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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90024/2019-572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9-12-21 13:37 | |
发布单位: | 生态环境分局 |
生态环境分局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思路 | ||
一、2018年工作总结 2018年,我区始终把提高人民群众生活环境质量和改善生态环境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重点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拉高标杆、强化担当、狠抓落实,全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省控以上水质断面Ⅰ-Ⅲ类水比例达100%,市级考核水质断面达标率95.5%,交接断面考核优秀;空气质量优良率达86.6%,同比上升4.2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3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改善幅度居全市第一。 (一)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深化 一是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成功创建。印发《绍兴市上虞区生态文明示范建设行动方案》《2018年上虞区美丽绍兴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工作任务书》,开展创建宣传动员,完善创建台账资料,各项指标全部达标,一次性通过省级考核组验收。 二是生态环境质量满意度有效提升。制定实施满意度提升工作方案和配套考核办法,采用广播、短信、资料发放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制作美丽上虞简报10期。生态环境质量满意度得分达到84.39分,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较去年上升4.9%,完成绍兴市下达的目标任务。 三是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划定。新增东山湖省级森林公园和海上花田省级湿地公园两处划入生态环保红线,明确我区14个水源涵养、2个生态多样性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为175.42平方公里,初步形成“一条红线”管控的重要生态空间。 (二)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显著 一是“五水共治”深入推进。制定年度治污水实施计划,协调推进水环境治理工作;牵头开展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完成谢塘镇工业功能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精准提升重点断面水质,逐一制定落实提升方案,断面达标率达95.5%,综合污染指数同比下降8.7%。 二是大气污染防治不断强化。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方案、秋冬季攻坚行动方案、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清单,分解落实年度治气工作。以杭州湾开发区为重点实施异味整治,全国首创建成异味评价体系一期工程并启动二期建设;完成20家“科学治废气”企业一企一策整治,投入资金2.2亿元,新增、改造设施610台/套;完成17家化学合成类制药企业VOCs“一企一策”对标整治、11个VOCs深化治理与减排示范项目、26个VOCs深化治理与减排项目。 三是土壤污染防治全面深化。分析测试农用土地样品528个,采集企业信息191家,完成土壤污染详查年度任务。建立土壤调查分析检测机构库,开展7个二次开发利用地块土壤调查,对2个污染地块实施修复。完成花宫渡固废填埋点生态修复,配合开展贺家池铍超标原因调查,制定落实九六丘填埋固废清理方案。 四是固废污染防治有效实施。完成众联环保、泰盛环保、泰邦环保危险废物焚烧项目和众联环保危险废物填埋项目的建设和经营许可证领取;规范化管理考核60余家危废重点产生单位,督促问题整改落实;组织开展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专项检查行动和飞鹰执法行动,涉及企业50余家;通过区人大对固废污染防治法“一法一条例”的工作审查。 (三)行业企业整治深入开展 一是印染产业提档升级初现成果。全区印染企业由原来的36家减少至23家,杭州湾开发区外由原来的20家减少到5家,印染产业“一园式”发展格局基本显现。 二是化工行业整治提升再上台阶。按照40条标准要求规范企业环保行为,完成16家停产企业整治提升和71家边生产边整改企业整改工作。 三是电镀行业整治提升全面启动。完成调研走访和意见征求,制定实施《上虞区电镀行业整治提升三年(2018-2020年)行动实施方案》,召开全区会议启动整治提升工作。 四是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彻底清理。组织区领导带队现场调研5次,召开专题推进会议60余次,组织下沉服务70余次,发布进度通报6期,累计处置项目4548只。 五是污染源普查工作扎实开展。成立区普查领导小组,落实方案、人员、场地和经费,清查单位18433家,完成入户调查数据采集和数据入专网工作,形成初步数据库,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居全市前列。 六是“最多跑一次”改革有序推进。完成花田小镇、e游小镇规划环评报批和改革方案实施;开展无差别窗口受理改革,精简环保“最多跑一次”事项至14个事项17个子事项。 (四)环境执法监管水平有效提升 一是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高标准完成。成立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各类整改专题会议60次,完善“一案一档”整改台账资料,会同相关单位对交办信访件全覆盖“回头看”4次,下发督查通报3期。在全省率先完成重点问题整改销号验收,8方面共性问题按时办结,149件信访问题率先整改完成,并且连续6个月在市整改协调小组的督查中做到“零问题”,整改工作得到省委副书记、省长袁家军的充分肯定。 二是环境执法监管进一步加强。实施环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成立区公检法环联合办公室,强化跨部门联动,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全年共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489份,依法责令停产整改企业97家,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329件,金额2646.3503万元;查封扣押89起,停产限产18起,按日计罚7起;移送公安部门环境违法案件21起,刑事拘留12人,行政拘留14人。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位列全市前两位。 三是隐患摸排化解工作全面展开。以群众聚焦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每季度排查环境风险隐患及重点信访,下发环境问题清单4批次,对35个重点问题实行“拔钉销号”,并全部整改完成。 二、2019年工作思路 (一)突出问题导向,持续抓好治污攻坚 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三个“十条”,突出园区异味整治和重点断面水质改善,确保全区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向好。 1.全力打赢蓝天保卫战。突出解决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异味问题,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一是强化统筹协调。根据我区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制定实施2019年度行动计划,力推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行动,加强空气质量动态分析管理,开展重点领域精准施策、项目化管理。二是实施精细治气。持续深化科学治气新三年行动(2018-2020),抓好老旧车间推倒重建和尾气脱白除雾,强化源头治理,建设无烟园区。依托化工、印染和电镀行业整治提升工作,督促20家企业开展“科学治废气”整治。三是加强VOCS污染治理。突出抓好伞布丝网印刷(崧厦)、机械制品上漆(经济开发区)、风机喷漆(上浦、章镇)和化妆品UV涂装(百官、小越)等行业企业废气整治,完成20家企业VOCS治理。四是开展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实施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督促企业制定落实“一厂一策”应急实施方案,及时启动相应级别预警;加强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做好重大活动期间区域联防联控工作,保障环境空气质量安全。 2.全力打赢治水攻坚战。以“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为突破口,大力推进重点断面水质提升,坚决打好碧水攻坚战。一是提标治河。严格落实重点水质断面整治提升方案,扎实推进二号闸、一号桥、人民西路桥等重点水质断面整治提升,依托水质自动监测预警系统加强动态分析管理,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二是清源治水。牵头抓好全区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完成竺可桢、长山等10个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三是控源治污。对重污染行业进行再摸排、再核查,鼓励和引导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 3.全力打赢治土治废攻坚战。以风险管控为重点,加快排查摸清底数,稳步推进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一是强化精准治土。制定出台我区净土行动方案,开展全区重点企业污染地块环境风险排查,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强化污染地块开发部门联动监管机制。二是强化科技监管。以智慧环保平台建设为契机,建立完善固体废物智能化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固体废物全过程、智能化管理。三是强化生态修复。持续开展花宫渡固废填埋点生态修复工作,加快推进九六丘固废填埋点应急清理和生态修复工程,确保指标全部达标。 (二)瞄准基础短板,持续抓好能力提升 针对当前环保工作中存在的短板,着力强化环境管理、监测、执法等方面的基础能力建设,持续提高环保工作的预见性、科学性、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4.不断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快落实办公用房置换工作。坚持从实际出发,积极落实办公用房有关政策规定,强化环境监测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全天候、全覆盖、全方位的省内一流实验室。二是不断完善环保科技支撑升级。加快开发区异味评价体系二期扩面建设,覆盖重点涉气企业,实现异味溯源与评价;实施环境监测能力(二期)建设,增加乡镇(街道)微型气站臭氧监测模块,建成激光雷达、VOC自动采样系统以及柴油车黑烟抓拍系统、机动车尾气道路执法检测系统,建设功能区噪声自动监测网络体系。三是加快推进智慧环保平台建设。建成智慧环保监控中心,应用物联网技术实时智能管控水、气、固废、噪声、化学品等污染情况,实现“环保一张图、监管全覆盖”。 5.提升环保服务决策能力。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规范办事事项标准与流程,优化为企服务措施,加强信息建设与共享,力争办事效率再提标;大力实施“标准地”投资项目审批“最多100天”改革,配合开展承接搬迁地块规划环评编制和审查工作;继续聘请环保专家为园区重污染企业及推倒重建企业把脉会诊,为企业环保问题“开好药方”,妥善解决绿色发展难题;架设民企沟通“连心桥”,指导企业落实“企业开放日”,协调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为企业生产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6.继续保持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持续抓好各类环境矛盾纠纷的摸排和化解工作,力争实现环境信访总数、重复信访数量双下降,全区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以“利剑”、“飞检”和“飞鹰”等环保专项行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强化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督促企业加大治污投入、加强内部管理,有效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提升区域环境质量。 (三)围绕生态创建,持续抓好风险防范 以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切实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环境风险管控,打好行业整治攻坚战,保障和维护生态环境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 7.纵深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全面启动国家级示范创建工作,结合满意度提升等工作,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强化监督检查和进度评估,确保年度任务顺利完成。启动我区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研究制定生态保护红线配套措施,及时预警、发现和查处破坏生态保护红线行为,实现全天候、实时化、常态化生态监管。 8.不断强化环境安全底线思维。持续开展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后督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后续措施到位、举一反三到位。以中央环保督察关注重点、社会高度关注和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为中心,实打实地抓出一批环境治理成果,进一步增强改善环境质量的信心。同时,不断扩充互动渠道,全面及时收集、处理公众关注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做到准确解读、及时回应、妥善解决。 9.持续打好行业整治攻坚战。强力推进化工行业整治,按“六新”方案要求实施老旧企业、车间推倒重建,进一步管控异味源头,提升化工行业整体形象。加快推进电镀行业整治,严格落实电镀行业整治提升方案有关要求,牵头加快推进企业对标整治提升进度。高质量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加快数据汇总和总体审核,编制质量评估报告,全面完成数据成果分析和项目验收工作。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抓好队伍建设 从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的政治高度,从推动环保事业健康发展的现实角度,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意义,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总要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打造一支忠诚、清正、廉洁、高效的环保队伍。 10.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为改善环境质量提供坚强组织和作风保障。强化党员干部“四个意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继续围绕《条例》和《准则》的执行,加强党风廉政教育,进一步提高环保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作风及廉政建设自觉性、主动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坚持以打牢“学”的基础、严把“做”的关键、突出“改”的实效、强化“干”的担当为基本思路,继续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各项工作。 11.加强环保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加强队伍清廉建设。严格落实上级各项廉政规定,强化项目审批、执法监管等重要环节廉政风险防范和廉政制度建设,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日常警示教育,守好拒腐防变的底线。二是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努力做到秉公执法、热情服务相结合,杜绝企业交往中的不良风气和个人情绪,树立环保队伍良好形象,力争在部门行风评议中进位晋级。三是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完善选人用人机制,积极推进干部交流工作,持续开展干部梯队建设,加强对年轻干部责任担当、吃苦耐压、业务能力等方面的培养和锻炼,有效提升队伍战斗力。 12.积极稳妥推进生态环境机制体制改革。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生态环境改革决策部署,成立生态环境机构改革工作小组,针对当前生态环境领域体制机制瓶颈和短板,结合我区实际,修订完善我区生态环境工作职责分工方案,做好横向、纵向协调对接,确保机构人员和经费保障平稳过渡。同时,加快研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系统推进改革的实施,实现新老体制的平稳过渡并成为环保事业加速发展的助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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