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K15129988/2020-634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虞政发〔2020〕23号 | 公开日期: | 2020-10-26 14:35 |
发布单位: | 区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批转区水利局关于《上虞区区级以下河道及重要湖泊管理范围划界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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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上虞区区级以下河道及重要湖泊管理范围划界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上虞区区级以下河道及重要湖泊管理范围划界方案 根据《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结合全区水域调查成果,对区级以下河道和两个重要湖泊(白马湖、破冈泊)进行管理范围划界如下: 1.区级以下河道管理范围为两岸之间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以及护岸迎水侧顶部向陆域延伸2米的区域,具体详见《上虞区区级以下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名录》。 2.白马湖、破冈泊湖泊管理范围为护岸迎水侧顶部向陆域延伸7米的区域,具体详见《上虞区白马湖、破冈泊湖泊管理范围划界名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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