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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26X/2020-620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0-10-09 16:04
发布单位: 道墟街道

道墟街道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

道委〔2020〕60号

各行政村(社区)、站所、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高水平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根据《绍兴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三年行动方案》和《绍兴市上虞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三年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道墟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精神,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省、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总体部署,以“一年补短板、两年抓提升、三年见成效”为目标,建立健全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加快推进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不断提升道墟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2020年补短板:进一步补齐源头减量不够、分类投放不准、处置能力不足、设施设备不符合要求的短板。推行源头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工作,全街道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资源化利用率达到100%、回收利用率达到50%、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分类准确率达到70%以上、分类准确村比例达到20%以上、全街道生活垃圾实现零增长;规划建设生活垃圾集置点(集中投放点),完成50%的集置点(居民小区、行政村、公共机构和企业)建设,规范分类定时定点收集;完成分类车辆规范化配置满足分类运输要求;完成称山、沽渚垃圾中转站改造建设启动联江村地块新建垃圾中转站建设引入智慧垃圾分类系统,逐步建成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智能化大数据系统,接入区级监管平台;基本形成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和制度政策体系。

2021年抓提升:进一步推动源头减量,提升分类质量和处置能力,完善收运体系。深化源头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工作,全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率达到60%、分类准确率达到80%以上、分类准确村比例达到40%以上。全面完成集置点建设,基本建成运作顺畅的分类收运体系。智慧垃圾分类系统在全街道实现全覆盖,3A村垃圾分类工作达到高标准示范水平。构建完备的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标准体系,健全自治与法治相结合的生活垃圾治理模式。

2022年见成效:实现城乡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科学化、分类投放精准化、分类收运规范化、分类处置多元化、分类覆盖全域化,构建设施齐全、投入保障、机制完善、运行高效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治理体系。推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率达到60%、分类准确率达到85%以上、分类准确村比例达到60%以上。全面完成生活垃圾分类中心(垃圾中转站)、垃圾末端处置设施新建提升工程,建成运转高效的分类收运处置体系。我街道生活垃圾实现应分尽分、应收尽收、应用尽用、日产日清,垃圾分类进一步深入人心,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根本改善,文明卫生形象全面提升,三年行动取得全面胜利。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分类体系建设

1.引入智慧分类体系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工作体系,在原有系统基础上,引入智慧分类系统,为农户分类垃圾桶植入芯片,芯片涵盖实名认证、垃圾量测定、分类数据自动收集等功能。该项工作在钱上村、中联村、庙桥村、新里港村、称海村进行试点,逐步推进全覆盖。对试点村进行重点奖补。

    2.实施绿币兑换制度。智慧分类系统将每日计算上传每户农户积分,每月生成报表。报表以红黑荣誉榜形式每月在各村(社区)进行公示;农户可在“绿币超市”进行积分查询,兑换超市商品。

3.明确垃圾分类标准。根据《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和《绍兴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规定,明确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类别、标志、品种、投放、收运和处置等要求,明确设施建设、回收利用、项目验收等工作机制,推动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就地转运、减量处理。

(二)提升源头减量体系建设

1.减少使用塑料购物袋。在全街道超市门店和农贸市场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等可循环使用的包装工具,全面限制使用塑料购物袋,禁止生产、销售和经营性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厚度的塑料袋。

2.开展“光盘行动”。街道餐饮行业、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和农村宴席推行“光盘行动”,餐饮企业应提供打包服务,建立并落实相应的鼓励打包措施。

3.限制使用一次性消费用品。街道酒店、旅店、餐饮店等不得主动提供、摆放免费的一次性消费用品

4.开展过度包装专项整治。严格执行国家限制产品过度包装的规定每个快递网点须设立绿色回收区,回收快递循环中转袋、包装袋、包装箱,提高循环中转袋使用率。城乡居民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应设置快递包装袋绿色回收点,回收循环包装袋、包装箱。推进快递行业使用电子运单,减少纸质运单使用量。

 (三)提升分类投放体系建设

1.规范设置分类收集容器投放点

按照“易腐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分法要求,科学规范设置分类投放点,减少投放点数量,提升设置标准,做到标志标识清晰规范可区分,周边环境协调整洁。

1)居民区分类收集容器投放点的设置

城镇居民小区、开放式小区(历史文化街区)、集镇建成区按照服务半径不超过70米设置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投放点。集镇建成区须设置1处以上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投放点。有条件的须设置大件垃圾、园林垃圾和装修垃圾的集中投放点。难以设置的可实行电话预约上门收集,不得将大件垃圾、园林垃圾和装修垃圾擅自堆放在公共区域。集中投放点须便于车辆通行,外观干净整洁,标志规范清晰,信息公布准确。

农户家庭按“两分法”设置易腐垃圾、其他垃圾两种分类收集容器,以自然村为单位设置1处以上“四分法”投放点。

   2)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分类收集容器和投放点的设置

每个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村(社区)办公区域至少设置1处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和易腐垃圾投放点。多个单位集中办公的,以楼宇为单位设置

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的就餐区域、厨房洗配间等设置易腐垃圾(包括废弃食用油脂)收集容器、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根据垃圾产生情况可增设可回收物收集容器。

单位生活区的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和投放点配置要求参照住宅小区。

3)公共场所分类收集容器和投放点的设置

广场、公园、交通站点以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的出入口附近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投放点。

农贸市场、果蔬批发市场和家宴中心等人流密集、产生易腐垃圾较多的场所除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有害垃圾投放设施外,应根据实际需求增设单独的易腐垃圾收集容器。

水果、蔬菜等农产品集中收采、上市季节,动态增设单独易腐垃圾投放点。临时大型活动场所,主办方应当根据活动安排及服务内容,在活动期间设置分类收集容器和投放点。

    4)道路沿线分类收集容器和投放点的设置

除旅游景点等人流高度集中区域外,主要商业街历史文化街区等沿线不再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和投放点,保留原有果壳箱。沿街商家和单位在室内设置易腐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由商家(单位)自行暂存。

2.提高分类投放质量

通过示范引领、网格管理、正向激励、倒逼促动等措施,多管齐下,综合施策,全面提高分类质量。

1)开展示范引领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示范小区等建设。街道至少建3个示范村、1个示范小区,实现“三个全覆盖”,即管理主体责任全覆盖、分类类别全覆盖、分类系统全覆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率先全面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突出党员干部示范引领,2020年党政机关、企事业干部职工,村(社区)干部,党员、村民代表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准确户比例达到100%。

2)强化网格管理

运用基层治理“四平台”,实施网格化管理。建立双向派单机制,按照垃圾分类督导员-网格员-网格长-指挥中心的程序,发现问题及时派单解决。同时,指挥中心将垃圾分类指标任务派单给网格长、网格员,实行双向联动,全面推进基层垃圾分类工作。在农村创新和推广“垃圾桶二维码”、定时投放定时转运、党员(村民代表)联系包干、网格管理等符合农村实际的有效做法,建立健全垃圾分类管理机制。

3)完善奖惩机制

开展垃圾分类优秀村(社区)、优秀小区单位及个人等一系列评先评优活动,进行表彰和奖励。指导建立易腐垃圾有偿回收、绿币兑换等激励机制,运用绿币超市、红黑荣誉榜等方式激发群众分类投放积极性,营造愿意分、分得清、争先进的良好氛围。引导群众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分类义务。

4)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对集镇及农村垃圾分类“三支队伍”的培训考核,足额配备垃圾分类收运一线工作人员,在农村一般每500人(常住人口)至少配备一名上门收集保洁员,设置分拣督导员、进仓管理员等不同岗位,提升分类质量。完善考核机制,加强对一线工作人员的技能培训、绩效评估、工作激励,有效激发收运人员工作热情,培养一支爱本职、善管理、懂技术、能操作的保洁队伍。

(四)提升分类收运体系建设

1.规范集置点建设

城镇居民小区原则上超过 5000 人时应设置集置点,少于 5000 人可与相邻区域联合设置集置点,农村原则上每个自然村设置一个集置点全面推行定时定点集中收集。集置点应在明显位置公示分类信息,内容应包括生活垃圾分类类别、投放要求、分类收集流程和作业要求、监督举报电话、上门收集预约电话等。

2.明确分类收集要求

规范收集作业,防止收集过程中垃圾散落,保持集置点和垃圾收集容器和投放点干净整洁。实施上门收集的不得随意更换收集点,收运车辆做到准点到达、准点离开。

3.优化运输方式

农村生活垃圾按照“户分类、村收集、街道中转、区处理”的运作模式,采用环卫专用收集车进行上门收集,将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到指定生活垃圾分类中心进行再次分拣,再由区级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或商务部门)委托的企业采用密闭的专业清运车辆将生活垃圾转运至垃圾终端处置场所。

    4.提档分类车辆

垃圾分类清运车辆应按标准设置标识,喷涂相应颜色,并安装视频监控、车载定位等信息化设备。禁止使用人力车、电动三轮车、农用车等非专业作业车辆,提倡使用新能源车辆。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应采用厢式车;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须采用全密闭自动卸载车辆,具有防臭味扩散、防遗撒、防污水滴漏功能;大件垃圾、园林垃圾、装修垃圾宜采用密封或半密封车辆,其中大件垃圾运输车辆应有防雨和防渗漏设施。

(五)提升分类处置体系建设

1.提升垃圾处置能力

加快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和提升改造,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末端处置体系。称山沽渚2座中转站进行提档升级,改善设备提升垃圾中转能力。新建联江垃圾中转站,合理规划,设置垃圾分类分拣中心。建立建筑垃圾、工业垃圾临时堆放中转点。

2.推进资源回收利用

合理布局再生资源回收网点,通过单村单建或多村联建的方式,建成覆盖全域的再生资源回收点。推广垃圾资源化利用“兑换超市”、“互联网+”回收模式,鼓励农村便利店等经营者就地设立便民回收点,采用押金、以旧换新、设置自动回收机、网购送货回收包装物等方式回收再生资源,实现回收方式多元化。支持再生资源企业参与农村物资回收业务,优先扶持供销社再生资源利用平台对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的建设和运行。对生活垃圾处理终端产生的有机肥、沼气、沼液进行统一开发利用,拓展绿色循环利用渠道。

3.满足垃圾处置需求

加快推进大件垃圾、园林大件垃圾资源化处置设施规划建设,补齐末端处置短板,满足垃圾处置需求,建立一个大件垃圾、园林大件处置中心。

四、保障措施

(一)理顺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制。采用“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方式,在“条”上,需要市场监管、供销社环保、综合执法等多部门协同推进;在“块”上,需要行政村、社区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党委、办事处主要领导担任双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相关办线、站所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三)落实资金保障。落实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资金和工作经费,将生活垃圾分类建设资金和运维经费等纳入年度预算;加大清运车辆、生活垃圾分类中心(中转站)等各类运行设施设备的投入力度,尽快配置到位。

(四)深化教育引导。积极开展以“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商场(市场)、进宾馆(酒店)、进窗口”为主要内容的“八进”活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普及教育。以党建为引领,将垃圾分类纳入党员干部和机关干部培训体系,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充分发挥团委、妇联等组织优势,组建“督导员、培训员、志愿者”队伍。通过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广大居民的垃圾分类意识,促进文明习惯养成,让“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的理念家喻户晓。

(五)强化考核监管。加强考核力度,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街道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加强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督促检查,完善相应的考核办法及评分细则。聘请第三方每月对各村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抽样调查,进行监督考核。强化督查通报,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考核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

 

中共绍兴市上虞区道墟街道工作委员会

 绍兴市上虞区道墟街道办事处

        202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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