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索引号: | 113306820025905857/2020-0017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丰政〔2019〕54号 | 公开日期: | 2020-01-09 13:41 |
发布单位: | 丰惠镇 | 有效性: |
关于下发《丰惠镇村级劳务外包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 ||
|
||
各行政村(社区):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村级劳务外包务工支出,现将《丰惠镇村级劳务外包项目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丰惠镇村级劳务外包项目管理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村级劳务外包支出,现就村级劳务外包项目管理提出如下暂行规定: 一、劳务外包的范围 村级劳务外包项目范围包括环境卫生、乱搭乱建整治,应急、抢修、自然灾害等各类突发性、突击性劳务工作。 二、劳务外包单位的选定 村级劳务外包单位的选定,在丰惠镇人民政府招投标入库的劳务外包单位中确定。 每次村级劳务外包项目,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和劳务外包单位签订正式书面合同,合同内必须注明作业范围、合同金额(含人工、材料、机械等清单)、款项支付方式等,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报镇农经中心备案。 三、劳务外包价格标准 各行政村参考本村内小工工资价格、机械、材料的支出水平,由村三委会班子集体讨论综合确定本村内各种性质的劳务外包用工、机械等单价,材料单价按照市场信息价综合确定,本村内各类劳务外包单价标准一旦确定,不得随意进行变更。 四、劳务外包管理程序 1.项目审批。劳务项目施工前,由村填写《丰惠镇村级劳务外包项目审批单》,经村三委会班子成员、项目主管办线、农经中心审核签字后,方可开展劳务项目的实施。 2.项目监管。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对劳务外包项目的工作质量进行全过程监督,并根据劳务外包单位的实际作业情况填写《丰惠镇村级劳务外包项目工时记录单》、《丰惠镇村级劳务外包项目材料记录单》,对人工和机械工时数量、材料支出数量进行全过程记录,记录情况由村监委主任签字初审,村三委会班子成员签字审定。 3.项目验收。劳务外包项目施工结束后,村三委会成员必须到现场对施工质量和工作质量进行验收,并对人工和机械工时的数量、材料支出等进行再次核实,填写《丰惠镇村级劳务外包项目验收确认单》,并签署验收意见。 4.财务结算。结算金额不得大于合同金额。结算前,村集体经济组织需将劳务外包合同、《丰惠镇村级劳务外包项目工时记录单》、《丰惠镇村级劳务外包项目材料记录单》、《丰惠镇村级劳务外包项目验收确认单》在村务公开栏中公示7天以上,公示无异议的,方可进行款项支付。 本暂行规定内容如有与上级文件条款相抵触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上虞区丰惠镇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0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