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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163/2019-4964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9-03-21 15:11
发布单位: 公安分局

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向社会公布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8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

一、基本概况

为进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提高公安机关服务质量,优化为民办事服务平台,拓宽与民沟通渠道,打造阳光政务,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升群众满意度、获得感,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布以来,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落实各部门职责,配备工作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我局通过上虞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6条,政务微博公开1263条,微信公开287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对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实现“零收费”的总体要求。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完成年初制定的“零复议”预定目标。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扎实开展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二是相关的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能力需进一步提升。

2019年,我局将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方面,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继续通过微信微博等群众普遍欢迎的方式,及时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政府信息和重要工作信息。积极运用现代化网络科技手段提升业务事项办理的信息化、科技化水平,方便群众查询信息。同时,积极开展“靓窗工程”,切实提升办事窗口形象,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业务素质教育培训。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公安工作实际,通过定期召开讲座、集中开展培训等多种形式,提升广大民警及窗口工作人员贯彻执行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按照规定做好政府信息工作。此外,以“四个最美”为抓手,通过优化公开细节,提升信息质量,进一步深化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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