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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9077X/2019-5048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9-04-23 10:59 | |
发布单位: |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拓展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要求,现就《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拓展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的信息进行公示,并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一、规划概况和实施情况 规划范围及面积:北至横三河,南至北塘东路,西至东进河和进港公路,东至纵四河与规划高新五路,总用地面积446.29公顷。 功能定位: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化工、印染产业拓展区。 产业发展:主导化工、印染两大产业,主要承接吸纳绍兴市越城区袍江区域化工、印染等行业的企业。 规划期限:近期2019-2022年,远期2023-2028年。 二、规划实施的主要环境影响和对策措施 大气:经预测,常规和特征污染物均能达标。经废气污染物专项整治,整个开发区VOCs有所削减,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有望得到改善。 地表水:规划新增废水均纳入上虞污水厂,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随着上虞区“五水共治”的实施及雨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的完善,区域地表水水质有望得到改善。 近岸海域:规划新增废水经上虞污水厂处理后对纳污水体的影响可接受;且从大区域的角度而言,进入杭州湾的污染物量并没有增加。随着城镇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改造工程和《浙江省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实施,杭州湾水质有望进一步改善。 地下水:规划区水文地质条件总体能满足规划建设的需要,只要各项目的建设和生产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区域内开发建设基本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显著影响。 固废:规划实施后新增危废可得到妥善处理,只要加强收集、贮存、转运及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力度,不会对环境造成较大的影响。 土壤和生态:规划实施会对区域土壤环境,陆域、水域生态及景观格局等造成一定影响,不过其影响是有限、可接受的。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拓展区是绍兴市推进印染、化工等传统产业跨区域集聚提升的承接地之一,其控规总体符合主体功能区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等规划。区域水环境质量现状较差,对规划实施构成制约。不过,随着区域、行业污染整治及提升工作的开展,区域环境质量有望得到改善,总体上可承载规划的实施。规划的实施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总体不大,区域环境风险总体可控。 在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厂等环保基础设施,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资源保护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后,规划的实施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要求,在环境保护方面总体合理。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与主要事项 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对规划实施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他的相关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邮件、传真、电话、信函等。建议按照要求填写公众意见表(详见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附件1),以便规划组织单位与评价单位反馈意见。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有关部门反映。 七、联系方式 (1)规划组织单位 单位名称: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电话:0575-82736844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0571-87995270 (3)当地环保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 电话:0575-82735203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9年4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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