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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534/2019-511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 公开日期: 2019-05-20 10:29
发布单位: 区教体局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做好教职工跨县(市、区)调动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学校,乡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有关民办学校: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切实解决教师实际困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9年教职工跨县(市、区)调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要求调上虞区外的教职工,必须符合在上虞教育系统服务期已满五年。具体程序为:学校向教职工传达本通知精神,由本人提出调动申请,填写《绍兴市上虞区教师跨县(市、区)调动申请表》,经所在学校同意,乡镇(街道)学校还需经所在学校教育总支同意,于5月21日前报教体局人事科,经局党委研究同意后报区人社部门审批。若对方不予接收,必须于7月31日前告知区教体局,否则不予保留原岗位。若在8月21日前申请人既不能办妥调动手续,又未到原学校工作的,作解聘处理。

 

附件:《绍兴市上虞区教师跨县(市、区)调动申请表》

 

 

 

 

绍兴市上虞区教育体育局

2019年5月8日

附件:绍兴市上虞区教师跨县(市、区)调动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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