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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534/2019-4989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9-03-29 14:15
发布单位: 区教体局

深入开展学校党建品牌创建评比活动
        为切实贯彻落实全市教育系统“支部建设年”和区委组织部党建“质量提升年”活动要求,巩固前两轮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党建品牌创建工作成果,不断完善党建品牌创建工作机制,持续激发品牌创建工作活力,经研究决定,2019年继续深入开展学校党建品牌创建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建引领学校中心工作,积极发挥党建品牌的示范带动作用,纵深推进“五星育人、三名争创”,培育更多、更优的基层学校党建工作示范典型和党建品牌“精品”,推动学校党建工作整体水平提档升级。

二、创建评比标准

(一)党建“一校一品”创建标准

1.有独特的品牌名称。品牌名称要彰显学校特色,主题鲜明,准确清晰,简短有力(品牌名称一般不超过10个字),能充分体现本单位党建工作的特色亮点,传递正能量,展现积极向上的精神。

2.有形象的品牌标识。根据品牌名称设计易懂、易记、易识别的品牌LOGO,造型简洁大方、形象生动、寓意深刻,富有时代感,贴合本校党建品牌主题,与品牌名称和主题和谐相融。

3.有具体的创建措施。活动开展、制度实施须在一年及以上,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有明确的品牌创建目标规划、年度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有具体的创建内容和工作举措,有负责创建工作的党组织和责任人。

4.有新颖的创建载体。创建载体要符合新时代党建工作要求,紧跟新形势,特色鲜明、富有实效,具有直观独特的品牌路径,达到党组织积极引领品牌创建,党员踊跃参与品牌创建,群众广泛支持品牌创建的效应。

5.有丰富的工作内涵。创建理念能反映先进的管理方式、工作精神;品牌文化能有效引领和丰富校园文化内涵;创建目标能体现本校党员教育管理和党员干部群众的需求,推动创先争优;创建内容能服务学校中心,推动“五星三名”落地生根。

6.有明显的创建影响。通过品牌创建,实现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好、单位与社会满意度高,并具有示范导向和辐射带动作用,在学校、系统、社会中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得到党员、师生群众的普遍认可。

(二)党建共创品牌创建要求

2019年品牌共创项目包括校际之间品牌共创和学校与其他部门(单位)之间品牌共创两类,具体创建要求如下:

1.基本要求。同前面《党建“一校一品”创建标准》的“六有”标准(即有独特的品牌名称、有形象的品牌标识、有具体的创建措施、有新颖的创建载体、有丰富的工作内涵、有明显的创建影响)。

2.其他要求。既要体现品牌共创单位之间党建工作的共性,实现品牌共创活动的共同愿景;又要彰显各共创单位的个性,充分发挥成员单位的积极性和能动性,而不能纯粹以“跟随”代替“共创”。要在主创单位牵头引领下,共同制订品牌共创活动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共创工作职责,启动品牌共创仪式,切实推进品牌共创活动(全年共创活动不少于5次);各共创学校要按共创品牌主题建设好“一校一品”党建文化,并加强对品牌共创活动做法和共创工作成果的总结和宣传。

(三)品牌年审达标和党建品牌“精品”评比要求

对2017年、2018年已经创建成功的17个党建品牌,今年继续实施品牌年审制,同时,推出党建品牌“精品”评比制。具体年审达标和品牌“精品”评比要求如下:

1.品牌年审达标要求

(1)对列入首批“五星三名”示范校的品牌(12个)的年审要求。须在抓好常态化品牌深化过程中,围绕品牌主题内涵,并按《关于开展“五星育人、三名争创”党建结对共建活动的通知》(虞教体党〔2019〕10号)要求,高质量地完成结对共建“五个一”任务,即组织一次党建结对共建仪式、推出一期“支部主题党日+”观摩活动、建设“一校一品”党建文化、互查一次党建工作档案资料、开展一个党建工作调研课题等“五个一”结对共建活动。同时,要在每一项结对共建活动结束后,及时在局级及以上媒体中进行专题活动宣传报道。

(2)对其他已命名的品牌(5个)的年审要求。须在抓好常态化品牌深化过程中,围绕品牌主题内涵,高质量地完成下面“五项任务”:通过微信或现场观摩推介一期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建设(完善)好一校一品”校园党建文化、完成一个党建工作调研课题研究、推介一期品牌创建活动综合专题微信、高分通过全市首批“五星三名”达标学校复核验收。

2.党建“精品”评比要求

在完成上述品牌年审达标要求的基础上,须至少再满足下列选备条件中的两条(其中第1至5条限在近两年内),该条款解释权归局党建室。

(1)党建品牌特色亮点或党建工作经验做法在市级(如全市“五星三名”推进会、全市“五星双强”现场会、全市教育系统党建工作专题会等)及以上作示范点展示或经验介绍;

(2)党建品牌特色亮点或党建工作经验做法获区委组织部及以上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3)党组织被评为市级及以上党建工作示范基地;

(4)党建品牌特色亮点或党建经验做法的标题信息(综合报道不算)被“绍兴组工”微信公众号推送或被浙江组织工作网录用或在市级及以上传统媒体(指《绍兴日报》、绍兴电视台)或《浙江教育报》)报道累计达2篇及以上(其他非“党建育人”的报道不算);

(5)党建品牌特色亮点或党建工作经验做法的标题信息(综合报道不算)在省级及以上传统媒体(指《浙江日报》、浙江电视台)报道或被人民网、新华网等党建主流网站录用或入选省组及以上优秀党建网评文章1篇及以上;

(6)党委(党总支)单位的品牌深化工作可在“一支一品”中作细化和创新,每个党支部都要围绕学校党建品牌达到以下“五个有”:有各自共同的奋斗愿景或形象标识、有各自相对独立的党建活动阵地、有各自品牌创建规划或年度创建活动方案、每个在职教师党支部至少有1个区级及以上名师工作室或市级及以上名师(或学科带头人或教坛新秀)、每个在职教师党支部至少有1项局级及以上的“名科”荣誉或指导学科竞赛(含社团、实践活动)的集体成果奖等,使“母品牌”与“子品牌”形成一个系统的品牌体系,推动品牌创建取得良好的工作成效。

三、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酝酿(3月份)。各校党组织要进一步加强对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宣传,使党员干部明确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了解党建品牌内涵、特征和作用,自觉主动投身创建活动,营造浓厚的创建工作氛围。同时,进一步广泛征求意见,征集提炼本单位党建工作好做法、好经验,找准切入点,酝酿确定党建品牌创建或深化的项目名称(可对原品牌名称、品牌LOGO作进一步提炼和完善),启动创建工作。

第二阶段:申报立项(4月份)。党建品牌创建深化活动采用上半年申报规划、下半年审核评比的方式开展。全区各学校党组织都要积极申报2019年党建“一校一品”创建或党建品牌共创或党建品牌年审(含“精品”)项目上报局党委。局党委将根据项目申报情况,进一步对创建深化工作进行了解、审核、指导,确定本年度全区学校党建品牌创建深化规划项目。

第三阶段:推进实施(5月—10月)。列入本年度党建品牌创建及深化规划项目的党组织要组织创建班子,具体落实创建责任,尽最大可能扩大创建参与面、提升创建知名度、提高创建成效。局党委将组织人员对各规划项目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和指导,适时开展中期创建推进活动,听取创建推进情况介绍,推动创建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未列入本年度局级党建品牌创建规划项目的党组织要进一步研究制订创建工作长远规划,继续实践积累,积极推进校级党建品牌创建活动,为以后的创建工作打好扎实的基础。

第四阶段:评比表彰(11月-12月)。各立项的规划项目认真做好年度品牌创建和深化工作总结,突出创建亮点,展现创建成效,于11月上旬根据本单位项目创建深化的实际情况提出结项、年审、“精品”评比的申请,并按要求上交相关总结材料。11月下旬,由局评审组对相关材料进行评审,确定2019年度学校党建品牌项目、品牌年审合格项目和党建品牌“精品”项目等,适时予以命名或表彰。

四、其他说明

1.2019年党建“一校一品”创建项目申报表、党建品牌共创项目申报表、党建品牌年审(含“精品”)项目申报(详见附件1.2.3),请于4月15日前连同本单位2019年度党建品牌创建(或深化)工作实施方案(文字排版格式详见附件4)的电子稿通过局平台发人事科高铭飞。

2.党建品牌创建深化工作是推动“五星育人、三名争创”的重要抓手,是推动学校党建工作创特色、出精品的重要实践,各单位要在创建深化过程中结合单位实际努力做好结合文章,找准切入口,找到契合点,真正使党建品牌创建与“五星三名”争创相互融合、相得彰显。

3.各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建品牌创建深化工作的宣传,“一校一品”校园党建文化建设要充分体现党建品牌的元素。同时,要充分利用各类网站平台、报刊杂志、新闻媒体等各种载体,积极宣传学校党建品牌创建工作的经验做法、先进典型,积累创建成果,提高创建成效,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附件:1.2019年党建“一校一品”创建项目申报表

2.2019年党建品牌共创项目申报表

3.2019年党建品牌年审(含“精品)项目申报表

4.2019年党建品牌创建(或深化)工作实施方案(文字排版格式样张)

 

 

             

                中共绍兴市上虞区教育体育局委员会

                        2019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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