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级化工人才公共实训中心及研究院项目设计答疑纪要及招标补充说明通知
本工程收到提问:
1、问:请提供规划设计条件书,明确的设计任务书,准确的用地红线图。
答:以总图的红线为准,设计任务书详见招标文件。
2、请明确招商引进的研究院是哪个大学或者哪个学院,具体有什么功能?
答:天津大学浙江绍兴研究院是浙江省与天津大学省校战略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协议,天津大学浙江绍兴研究院将落户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首批建设“三中心一园”,即精细化工和先进材料研究中心、生物医药研究中心、化工安全环保研究与培训中心、产业孵化园,研究院将依托天津大学化工等学科优势,聚焦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新兴产业培育壮大,围绕高端精细化工、现代医药、新材料、化工安全与环保等领域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及产业化推广,建设世界一流的科学研究与产业化平台。
3、招标文件中的图纸包含数字科创研发中心,而招标内容却无数字研发中心相关内容和面积,是否需要设计?
答:科创研发中心即为研究院。
4、园区的餐厅暂按多少人考虑?
答:按300人左右考虑
5、招标文件附表一所有项目功能的总面积是否一定设置成单间,是否能根据功能规划调整,比如HSE危化品安全生产作业检修操作总面积为1500方左右,在功能规划布置中,是否自行考虑设置成两间或者三间,请明确?
答:必须设置成单间。
6、请明确职工公寓以及专家公寓的套数要求?
答:请投标单位按常规设计
7、在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一节发包人要求中,明确了工程具体的规模“两栋实训中心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综合服务楼1.16万平方米,研究院地上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0.73万平方米。容积率控制在1.5-2.0。建议书批复里地上建筑面积为64000平方米、容积率1.53,与招标文件里地上建筑面积64600平方米,容积率1.5-2.0不符。请明确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栋数等按招标文件执行还是建议书批复执行?
答:按建议书批复执行。
8、在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一节发包人要求中,明确了工程具体的规模“两栋实训中心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综合服务楼1.16万平方米,研究院地上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0.73万平方米。容积率控制在1.5-2.0;建筑密度为35.0%-50.0%。3层层高22米,6层层高30米。该工程的建筑面积不符合浙江省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大于4.8米按2倍计算),请明确建筑面积是否按每层投影面积计算,层高是否按方案执行?
答:建筑高度按控规(F-05、F-09、F-10、F-11地块调整)要求执行,已明确多高层退让,按高度控制要求设置建筑层数,其中实训楼底层(设备安装高度)要求净高不小于9米,暂按一层计算容积,其余按标准执行;“3层层高22米,6层层高30米”应改为多层高度22米以内,高层高30米以内。
9、请明确建筑的立面风格是否允许修改、重新设计?对建筑设计的合理化建议及意见,是否可以对原方案的总图布局、平面功能、立面风格等进行优化调整?场外景观平面布局是否允许突破,重新设计?是否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增设出入口?
答:本项目为深化设计招标,除规范及合理性问题外,原则上不能做重大调整。
10、实训中心主入口及次入口是否需要考虑进出管理?
答:投标人自行考虑,具体根据使用方要求执行。
11、实训中心地块与相邻地块是否围墙隔离?围墙和红线关系?
答:暂按敞开式设计,具体围墙是否需要根据运营单位需求,用地红线即为围墙线。
12、请明确相邻市政道路标高。
答:北面滨湖支路完成标高约5.9米。具体请参看2019年10月31日上传的图纸。
本工程补充内容:
1、招标文件P13中“投标报价书”现修改为“分项报价表”。
2、提供的相关资料,请以2019年10月31日上传的为准。
3、设计应满足业主要求的规划指标,包括涉及返工等调整,均应考虑在本次投标报价中。
绍兴市上虞杭州湾滨海新城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广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 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