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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90067/2019-4929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9-03-07 15:45 | |
发布单位: | 区审计局 |
上虞区审计局对区本级2018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的审前公告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七条、《浙江省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办法》的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3月13日起,对上虞区财政局具体组织的区本级2018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财政财务管理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范围:对区财政局具体组织的2018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具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未纳入预算管理的其他财政资金收支、政府性债务等,有关事项视情作追溯和延伸审计。 二、审计内容:审计本级政府及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主要是按照公共资金审计监督全覆盖要求,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尚未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收支进行审计,涵盖年初预算编制、预算批复、指标下达、预算追加、资金收支、收入征缴、决算报表编制等各环节,包括本级支出和转移支付。对区级部门的审计,主要审计部门预算执行以及部门专项资金分配情况。另对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财政扶持政策、乡镇公益性墓地建设管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城市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等情况开展专题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 三、审计实施时间:2018年3月13日起。 四、审计人员纪律:审计人员审计期间,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等各项廉政规定。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举报电话:区审计局82213713
2019年3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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