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邵逸夫医院绍兴院区施工总承包

发布日期:2020-11-20 21:59 信息来源: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访问次数:

 

浙大邵逸夫医院绍兴院区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0(031)号

 浙大邵逸夫医院绍兴院区施工总承包虞经开区基投[2020]70号文同意建设。项目建设规模:规划新建建筑面积约为3800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70000㎡,地下建筑面积约110000㎡,项目总投资概算为300012.29万元,床位数:2000床。建设地址位于绍兴市上虞杭州湾经济开发区。项目业主为 绍兴市上虞杭州湾滨海新城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绍兴市上虞杭州湾滨海新城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内容:

浙大邵逸夫医院绍兴院区施工总承包项目,包括但不限于:(1)土石方、基坑围护、桩基、建筑(含幕墙)、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电梯、建筑亮化、抗震支架等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内容;(2)包含施工总承包范围内涉及相关的深化设计工作(包含深化设计相关的评审费、图审费及专家费等);(3)包含对招标人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提供管理、配合、协调及服务等总承包管理服务工作。

本次招标工程造价约为190000万元,施工工期 1045 日历天,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省外企业须提供进浙备案证明;

6、其它要求:投标人2016年01月0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日期为准)完成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及以上(其中地下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备注:

(1)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

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明书)三者证明材料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须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本次投标人)、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五方主体盖章。

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为准,同一合同项目分次进行竣工验收的,可累加分次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面积计算总面积;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不能体现地下建筑面积的,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中的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业绩特征,不能证明业绩特征的,还需提供项目发包人和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2)“公共建筑”以《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GB 50352-2005中2.0.3定义为准,公共建筑是指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旅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车站建筑等)不包含商住楼、住宅、厂房、仓储物流等。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在“中国建造师网”能查询到注册信息

2、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B类证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提供社保缴费期限在2020年7月至2020年9月的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若为事业编制人员,以提供社保缴费期限在2020年7月至2020年9月的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若提前通过工程竣工验收的,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竣工验收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若曾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但已进行更换的,应提供项目发包人及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督机构批准同意更换的有效证明文件,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负责人均视为“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证明材料需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不作为评标依据。

(三)其他

1、本工程施工管理人员最低配置为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1人,施工员(具有施工员证)8人,质检员(具有质检员证)8人,安全员9人(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资料员2人。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报名时间、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CA数字证书登录“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

4未取得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办法请登录“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16900

2、提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五、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9

六、保证金金额:伍拾万元整

1、开户银行: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官支行

2、账号名称: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3、虚拟子账号:201000167905864000340

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投标人自行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自主办理。保险保函费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中转出,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妥保险保函手续。    

备注:电子招投标软件系统问题请咨询:新点软件客服电话:4009980000,新点技术人员:0575-89292593;CA电子签章问题请咨询:天谷软件客服电话:4000878198。

七、其他:

1、投标人应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统一从便民中心西大门进入。并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配合场所工作人员做好绍兴健康绿码查验、体温检测、实名登记等防控工作。进入交易场所后,应尽量分散等候、隔空就坐,业务办理完毕或开评标完成后立即离场。2020年10月10日以来有喀什地区、上海地区、天津地区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在来浙返浙后要求其提供到达目的地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信息的“健康码”绿码。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绍兴市上虞杭州湾滨海新城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九东路1号

联 系 人:周益民、陈林超

联系电话:0575-82893698

招标代理: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307号中控大厦E座21楼

联 系 人:张少华

联系电话:13588475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