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企业以工代训补贴的公示(第一批)
根据《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企业以工代训补贴工作的通知》虞政办发(2020)120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各乡镇街道、杭州湾综管办审核、各有关部门单位复核,拟对我区第一批拟拨付企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从2020年12月18日起至2020年12月23日止,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区人力社保局培训鉴定中心反馈,联系电话0575-82972720。
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8日
根据《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企业以工代训补贴工作的通知》虞政办发(2020)120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各乡镇街道、杭州湾综管办审核、各有关部门单位复核,拟对我区第一批拟拨付企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从2020年12月18日起至2020年12月23日止,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区人力社保局培训鉴定中心反馈,联系电话0575-82972720。
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