市上虞区e游小镇管理委员会党工委书记、主任张铭军任期经济责任的审前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经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由上虞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11月4日起,对上虞区e游小镇管理委员会党工委书记、主任张铭军同志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业务与财务管理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范围:张铭军同志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任上虞区e游小镇管理委员会党工委书记、主任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重大事项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二、审计内容: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上级党委和政府、本级党委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情况;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情况;有关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重大经济决策情况;单位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国有资产的采购、管理、使用和处置情况;重要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管理情况;有关财务管理、业务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以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情况;机构设置、编制使用以及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履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以及本人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所在单位廉政建设情况,“三公”消费以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情况;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

三、审计实施时间:2019年11月4日起。

四、审计人员纪律:审计人员审计期间,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八不准”工作纪律等各项廉政规定。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举报电话:区委组织部82213801、区审计局82213713

                                                         2019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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