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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K15129988/2020-624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0-10-22 10:42
发布单位: 区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废止

《上虞区创建全省全域“无废城市”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秉持浙江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要求,深入贯彻《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2号)相关文件精神,结合《绍兴市推进全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绍政办发〔2020〕28号)、拟下发《上虞区创建全省全域“无废城市”工作方案》。本工作方案主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四个方面,附件包含目标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

二、制定过程

根据全区固废管理工作分工,我局牵头草拟了《上虞区创建全省全域“无废城市”工作方案》。期间,文件已征求涉及的发改局、经信局、综合执法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与规划分局、百官街道、杭州湾综管办等意见,并向局内部各科室、单位征求意见,文件经多次讨论修改,最终形成了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主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四个方面,附件包含目标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

1.总体要求。明确了将全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作为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提升美丽上虞建设的重要载体。争取到2021年12月底,完成上虞区全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任务并通过省级验收,基本实现产废无增长、资源无浪费、设施无缺口、监管无盲区、保障无缺位、固废无倾倒、废水无直排、废气无臭味。

2.主要任务。明确了全面抓好产废源头减量化、全面落实分类贮存规范化、全面实现收集转运专业化、全面促进资源利用最大化、全面推进处置能力匹配化、全面营造高压严管常态化、全面构建管理手段信息化、全面培育治理行业产业化、全面推动制度创新精准化、全面夯实齐抓共管制度化。

3.实施步骤。明确了编制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建设、开展评估总结的工作步骤。

4.保障措施。明确了职责分工、督查考核、宣传引导的保障措施

5.附件。附件包含目标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

四、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绍兴市上虞全区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

解 读 人:何立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副局长

联系电话:81275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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