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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K15129988/2019-5373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虞政办发〔2019〕78号 | 公开日期: | 2019-08-07 08:59 |
发布单位: | 区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5G网络规划建设的实施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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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政办发〔2019〕7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贯彻落实《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5G网络规划建设的实施意见》(绍政办发〔2019〕13号),加快推进我区5G网络规划建设,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支撑保障“智慧上虞”、“创新之区、品质之城”建设,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坚持新发展理念,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历史性机遇,按照“政府主导、行业推进、资源共享、服务社会”原则,积极推进5G网络规划布局,加快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础信息服务质量,进一步开放公共资源,更高层面推动信息化建设,确保我区网络覆盖水平处于全市领先。 二、工作目标 按照绍兴市政府统一部署,利用三年时间,遵循“一体规划、分步实施、全面覆盖”思路推进规划建设。2019年,完成全区5G基站规划编制。2020年,在主城区和重点工业应用区域(百官街道、曹娥街道、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试点的基础上向全区推开,全区建成区5G网络基本建成,5G网络用户普及率达到30%,积极推进5G工业应用,成为全市5G工业应用先行区。2021年,推进5G网络向农村地区延伸,全区5G网络实现全覆盖,5G用户普及率达到50%以上,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5G应用率达到100%,力争成为全市5G工业应用示范区。 三、重点任务 1.科学编制基站规划。在区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统筹指导下,编制5G网络规划,并报备绍兴市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主城区和重点工业应用区域(百官街道、曹娥街道、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率先规划布局5G试验网。按照整合存量、共建共享原则,有效整合现有基站资源,铁塔上虞办事处充分对接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需求,切实加强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等部门沟通,能够共享的原则上不再新建,确保规划编制科学合理、节约高效。(责任单位:区经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建设局、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广旅游局、中国铁塔上虞办事处、中国电信上虞分公司、中国移动上虞分公司、中国联通上虞分公司、中广有线上虞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虞区杭州湾综合管理办、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省上虞经济开发区)、曹娥江旅游度假区管委会、e游小镇管委会) 2.加强规划布局衔接。将5G基站规划纳入城乡总体规划,注重与各类专项规划衔接,并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严格落实,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要将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纳入土地出让规划条件书、设计书、设计方案中。规划布局轨道交通、客运场站、风景区、交通枢纽、大型场馆、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时,应同步规划建设各类通信基础设施。规划设置市政道路及防护绿化带、路灯等市政设施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基站预留空间,统筹考虑基站配套电力引入、通信管线等需求。新建小区应提前规划布局5G基站及附属设施,已建成小区在符合城市规划前提下协调落实5G基站选址和建设进场等事宜。(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教体局、区文广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综合执法局、区供电局、区城建集团、区交通集团、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虞区杭州湾综合管理办、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省上虞经济开发区)、曹娥江旅游度假区管委会、e游小镇管委会) 3.加快基础设施建设。铁塔、机房等基站配套,以及轨道交通、客运场站、风景区、交通枢纽、大型场馆、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和重点场所室内分布系统建设原则上按照政府主导、铁塔公司主建模式进行。铁塔上虞办事处应加强与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在5G基站选址、电力引接、土建施工等方面的协调,主动对接相关单位,提高承建能力和交付效率。智慧杆塔建设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共建共享、协调高效”原则实施。区建设局牵头,联合铁塔上虞办事处等单位,在试点区域试验建设智慧杆塔,要超前谋划智慧杆塔功能集成,充分利用市政设施,有效整合站址资源,推进智慧杆塔建设和一杆多用,2019年底前完成三处不同场景试点。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要充分考虑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做到文明施工。(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城建集团、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交通集团、中国铁塔上虞办事处、区综合执法局、区教体局、区文广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供电局、中国电信上虞分公司、中国移动上虞分公司、中国联通上虞分公司、中广有线上虞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虞区杭州湾综合管理办、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省上虞经济开发区)、曹娥江旅游度假区管委会、e游小镇管委会) 4.推进资源共建共享。按照“城市环境更加生态美丽、城市治理更加科学高效”要求,城市道路、街道、国(省)道、大型桥梁、商业街区、园区景区等场所的公共绿化带、路灯杆、监控杆、广告牌、交通指示牌、公交站台等公共资源用于5G基站建设,城市公共区域应率先向基站建设开放,新建和改建的智慧杆塔也应向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开放,实现资源共建共享,推动市政设施与移动通信设施深度融合,有效节约社会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及“乱打乱挂”等乱象发生。(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广旅游局、区水利局、区综合执法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供电局、区城建集团、区交通集团、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虞区杭州湾综合管理办、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省上虞经济开发区)、曹娥江旅游度假区管委会、e游小镇管委会) 5.优化行政审批流程。自然资源和规划、城乡建设等部门应结合移动通信基站行业特性,参照水、电、气等建设审批要求,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简化审批流程,实现基站建设审批“最多跑一次”。将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验收内容,新建园区、商业区、住宅小区、特色小镇、公建项目等应为通信设备机房、天线位置预留空间。(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建设局、区发改局、区便民服务中心、区交通运输局、区文广旅游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城建集团、区交通集团、中国铁塔上虞办事处、中国电信上虞分公司、中国移动上虞分公司、中国联通上虞分公司、中广有线上虞分公司、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上虞区杭州湾综合管理办、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省上虞经济开发区)、曹娥江旅游度假区管委会、e游小镇管委会) 6.加快成果应用示范。探索面向工业互联网、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旅游、城市管理、超高清赛事转播、智慧园区等多领域,紧密合作开展5G成果应用示范,打造一批跨行业创新应用标杆;以应用带动5G技术研发、设备生产企业落户,构建5G产业生态。探索5G在工业中的创新应用,突破地域和单一产业领域限制,实现工业设备自由移动、工业大数据分析处理、协调管理和生产决策等功能。鼓励龙头企业在5G应用上先行先试,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给予资费优惠,价格监督部门要切实履行价格监督职责,共同打造5G应用样板。提供各类先进数字化应用动态进展信息,为云计算、物联网和大数据等信息化服务对接提供必要支持。(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体局、区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广旅游局、区商务局、区供销总社、区卫生健康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大数据管理中心、区城建集团、区交通集团、中国铁塔上虞办事处、中国电信上虞分公司、中国移动上虞分公司、中国联通上虞分公司、中广有线上虞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虞区杭州湾综合管理办、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省上虞经济开发区)、曹娥江旅游度假区管委会、e游小镇管委会) 7.强化网络安全保障。推进基础信息网络与安全防护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5G网络建设单位应按照“谁提供服务、谁保障安全”和“谁认证、谁负责”原则,依法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网络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公安等部门应加强对网络基础设施保护,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网络基础设施的犯罪活动。对因征地拆迁、城乡建设等造成通信基础设施迁移和损毁的,应按照相关法律和政策标准给予相应补偿,并及时补充替代站址,防止出现信号盲区。(责任单位:区委网信办、公安分局、区经信局、区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中国铁塔上虞办事处、中国电信上虞分公司、中国移动上虞分公司、中国联通上虞分公司、中广有线上虞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虞区杭州湾综合管理办、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省上虞经济开发区)、曹娥江旅游度假区管委会、e游小镇管委会) 四、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协调。区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5G网络建设各项工作,及时协调解决5G规划、建设、应用中的重大问题。区直各部门(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协作,抓好落实。 2.强化政策支持。由各有关部门提供公共建筑、公共设施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开放目录,每年向社会通告。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审批纳入政务大厅,优化审批程序,推行批量审批。禁止巧立名目收取进场费、协调费、分摊费、破路费、过高赔偿费等不合理费用,部门行政审批时收费给予一定优惠,保障公众移动通信网络建设通畅、运行平稳。 3.建立督查机制。各有关单位部门和乡镇街道要将推进5G移动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区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实行定期通报,作为数字经济考核分中的重点内容,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4.加强宣传引导。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宣传5G通信网络规划建设工作,开展基站电磁辐射知识科普活动,大力宣传通信设施建设保护法律法规,共同营造推进5G网络规划建设的良好氛围。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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