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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90534/2019-511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 | 公开日期: | 2019-05-20 10:29 |
发布单位: | 区教体局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做好教职工跨县(市、区)调动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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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直属学校,乡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有关民办学校: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切实解决教师实际困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9年教职工跨县(市、区)调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要求调上虞区外的教职工,必须符合在上虞教育系统服务期已满五年。具体程序为:学校向教职工传达本通知精神,由本人提出调动申请,填写《绍兴市上虞区教师跨县(市、区)调动申请表》,经所在学校同意,乡镇(街道)学校还需经所在学校教育总支同意,于5月21日前报教体局人事科,经局党委研究同意后报区人社部门审批。若对方不予接收,必须于7月31日前告知区教体局,否则不予保留原岗位。若在8月21日前申请人既不能办妥调动手续,又未到原学校工作的,作解聘处理。
附件:《绍兴市上虞区教师跨县(市、区)调动申请表》
绍兴市上虞区教育体育局 2019年5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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