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上虞鸿雁社区人才公寓项目(II标段)施工

发布日期:2020-11-13 21:29 信息来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访问次数:

 绍兴上虞鸿雁社区人才公寓项目(II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0)网绍虞招监建字第024号

绍兴上虞鸿雁社区人才公寓项目(II标段)施工 2019-330604-47-03-804970 文同意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占地面积约4.96公顷,河道面积约848.3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5.76万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约10.72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5.04万平方米)。建设地址位于绍兴上虞区曹娥街道五星东路与虞兴路、永昌路、文锦路交叉口,计划于2023年建成。项目业主为 绍兴市上虞鸿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绍兴市上虞鸿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内容:

 绍兴上虞鸿雁社区人才公寓项目(II标段)施工,主要内容为包括(不限于)工程施工图范围内场地平整、±0.00以下(如:地下室及地下通道)、云廊甲板、空中平台、商铺、设备用房、12#-17#楼、20#-25#楼、安装工程(含给排水、电气、暖通、弱电等内容)、装修工程、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人防工程、消防工程、泛光照明工程、电梯采购安装工程,同时配套建设区域的室外附属工程(包括道路广场、景观绿化、室外管网等)、市政工程(含道路、箱涵、河道、绿化、桥梁、亮化、管网及管线等)、标志标线、标识标牌及与周边市政的衔接工程等。(具体以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中明确内容为准)。本次招标工程造价约为  92462 万元,施工工期 880 日历天,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省外企业须提供进浙备案证明;

6、其它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0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完成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厂房)施工业绩。

注:业绩证明资料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

①    工程施工合同;

②    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

以上证明材料二者缺一不可

备注:(1)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为准,同一合同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可多张累加计算总面积;(2)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本次投标人)、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四方盖章;(3)业绩证明资料需体现项目特征。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在“中国建造师网”能查询到注册信息;

2、具有建筑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B类证书

4、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提供社保缴费期限在2020年8月至2020年10月的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若为事业编制人员,以提供社保缴费期限在2020年8月至2020年10月的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

5、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若提前通过工程验收的,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验收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若曾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但已进行更换的,应提供项目发包人及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督机构批准同意更换的有效证明文件,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负责人均视为“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证明材料需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不作为评标依据。

(三)其他

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 类证书,人数不少于3人。
    2、拟派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至少具有1名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允许兼任)。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报名时间、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CA数字证书登录“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

4、未取得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办法请登录“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0日9时00分;

2、提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9室;

六、保证金金额:50万元

1、开户银行: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官支行

2、账号名称: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3虚拟子账号:201000167905864000331

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投标人自行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自主办理。保险保函费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中转出,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妥保险保函手续。   

备注:电子招投标软件系统问题请咨询:新点软件客服电话:4009980000,新点技术人员:0575-89292593CA电子签章问题请咨询:天谷软件客服电话:4000878198,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联系电话82313651

七、其他:

1、绍兴上虞鸿雁社区人才公寓项目分为二个标段分别招标,投标单位均可参加绍兴上虞鸿雁社区人才公寓项目Ⅰ标、Ⅱ标建设工程投标,同一家投标单位最多只能成为一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按先Ⅰ标、后Ⅱ标的顺序开标,已在Ⅰ标段评审中被评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单位取消其在II标段的入围资格。

2、投标人应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统一从便民中心西大门进入。并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配合场所工作人员做好绍兴健康绿码查验、体温检测、实名登记等防控工作。进入交易场所后,应尽量分散等候、隔空就坐,业务办理完毕或开评标完成后立即离场。2020年10月10日以来有喀什地区、上海地区、天津地区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在来浙返浙后要求其提供到达目的地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信息的“健康码”绿码。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绍兴市上虞鸿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上虞区                      

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13705857374

招标代理: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8811301

人:陈林烽

联系电话:15158801265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