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区永和镇单家岙大溪小流域整治工程
答疑纪要
1. 本工程预算造价经绍兴市上虞区审计局国家建设项目专业审计分局备案,标底价为 2254272 元。
2. 本项目预算编制说明见附件。
上虞区永和镇人民政府
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0一九年六月二十日
上虞区永和镇单家岙大溪小流域整治工程
预算编制说明
一、编制依据
1、上虞区永和镇单家岙大溪小流域整治工程施工图纸
2、2019年4月份绍兴市建材价格信息
二、编制定额
1) 《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2018)》
2) 《浙江省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3) 《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
4) 《浙江省水利水电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
5) 《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0)》
6) 浙水建[2012]49号文《关于调整浙江省水利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
三、材料价格
1、人工预算单价
水利部分:根据浙水建[2012]49号《关于调整浙江省水利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人工预算单价为69.60元/工日,以“18编规”中的人工单价48.76元/工日为预算限价,超过限价部分的价差,在计取三税税金后列入相应项目的工程单价内。
2、材料价格预算价
本工程主要材料预算单价参考2019年4月绍兴市造价管理信息。其他材料预算单价按工程所在地区的市场价格水平,参照近期其他工程资料分析确定。实际市场价超过限价的价差在计取税金后列入相应项目的单价中。电、风预算单价:电价按自备柴油发电机供电计算后确定施工用电预算单价为2.89元/度,风价按“编制规定”和有关定额分析计算后确定施工用风预算单价为0.43元/m³,水价按“编制规定”和有关定额分析计算后确定施工用水预算单价为2.33元/度。
四、其它说明
(一)、说明部分
1、 “安全施工费”根据省财政厅、省安全监管局《转发财政部、安全监督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企(2012)114号)规定,水利工程“安全施工费”按1.4%计取。“安全施工费”不得低于规定费率计取,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且实行标外管理。“安全施工费”的施工管理办法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2、 工程一切险按工程投资的0.45%计取,第三方责任险5000元;
3、 该项目混凝土采用非泵送商品混凝土;
4、 本工程土质按III类土计算;
5、 马尼拉草铺按断面计算,结算时按实计算;
6、 安全警示牌暂估2块,结算时按实计算;
(二)、单价及工程量部分
(1)、成品仿木栏杆(具体详见施工图)380元/m(综合单价);
(2)、清表5元/㎡(综合单价);
(3)、DN75PVC排水管安装(管内口30厚土工布内装级配良好砂卵石)35元/处(综合单价);
(4)、安全警示牌1000元/块(综合单价);
(5)、黄蜡石(规格60-90cm)1100元/m³(综合单价);
(6)、原建筑拆除及外运(一次性包干)20000万/项(综合单价);
(7)、围堰筑、拆6000元/处(综合单价);
(8)、 施工排水费(包括经常性排水)(一次性包干)30000元/项(综合单价);
(9)、 施工临时道路采用塘碴填筑拆长600m.宽4m.厚0.5m(一次性包干) 75元/m3(综合单价);
(10)、 河道抽水后钢板桩或松木桩加固等暂估20000元/项,结算时按实调整;
(11)、 施工临时房屋建筑仓库、加工车间等(一次性包干)6000元/项(综合单价);
(12)、 其他一切临时施工费用(一次性包干)15000元/项(综合单价)。
上虞区永和镇人民政府 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