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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024/2020-5418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0-01-18 17:28
发布单位: 生态环境分局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和《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六方面内容,所有数据统计期限均为2019年1月1日到12月31日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根据新修订《条例》相关规定,按照省、市、区有关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把握社会发展的重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做好环评审批、行政处罚、环境质量、环境执法等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完善领导成员、机构设置和机构职能等信息;及时公开人事信息、采购信息、政策文件等内容;同时,依法依规、高质高效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答复工作二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发挥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明确分管领导和牵头科室;实行公开信息两级审核制度,信息公开前需经过科室(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信息员校核后再发布至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督促指导工作人员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 三是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根据区统一安排,进一步优化栏目设置,新增 “政务公开”一级栏目和“内设机构”“财政预决”“意见征集”3个二级栏目,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共设置7个一级栏目、13个二级栏目;加强信息更新维护,办公室牵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信息公开平台进行每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完善。四是落实政府信息监督保障。严格落实考核要求,把政务公开纳入本单位绩效考核体系。主动接受社会评议,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5

5

5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78

79

95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16

5

6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9

186

515

行政强制

96

2

9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116

2888.420836

此外,2019年还通过上虞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主动公开了普通政策文件信息20条、财政预决信息2条、机构信息12条、人事信息12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计划总计信息2条、通知公告信息273条(主要为环境质量信息)、环境执法信息31条、意见征集信息10条、其它信息139条。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4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近年来,随着各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我区生态环境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总体有所提升,但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受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限制,生态环保队伍力量相对较弱,缺少专门负责环境信息公开的内设机构和专职人员;二是个别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内部相应的监督考核机制运行不到位,导致部分信息更新不及时;三是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与群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还需在公开量、公开面、公开方式等方面继续探索。

下阶段,我局主要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一是加强队伍力量,根据生态环境工作实际,组建内部信息公开工作小组,相关科室、单位均落实专人,共同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实行政务公开考核制度,同时加强内部督查,提高干部重视程度;三是有效利用信息化手段,建设智慧环保平台,整合现有应用平台,提升数据共享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产生相关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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