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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358/2019-5738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9-12-23 10:05
发布单位: 区统计局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按照区政府《关于做好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的统一安排,由上虞区统计局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虞区统计局办公室严燕萍,联系电话:0575-82508176。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7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专门配备了2名工作人员。局网站由上虞区政府门户网站集群管理。截至2017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务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思路,并进一步强化统计服务意识,提高统计服务效率,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咨询、监督”职能,服务党委政府决策、指导经济社会发展、满足社会各界需求,凡需要获得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按照有关规定获取相关信息。

二、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网上公开的信息,除固定的信息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一般为二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我局办公地查阅这类信息。我局正常工作日受理政府信息查阅、咨询。受理机构:上虞区统计局办公室。受理机构联系电话:0575-82508176,传真号码:0575-82213928。通信地址:上虞区百官街道市民大道987号4号楼1楼,邮政编码312300,电子邮箱地址:460609118@QQ.com。

2017年,进一步梳理部门权力事项,做好了权力事项自查和完善,与省、市、区政务服务网平台实时对接,第一时间办结,接受社会公众的咨询和监督。全年,公开政府信息35条,共收到政府门户网站网民政策咨询件2件,第一时间给予回复。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统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下一阶段,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本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原则,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优化中国统计信息网的服务功能,增加社会广泛关注领域指标数据的发布内容,进一步扩大统计制度方法公开的范围。

    2、拓展培训范围力度。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范围,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进一步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在优化机构和人员配置时,统筹考虑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配备专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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