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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K15129988/2020-634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虞政发〔2020〕23号 公开日期: 2020-10-26 14:35
发布单位: 区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批转区水利局关于《上虞区区级以下河道及重要湖泊管理范围划界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上虞区区级以下河道及重要湖泊管理范围划界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上虞区区级以下河道及重要湖泊管理范围划界方案

根据《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结合全区水域调查成果,对区级以下河道和两个重要湖泊(白马湖、破冈泊)进行管理范围划界如下:

1.区级以下河道管理范围为两岸之间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以及护岸迎水侧顶部向陆域延伸2米的区域,具体详见《上虞区区级以下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名录》。

2.白马湖、破冈泊湖泊管理范围为护岸迎水侧顶部向陆域延伸7米的区域,具体详见《上虞区白马湖、破冈泊湖泊管理范围划界名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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