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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90956/2019-5009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虞市监〔2019〕45号 | 公开日期: | 2019-04-03 10:28 |
发布单位: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性: |
关于印发《上虞区风机和照明电器产业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推进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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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风机、照明电器试点生产企业,区质检所、风机协会: 根据《绍兴市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绍市监管质标〔2019〕2号)工作部署,结合上虞实际,区市场监管局研究制定了《上虞区风机和照明电器产业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推进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 1.上虞区参与“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企业名单 2.上虞区“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对标产品与技术指标 3.“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企业标准化基本情况调查表 4.“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绍兴 产品对标结果
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2日
上虞区风机和照明电器产业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推进方案
为配合做好绍兴市第二批全国“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专项行动”试点工作,根据《绍兴市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绍市监管质标〔2019〕2号)统一部署,现就推进上虞区风机和照明电器产业对标达标提升工作,提出如下推进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聚焦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按照“需求导向、对比提升、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的基本原则,着力发挥标准化的基础性、引领性、战略性作用,开展对标达标提升活动。鼓励和引导企业主动制定、实施先进标准,以先进标准引领质量提升,推动我区经济转入高质量发展轨道。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标准化引领产品质量明显提升,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明显加强。以建设标准创新平台、制定产业团体标准、提升企业产品标准、发布标准比对报告为载体,通过开展“对标、达标、制标、评价”等工作,努力形成更具竞争优势的产业集群。具体目标如下: ——提升企业产品标准。鼓励产业内隐形冠军、单打冠军和行业龙头企业积极参与专项行动,比对国际先进、找寻差距,制定和实施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支持其制定国际标准,鼓励有条件的中小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到2020年,力争参与专项行动的企业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4项、企业采标率达到76%以上。 ——建设标准创新平台。鼓励符合条件的行业优势企业以促进本地区、本行业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为目标,联合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标准化技术组织和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相应标准研制工作,共同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个人申报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和浙江省标准创新贡献奖。到2020年,积极发挥风机、照明电器两个省级标技委作用,两行业均建设一个省级标准创新基地。 ——制定产业团体标准。鼓励参与对标达标的企业联合相关协会、商会和产业联盟,制定一批引领产业发展、促进产业升级的团体标准。到2020年,全区制定国际先进国内一流的“品字标浙江制造” 先进标准2项以上,制定产业团体标准1项以上。 ——发布标准比对报告。按照“一个产业一个报告一场发布会”“三个一”的要求,组织、联合或委托相关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行业协会、高等院校、检验检测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标准比对、研究和成果发布会。到2020年,累计发布比对报告2个。 ——培育一批质量标杆企业。通过对标达标活动,推动企业成为企业标准“领跑者”,打造一批质量标杆企业,促进“绍兴制造”竞争力的显著增强。 三、工作重点 (一)明确重点企业。为确保试点效果,每个产业拟选择10家左右企业进行试点。重点是行业龙头企业、各类独角兽、隐形冠军、单打冠军以及“品字标浙江制造”认证企业和培育企业。 (二)确定对标依据。对标依据包括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含技术法规、国际著名企业标准)和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国内标准(含企业标准)。 (三)开展对标提升。通过对标发现差距、分析原因、找出路径。通过达标制定一批更具竞争力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提升标准水平、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协同带动中小企业质量提升,推进产业整体竞争力的提升。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4月底前) 1.制定推进方案。根据《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绍兴市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绍市监管质标〔2019〕2号)要求,结合上虞实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形成推进方案,明确对标的重点企业、主要目标、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等内容。 2.明确试点企业。根据风机和照明电器产业实际,确定风机生产企业10家、照明电器生产企业10家作为试点,具体详见《上虞区参与“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企业名单》(附件1),于2019年3月31日前在“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工作信息平台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cnis.gov.cn)进行注册。 3.召开动员大会。一是组织好试点工作启动会,在前期走访调研企业基础上,于2019年3月底前召开试点企业启动会,做好试点企业思想发动和工作布置。二是参加绍兴市市场监管局召开全市层面动员部署大会,组织相关机构和企业代表参加,认真落实会议工作安排。 (二)对标达标阶段(2019年5月-2020年6月) 4.组织制定对标方案(2019年6月底前)。根据风机和照明电器产业特点,明确轴流通风机和自镇流LED灯作为比对产品,相关比对指标和标准详见《上虞区“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对标产品与技术指标》(附件2)。由上虞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以下简称区质检所)负责对标方案的制定,确保与有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龙头企业的专家进行沟通交流,按照“一个产品一个对标方案”的要求形成科学的、可操作的对标方案,于2019年6月20日前报局质量与标准计量科并上传至“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工作信息平台管理系统。参与对标企业于2019年6月20日前将《“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企业标准化基本情况调查表》(详见附件3)上报市场监管局。 5.组织开展比对检测与对标论证(2019年10月底前)。 一是区质检所负责比对样品的抽取与检验工作,要根据确定的“风机、照明电器对标方案”,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做好比对样品的抽取与检验工作,必要时可结合2019年监督抽检工作一并进行。各相关“对标达标专项提升行动”参与企业要积极配合做好样品抽取与相关调查工作,确保比对工作顺利推进。比对数据分析与检测报告于10月20日前完成,按要求形成风机、照明电器两个“比对分析报告”,并组织企业及时将比对结果和检测报告上传至“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工作信息平台管理系统(参照附件4), 二是邀请相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质检机构、标技委、生产企业等单位,适时组织召开标准比对论证分析会,广泛听取行业专家和企业意见,通过标准文本比对和实物质量比对,找出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差距、原因、路径。 6.全面推进对标提升(2020年6月底前)。一是开展质量诊断服务,帮助制订达标的企业标准。围绕对标中发现的差距,积极开展质量诊断服务,组织企业召开质量分析会,推动企业制定、实施更具竞争力的企业标准,提升企业标准与国内外先进标准水平的一致性程度,鼓励企业将对标达标的结果以自我声明的方式在“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二是加强质量培训,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引导企业积极采用国际先进质量管理标准,运用卓越绩效评价、精益生产、六西格玛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提升质量管理水平,鼓励企业开展“品字标”等质量认证、服务认证,以第三方评价方式驱动质量提升、管理升级,提升企业及产品的市场信誉度。三是强化标准引领,提升产业竞争力。支持相关企业将比对成果转化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努力培育更多的企业标准“领跑者”。强化标准引领作用,通过对标达标,带动中小企业产品质量转型升级,引导产业块状整体提升标准化与管理水平,以高质量赢得市场竞争力。 (三)总结评价阶段(2020年7月-2020年12月) 要切实加强对标达标开展情况分析和总结,要围绕标准化水平的提升、质量效益的提高、转化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以及企业标准提升等工作重点,及时将工作推进过程中好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成效进行提炼归纳,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总结,并于2019年12月底前上报阶段性工作总结、2020年9月底前上报专项行动总结报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生产企业要高度重视“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部门和人员做好相关工作,确保专项行动按时间进度和要求有序推进。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相关行业组织、标技委、科研院所、检验检测机构等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政策保障。要整合政策资源向对标达标企业倾斜,优先推荐完成行动的企业创建企业标准“领跑者”、申报标准创新贡献奖、政府质量奖等。要充分发挥专业标技委和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支撑作用,为企业提供标准化培训、咨询、标准制修订、检验检测等全过程服务。 (三)注重舆论宣传。及时发布对标达标成果信息,引导中小企业积极参与。运用各类媒体资源开展广泛宣传活动,深入报道达标企业典型实践,助力达标企业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提升上虞标准的美誉度,为争当高质量发展排头兵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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