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教体局 >>政策法规 >>政策文件
索引号: 002590534/2019-5686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 公开日期: 2019-12-17 08:09
发布单位: 区教体局 有效性: 有效

绍兴市上虞区教体系统营养健康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助推“健康上虞”建设,不断提高全区青少年营养健康水平,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绍兴市国民营养计划(2018-2030年)的通知》(绍政办发〔2018〕65号)、《关于印发绍兴市教育和养老机构营养健康工作实施方案》(健康绍兴办函〔2019〕2号)精神,落实健康浙江考核中关于开展重点单位(学校、养老机构营养健康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坚持以学生健康为中心,不断满足广大学生健康需求,推进学生营养不良状况明显改善,促进健康生活方式进一步普及,居民营养健康素养得到明显提高。2019 年全区公办学校、幼儿园营养健康工作开展率达到30%以上,到2020 年、2021年全区所有学校、幼儿园营养健康工作开展率分别达到50%、80%以上。

二、重点任务

重点实施两大行动:

(一)实施中小学生午餐调查行动

开展中小学学生午餐状况的监测工作,收集目标中小学学生午餐供应现况数据;分析我区学生午餐供应膳食结构与比例;按照《学生餐营养指南》标准评价学生午餐供应质量,并比较分析食堂供餐与企业供餐的差异;形成有效、可推广的学生餐指导建议,为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学生营养与健康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调查具体内容每年调整,以当年下发工作方案为准。

(二)实施学生人群营养改善行动

开展学生营养健康教育和体育锻炼。依据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要求,将营养健康知识纳入学校健康教育内容。结合全民营养周、食品安全周、5.20学生营养日等各类宣传日,开展学生营养教育活动。推进营养健康科普精准化建设,制作营养健康科普标准化课件,推进营养健康科普数字化建设。定期开展学生膳食营养状况监测,加强对学生营养性贫血、生长发育迟缓和超重肥胖的干预。

三、重点举措

(一)建设营养健康环境

实施国民营养计划行动是健康上虞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校、园要实施学生营养改善专项行动,大力宣传营养健康知识,培育一支较专业的营养健康宣传志愿者队伍,开展重点单位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知识指导活动。各校、园要将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纳入重要工作内容,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管理制度,开展形式多样的营养与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和营养供餐。同时,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也要加强营养教育,提升其专业能力。

(二)提高专业能力水平

各校、园要通过招募志愿者的方式,建立志愿者队伍,推动营养健康指导规范化。各校、园要创设平台对志愿者队伍成员每年至少开展1次以上营养健康知识培训,提高其专业技术能力。以学生为指导对象,利用全民营养周、5.20 学生营养日、食品安全周等各类宣传日,有机结合“三减三健”等专项行动,开展营养健康宣传和指导活动。要取得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共同推进营养师和营养健康宣传员等食品与营养相关人才队伍建设。要推动有条件的学校、幼儿园配备或聘请营养师。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成立学生营养健康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科,负责指导和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对各校该项工作的评价考核;各学校、幼儿园要结合实际,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统筹协调,细化措施,确保工作有效实施。

(二)保障活动实效。各校要切实保障经费来源,落实对国民营养计划实施工作的经费投入责任。同时,要广泛宣传动员,加强舆论引导,组织专业机构、行业学会、协会以及新闻媒体等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进校园主题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对国民营养计划的普遍认知,争取各方支持,促进全民参与,确保营养健康知识真正入脑入心。

(三)加强督查考核。局将指导并监督学校、幼儿园将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落实到位,对各校、园营养计划实施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体系,同推进同考核,确保取得实效。各校、园一定要提高重视,根据本方案规定的各项要求,有效推进各项学生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工作,切实把工作抓好、把活动抓细、把成效抓实。

各校、园于每年年底前分别将工作开展情况和学校营养健康工作开展情况表报局安全科,联系人:汪政委,联系电话:0575-82120739,邮箱:4334497@qq.com

 

 

绍兴市上虞区教育体育局

2019年12月5日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