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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820025902869/2019-5205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9-06-10 10:42
发布单位: 小越街道

小越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小越街道“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越办〔2019〕20号

 

街道机关各办、中心、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现将《小越街道“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下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小越街道办事处

                     2019年5月15日

 

小越街道“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上级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要求。结合小越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按照各级安委办要求和全区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总体部署,紧盯重大活动、重要场所、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强执法检查,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杜绝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有效遏制亡人火灾事故,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重点检查对象

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群租房(“多合一”场所)、高层建筑、施工工地、养老服务机构、医院、学校(校外培训机构)、文物建筑、企业出租厂房和高荷载仓储等重点场所。

三、重点检查内容

(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人员密集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员工宿舍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等使用大量易燃可燃材料装饰。

(二)防火分隔不到位。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住宅与非住宅部分未按规范进行防火分隔。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失或者损坏。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门窗孔洞、竖向管道井每层楼板处封堵不严密。

(三)疏散通道不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消防车通道上搭建违章建筑、堆放货物。

(四)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群租房、商场市场、施工工地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企业生产车间、仓库场所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企业出租厂房和高荷载仓储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

(五)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

(六)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未落实防火措施。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

(七)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能熟练操作设施设备。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八)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单位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未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九)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单位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单位员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

四、步骤及措施

从2019年5月开始到10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5月20日前)。

1.广泛动员部署。街道消防委各成员单位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职责和任务,通过制定方案、召开会议等形式,分辖区、分行业、分领域动员部署到位,动员部署情况报街道消安办。

2.明确工作标准。按照上级制定的《九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自查方法和自改措施》(附件1),供各方面力量开展检查使用,利用多种渠道和形式发布,提高覆盖面和知晓率。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20日至10月10日)。

3.全面组织培训。5中下旬,分行业、分系统、分领域组织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公安派出所民警、网格员、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站长等开展《九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自查方法和自改措施》的专门培训,讲清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通报消防安全形势,指导相关人员掌握检查重点、标准和整改要求。

4.单位自查自改。5月底前,街道消安委各成员单位要督促指导单位(场所)使用《单位(场所)消防安全自查表》(附件2),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简称“三自主”),并作出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承诺(简称“一承诺”)。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登记造册、建立清单,明确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已完成消防安全自查的单位(场所),要在单位明显部位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公开声明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简称“两公开”)。6月7日前,街道消安委各成员单位要将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单位(场所)的自查表汇总后报街道消安办。

5.严格执法检查。6月至8月,迎接上级对自查单位(场所)的全覆盖检查。发现在自查中弄虚作假或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依法查处并督促整改。对如实发现隐患问题,已采取措施着手整改的,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对亡人和造成社会影响的火灾,依法逐起组织调查,严肃追究事故单位和人员责任。

6.集中约谈座谈。6月底、7月底,街道将对本月发现自查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行业部门和单位(场所)集中开展约谈,通报问题,提出工作要求,责令重新排查。8月底,对遗留重大风险未及时整改和新发现重大风险的单位(场所),进行警示约谈,讲清政治责任、法律责任,督促其在9月前完成整改或落实严防死守措施,确保绝对安全。

7.提升执法质效。积极对接区级“执法服务队”、“专家指导队”(简称“两队”),对社会单位和基层力量及时解决执法和技术疑难问题。

8.强化行业监管。街道消安委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关于调整小越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的通知》(越办〔2018〕21号)文件中分工职责,充分履行条线消防安全监管责任,督促本行业、本系统落实“三自主、一承诺、两公开”要求,并结合单位自查自改情况,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建立隐患排查清单,指导单位(场所)开展隐患治理,确保国庆节前完成隐患整改或落实管控措施。其中,文教卫线强化文物建筑、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医院、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民政线强化养老服务机构;政法线强化群租房;工业商贸线强化企业、科峰商贸综合体;城建线强化高层建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治理;各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辖区消防安全工作等等。6月份起,街道组织开展地毯式执法检查,确保行业单位火灾隐患在国庆节前完成整改或落实管控措施。

9.综合施策推进。要认真落实上级“三服务”要求,对按要求完成自查自改的守规单位(场所),要减少干扰;对违规的单位(场所),要提高检查频次;对严重失信的,要纳入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要积极落实有关消防安全有奖举报的奖励办法,鼓励群众举报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对省、市、区政府挂牌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区域),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快整改,确保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专项行动期间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根据上级要求,依法判定,进行挂牌督办并向媒体曝光。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11日至10月20日)。

10.日常工作回顾。街道安委办、消安办将结合各类检查情况,实施综合评判,有关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11.开展总结验收。街道安委办、消安办将适时开展总结验收,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固化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发挥街道消安委作用,切实履行各成员单位消防安全职责,落实定期会商、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强化隐患防控和应急联动,合力提升专项行动水平,进一步加强指挥调度,压实各方责任,逐个节点推进。

(二)深化翻身仗行动。要统筹安排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和我区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将专项行动确定的各项具体任务,作为深入推进街道消防安全翻身仗行动的具体抓手,提升重点领域治理成效,改善街道消防安全状况。要认真开展火灾形势分析研判,切实找准消防安全薄弱环节,结合实际推进不放心行业(领域)专项治理。

(三)强化跟踪问效。专项行动纳入街道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平安建设考核范围,实行跟踪督办、定期通报工作制度。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及时采取通报、警示、约谈等措施。

5至9月份,街道消安委成员单位每月23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小结;10月1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到街道消安办经新红同志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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