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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90067/2019-5766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9-12-24 09:47 | |
发布单位: | 区审计局 |
2018年区本级预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绍兴市上虞区审计局于2019年3月至5月,对上虞区财政局具体组织的区本级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2018年区财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建设“创新之区、品质之城”的总体要求,大力组织财政收入,着力做好产业优化、民生保障、污染防治等各类重大项目支出的保障工作,财政运行保持总体平稳态势。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预算管理方面。部分财政专户资金和国有企业上缴款及股权投资分红款等收入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二)政府性债务管理方面。国有企业实体化转型后部分资产收益不高;政府投资项目财务计划编制不规范,未区分政府投资项目和企业投资项目。 (三)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委托中介机构实施的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质量不高;部分单位项目绩效情况未能如实公开。 (四)部门预算执行方面。有的单位部分项目支出执行率偏差大;生育津贴发放管理不规范。 (五)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财政扶持政策落实方面。未按规定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和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 (六)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方面。部分学校公用经费存在缺口;学校师资配备不合理,一些学校存在教师相对学生比例失衡现象;城区与农村学校升学水平差异明显。 (七)乡村公墓建设管理方面。公墓建设超标准现象普遍;公墓运营管理不规范,区公益性公墓基本由公墓经营单位或村自行定价,部分公益性墓地的财务收支未纳入村三资管理体系;乡镇配套资金未补助到位。 (八)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运行方面。部门间系统建设各自为政存在数据孤岛现象;智慧城管系统应用效果不理想存在资源浪费;系统管理缺乏制度保障存在安全隐患;停车收费存在欠缴跑漏情况。 三、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上虞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对财政预算管理、政府债务管理、部门预算执行等方面提出了审计建议。 四、审计整改情况 区财政局等被审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审计意见、建议高度重视,采取了相应的整改落实措施。 一是区财政局通过上缴国库、转财政资金净结余、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拨付使用等措施将财政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着手进行新一轮资产摸排,对收益不高的部分资产实施优化整合,按政府投资和国有企业建设项目分别编报建设项目财务计划,加强政府债务的管理;建立中介机构绩效评价报告质量评核机制,出台《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规范绩效评价结果行为。 二是有关部门表示要做好项目招投标环节管理,加快项目进度;对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完善,进一步增强政策的精准性,提高预算项目执行率;区医保局和财政局联合发文《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期间工资待遇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开展生育津贴自查工作,目前相关单位已向女职工收回重复发放的产假工资。 三是有关部门查找政策处置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议事和决策机制;在便民中心不动产登记收费窗口开通外网,方便收费岗的工作人员及时查询小微企业信息,促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财政扶持政策落到实处。 四是区教体局将加大教职工调配和交流力度,建立按岗聘用、择优用人的机制,加强农村教师转岗培训力度;出台《上虞区优质普通高中名额分配招生实施办法》,将春晖、上虞中学50%的招生量按比例分配到第一所初中学校,对特别薄弱学校采取保底录取措施,促进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 五是相关主管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公益性墓地建管理的若干意见》、《关于规范乡村公益性墓地管理的通知》,要求公墓单位在墓料采购、销售时进行备案。有关公墓单位通过拆除、绿化遮挡等方式对超规格墓穴进行整改;乡镇街道已按规定下拟付有关公墓补助资金,进一步加强对乡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的建设管理。 六是“城市管家”APP相关模块功能已开通,智慧停车项目已将停车诱导功能集成到“上虞好停车”APP中;有关部门已提高租用云服务器的利用率,智慧城管系统的用户登录密码已全部进行重置为字母加数字口令;城建集团也建立《停车收费信息保密制度》、《停车收费信息化管理制度》等,并通过司法程序进行欠费追缴,加强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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