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便民服务中心 >>年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 746325725/2020-5437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0-01-22 16:00
发布单位: 区便民服务中心(区招投标监督办)

2019年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区相关要求,对照《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着力推进 “五公开”举措,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今年,我单位共公布95条政府信息,含门户网站63条,“上虞办事”微信公众号32条。

   我单位信息公开栏目具体设置如下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1183

344.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019年度“中心”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中心”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进步,但也存在以下不足:1.信息更新不够及时高效,主动公开的主体意识有待加强;2.信息公开渠道过于单一;3.信息公开内容较不丰富具体,重点不够突出,无法完整体现“中心”在行政审批、窗口办事、招标投标方面的政策法规供办事群众查询、知晓。

下一步,“中心”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有效整改落实: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主体责任。“中心”将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落实责任主体,不断深化和规范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发布工作流程和审核机制,将信息的采集、报送、审核、发布等环节的工作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公开的信息内容准确、及时。

2.创新平台建设,拓展公开渠道。“中心”将认真研究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形式、新途径、新方法,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协同联动、融合发展,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增强政务公开的实效性。

3.强化宣传学习,深化公开内容。“中心”将加强学习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继续规范公开栏目,完善公开内容,努力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及时更新工作动态,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适时公开,切实呼应群众需求和社会关切,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