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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K15129988/2019-4978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虞政办发〔2019〕29号 公开日期: 2019-03-26 14:40
发布单位: 区府办 有效性: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的若干意见

虞政办发〔2019〕2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是“五水共治”工作继“清三河”、“剿灭劣V 类水”之后,在新时期的又一项标志性工作,是今后一段时期,治水工作的核心载体和主要突破口,是打好碧水保卫战,高水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为高水平推进我区“五水共治”工作,切实巩固治水成果,有效解决“反复治、治反复”问题,进一步夯实“美丽上虞”、“品质之城”建设基础,根据省、市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快推进我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2019-2021,分三年,推进17个乡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计划2019年完成9个,2020年完成4个,2021年完成4个。到2021年底,力争所有乡镇(街道)、开发区建成“污水零直排区”,全区达到“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标准。

    二、2019年建设计划

    2019年全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目标任务为:各建设单位全面启动项目建设,11个乡镇(街道)列入年度省、市、区级争创计划,全面达到建设标准。具体为:省级创建单位5个,分别为岭南乡(2018年市级试点)、谢塘镇(2018年区级试点)、章镇镇、上浦镇、丁宅乡;市级创建单位2个,分别为东关街道、长塘镇;区级创建单位4个,分别为梁湖街道、汤浦镇、永和镇、下管镇。

    三、建设资金投入计划

    全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计划实施项目193个,其中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为149个,业主自负投资建设项目为44个。计划投入资金8.64亿元,需政府投资7.77亿元,业主自筹0.87亿元。2018年,陈溪、岭南、谢塘三个试点乡镇和部分提前启动项目建设的乡镇(街道)已完成投资0.28亿元(其中政府投资0.23亿元)。2019年开始,各建设单位的投资进度原则上按照2019年完成创建的单位当年100%完成投资;2020年完成创建的单位2019年需完成投资额的60%;2021年完成创建的单位2019年需完成投资额的50%,2020年需完成投资额的30%的进度比例进行安排(其中百官街道、曹娥街道建设范围大、任务重,具体投资进度根据街道实际确定,但截止2020年底不得低于80%)。计划2019年投入建设资金5.17亿元,需政府投资4.42亿元;2020年投入建设资金2.1亿元,需政府投资2.04亿元;2021年投入建设资金1.1亿元,需政府投资1.08亿元。

    四、明确有关建设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界定建设范围。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要指导乡镇(街道)做好建成区范围界定工作,其中百官街道建设范围应包括原高铁新城管委会管理区域,曹娥街道建设范围应包括曹娥江旅游度假区管委会、e游小镇管委会管理的相关区域;各建设单位要集中利用好“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的人力、物力、财力,切实解决突出问题,提高建设效率。生态环境分局、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农业农村局等牵头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细化明确建设对象和建设标准。

    (二)厘清建设责任。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上虞区杭州湾综合管理办是辖区集镇规划建成区和工业园区(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责任主体,负责公共区域的雨污分流改造和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的建设,督促有关企事业单位、商贸企业(个体经营户)限期对排查发现问题自行整改到位,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局负责百官街道辖区内除工业小区(集聚区)、农村宅基地、安置小区、商贸企业(个体经营户)外的有关建设任务。对跨区域的建设项目,按照属地负责原则,落实建设责任和建设资金。

    (三)抓紧项目设计预算。各建设单位要抓紧组织开展2019年实施项目的设计、预算工作,明确项目具体建设目标和预算投资等内容,于3月底前完成相关报备工作,原则上要求在3月底前启动建设,10月底前全面完工。在项目设计时要强化统筹,梳理已经列入道路建设、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等其他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避免重复建设。财政局要做好对“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项目的绩效评估工作。

    (四)优化报批流程。对“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项目开通绿色通道,加快审批流程,发改局负责做好“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政府投资项目的立项工作。

    (五)落实资金保障。百官街道的项目建设资金由建设局负责做好资金保障工作,曹娥街道和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项目建设资金由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省上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其余乡镇(街道)的项目建设资金由区财政局和水利局共同做好资金保障工作。街道中心镇、发展型乡镇、生态型乡镇的补助标准分别按审计确定的实际工程投资额的60%、70%、80%进行补助,其中,对2018年开展建设试点的陈溪乡、岭南乡按90%进行补助,谢塘镇按80%进行补助。

    (六)加大督考力度。将“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纳入年度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切实推动全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各项工作落实。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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