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90024/2019-5425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日期: | 2019-08-27 11:52 | ||
发布单位: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2018年绍兴市上虞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 |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8年我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综合治理原则, 以源头精细化管理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为抓手,以产生、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为监管重点,以落实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为根本,进一步提高辖区固废利用处置能力,理顺管理机制,创新监管手段,严格环境执法,确保全区固废环境安全。 一、全区固体废物环境现状 2018年,全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53.67万吨,综合利用量27.1万吨,处置量26.41万吨,贮存量2.39万吨,排放量0万吨,详见表1。 表1 2018年度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利用情况
(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现状 2018年,全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31.2万吨,综合利用量20.59万吨,综合利用率65.99%,处置量10.51万吨,贮存量0.82万吨,排放量为0万吨,详见表2。 表2 2018年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利用情况
除尾矿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前五位的企业,详见表3,共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17.16万吨,占全区当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总量的57.09%。 表3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年产生量排前五位企业(单位:吨)
(二)危险废物现状 1、工业危险废物 2018年,全区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22.47万吨,利用处置量22.41万吨,利用处置率99.7%,贮存量为1.57万吨,排放量为0吨,2018年度危险废物产生及利用情况详见表4。 表4 2018年度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情况
危险废物产生量前五位的企业,详见表5,共产生危险废物10.62万吨,占全区当年工业危险废物产生总量的47.26%。 表5 危险废物年产生量排前五位企业(单位:吨)
2、医疗废物 2018年,全区集中处置医疗废物700吨,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100%。 (三)城市生活垃圾 2018年,全区生活垃圾产生量34.87万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四)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 2018年,上虞区现有城市污水处理厂1家,污泥产生量为12718.08吨,其中填埋处置2070.92吨、焚烧处置10647.16吨。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建设 (一)积极推动固废处置能力建设 督促绍兴市上虞众联环保有限公司完成年焚烧21000吨危险废物项目建设并投入试生产,督促绍兴上虞泰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新和成药业有限公司焚烧炉项目完成领证并正常落地实施。督促浙江闰绿再生资源有限公司10000吨/年废铅酸蓄电池收集经营项目领证并运营,完成绍兴市佳诚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1500吨/年的废机油收集经营许可证的颁发。截止2018年底,全区危险废物经营企业共计13家,核准年经营能力28.16万吨/年,其中危险废物利用核准量7.87万吨/年,危险废物处置核准量19.14万吨/年,危险废物收集核准量1.15万吨/年,全区固废利用处置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设施 全区现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企业共13家(包括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企业1家),形成年利用处置各类危险废物能力为28.16万吨,详见表6。 表6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情况
13家单位均编制了环境应急预案,并配备了污染事故防治的相应设施,严格按照国家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转移许可。 三、固体废物监督管理情况 (一)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环境管理 1、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核查,实现源头精细化管理。组织全区危险废物产生量大、种类多、污染风险隐患大的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开展危废专项核查,核定废物属性、种类、数量和去向,实现动态更新,督促产生企业明确自身危险废物家底,进一步落实危险废物产生者主体责任。通过调查摸底,制定出台我区危险废物专项核查工作计划,截止2018年底,全区共有一百余家企业委托第三方开展了危险废物专项核查工作。 2、建立固废动态监管系统,实现全过程信息化管理。通过建立危险废物和污泥产生、贮存、转运、处置全过程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和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危险废物和污泥全过程信息跟踪和追溯。截止2018年底,全区共有112家企业完成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并建成固废动态监管系统环保局后端集中管理平台。 3、开展存量清零行动。为切实加强危险废物贮存管理,我区从2016年开始开展危险废物存量清零行动,重点对超期贮存数量较大、贮存设施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开展整治,截止到2018年底,已完成前三年历年的超期贮存量的清零、116家次企业对固废贮存设施进行了改扩建,贮存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4、进一步加强监管,严格规范固废处置行为。一是严格规范危险废物转移行为,督促企业在转移前按要求报批年度转移计划,转移时必须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建立了跨区转移备案制度,需要跨区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产生单位,必须要在转移前将相关处置、运输合同,资质证书到区环保局进行备案审查。二是强化固废日常监管,通过规范化管理考核方式,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产生单位危险废物管理进行对标打分,2018年打分合格率100%;组织开展全区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结合固废核查进行自查整改,同时积极配合上级环保部门对我区进行固废各类专项执法检查,督促企业高质量完成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固体废物整改工作。 (二)加强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管理 按上级环保部门要求开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年度考核,完成考核核查报告,并开展标准化“固体废物出入口”建设工作,帮助、指导绍兴上虞泰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新和成药业有限公司完成经营许可证申领工作,建立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监管方案,按要求开展监督性检查和监测,完成年度任务。 (三)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固废违法处置行为。 开展了夏季清废“铁拳2号”、“清废净土2018”、长江经济带固废检查等专项行动,定期开展固体废物“飞鹰行动”执法检查、同时将固体废物作为一周一查、交叉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2018年,共查处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24起,处罚金额115.55万元,实现工业固废产生、贮存、转移、处置全过程监管,确保全区工业固废得到合法处置,保障环境安全。 (四)稳步推进进口废物、有毒化学品和持久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 严格执行《废物进口环境保护管理暂行规定》和《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批准程序》,建立和完善进口固体废物加工利用情况记录簿管理,加强对废物进口利用企业和有毒化学品进口企业现场环境监管力度,严把预审意见审查关。2018年,全区共有限制类进口废物利用企业2家,主要进口废物种类为废金属材料,全年共计进口各类固废6733吨;按《浙江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十三五”污染防治规划》2018年度工作要求,建立年度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统计报表制度,全区共6家单位列入统计调查;完成对5家废弃物焚烧企业开展的二噁英监督性监测任务。
1.信息发布城市:绍兴市上虞区 2.信息发布机构: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 3.信息发布日期:2019年8月27日 4.信息发布周期: 一年 5.信息来源:环境统计数据、企业上报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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