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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059/2019-5034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9-04-16 11:21
发布单位: 区交通局

上虞区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18年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省市区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以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为主线,以规范执法行为为重点,着力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全面提高交通运输依法行政能力和治理水平,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2018年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情况

2018全区交通行政执法单位已办理行政许可1640件,其中运政许可1559件,路政许可24件,港政及水路运输许可许可57件,办件正确率100%。办理行政处罚案件5997件,其中公路案件数5074件(其中非现场执法2103件),运管案件数757件,港航案件数155件,质监案件数11件。无行政诉讼及复议案件。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

1.开展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根据省厅、市局关于2018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组织各执法单位开展了自查,在各单位自查自评基础上,局组织进行了督查,对办理行政许可,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开展执法监督,以及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提升执法队伍素质情况进行检查考评,重点检查了基层执法站所“三基三化”工作情况、“执法大亮剑”活动开展情况,促进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的进一步规范。

2.强化交通运输人员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严把执法证发放关。目前我局持有各类交通运输部证111人,浙江省证83人;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重点就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执法程序、执法技巧等方面进行学习,采取集中培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着力提高全区交通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从源头上减少行政诉讼和复议的发生。

3.推进双随机监管工作。配合安监、环保等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等领域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同时在“双随机”抽查监管系统,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共计执法人员64人,同时对行业内相关企业信息进行梳理、汇总,建立交通运输市场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根据2018年抽查计划和省级单位确定的抽查比例,对辖区内客运企业及水运企业进行了检查,同时将抽查计划及检查结果在浙江政务网进行公示。

4.进一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梳理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86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全覆盖,所有事项均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办理,在“浙里办”进行预约。牵头与安监、环保整合为安全管理服务窗口,完成标准化的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的编制,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一窗受理云平台”审批,按“无差别受理”改革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5.开展权力清单“回头看”工作。根据上级统一部署,以权力事项库为基础,对照省、市下放的简政放权文件,按照市级统一下发的区级权力事项参考目录进行规范比对,并将经区编办、区法制办、区审管办审核后的652项权力事项,按相关程序通过浙江政务网面向社会公开。

6.推进“同城通”事项办理。根据市局相关文件要求,推进第一批15项、第二批41项交通事项同城通办,启动一窗受理云平台办理同城通事项,探索建立“一窗受理、受办分离、同城通办”的政务服务新模式。

7.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根据区法制办统一部署,围绕“最多跑一次”改革,结合“八统一”办事事项指导目录,切实落实减事项、减次数、减材料、减时间的要求,全面清理本部门自行设定的各类证明事项,清理包括设备检定合格证明、场所使用证明、教学车辆技术条件、车型及数量证明(含教学车辆购置证明)等证明事项12项,其中建议保留的证明事项10项,建议取消的证明事项2项。

8.推进投资审批事项“一窗办理”。我局目前有投资事项主项10项,子项18项,全面应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2.0版,实现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全流程办理,同时做好对业主单位材料提交等流程的指导工作,按照办事承诺,最短时间内办理投资项目审批,

9.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根据区法制办、区发改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对我局制发的包括《上虞市城区航运噪声管理实施细则》等5个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未发现需修改和取消的文件。

10.做好普法宣传工作。根据《七五普法规划》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年度要点”,做好“七五普法”前期工作总结,及时向普法办报送自查总结及相关台账。每月选取具有代表性,与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典型案例上报区普法办,目前有4篇在上虞普法公众号发表,2篇在上虞日报刊登。

三、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完善机构,为依法行政提供组织保障。为切实加强对交通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局调整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法制科长及各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在局法制科设置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交通依法行政工作。各执法单位也相应建立了领导小组,设立法制科室,形成了上下联动的交通依法行政组织机构。在日常具体的交通工作中,局领导始终把依法行政放在首位,从“法治”的角度处理问题,特别是在重大决策和处理疑难信访案件过程中,坚持法律咨询制度,确保依法行政。

2.明确责任,健全制度,为依法行政打好法治基础。在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责任追究制、处罚公示制、重大处罚报备制、安全及信访风险评估制、廉洁承诺制、重大事项法律咨询制等一系列的工作制度,各岗位工作人员明确各自的职责,清楚各自应为和应不为的界限以及如何做好工作,为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打下基础。

3.规范执法,严格裁量,为依法行政建立执法标准。在交通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做到了执法主体合法、依据合法、程序正当,同时又合乎情理。特别是在行政处罚案件的处理上,根据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后果等因素,对照《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合理、适度的裁量,统一了行政处罚标准,充分体现“同过同罚、罚过相当”的原则,在合法行政的基础上合理执法,维护社会公平。

4.加强培训,提高能力,为依法行政建设高素质队伍。

一支高素质的人员队伍是做好依行政工作的基本保障,局领导非常重视人员队伍的学习、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安排资金,通过“送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以组织培训、学习、考试、岗位练兵、军训等活动为载体,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教育、政策法制教育和专业技能培训等,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法治素质,进一步转变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增强依法行政能力,促进整个交通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的提高。

 2018年,我局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方面,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规范执法行为,狠抓队伍建设,强化执法监督,按照工作与创新并重,执法与服务并举的原则,努力推动部门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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