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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067/2019-5017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9-04-08 08:34
发布单位: 区审计局

上虞区审计局对上虞区2018年度城乡生活垃圾管理运行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的审前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和《浙江省审计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决定于2019年3月12日起对我区2018年度城乡生活垃圾管理运行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审计调查事项有关的业务与财务管理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调查范围:2018年度城乡生活垃圾管理运行情况,并根据需要将进行必要的追溯和延伸调查有关单位。

二、审计调查内容:城乡生活垃圾日常管理基本流程、运作模式、经费保障情况;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管理情况;环卫基础设施建设、配备及管理情况;环卫用具和物资采购、使用、管理情况;焚烧、无害化处置等业务的管理规范情况;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情况及其他审计调查内容。

三、审计调查实施时间:2019年3月12日起。

四、审计人员纪律:审计人员审计调查期间,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八不准”等各项廉政规定。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举报电话:82210322

 

                                                       2019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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