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索引号: | 002590622/2020-6458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盖镇政〔2020〕30号 | 公开日期: | 2020-12-21 15:34 |
发布单位: | 盖北镇 | 有效性: |
盖北镇居住出租房屋“四色”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
|
||
为进一步夯实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基层基础,加强居住出租房屋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扎实推进“以牌管房、以房管人”工作举措,巩固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成果,建立完善出租房屋的长效管理机制,决定依托“旅馆式”管理平台建立出租房屋等级化管理模式,方案如下: 一、等级划分 全镇的出租房屋按不同的消防安全等级、卫生状况、新居民登记情况等实行挂牌,进行等级化划分,实施“以牌管房、等级管房”,落实“四级四色”管理模式,具体分类如下: 美丽规范类出租房为一级,挂绿色牌子; 安全达标类出租房为二级,挂蓝色牌子; 限期整改类出租房为三级,挂黄色牌子; 禁止出租类出租房为四级,挂黑色牌子。 所有情况都在“旅馆式”平台进行实时更新。 二、评定标准 根据《盖北镇居住出租房屋十项要求》(附件1),出租房新居民登记情况,出租房管理状况,出租房周边环境卫生情况等将出租房分成四类,分别为: 1、符合《盖北镇居住出租房屋十项要求》,有专人管理,达到美丽庭院示范户创建要求(附件2)要求,居住人员登记率达100%,装有公共充电桩且管理规范的出租房认定为美丽规范类挂绿色牌。 2、符合《盖北镇居住出租房屋十项要求》,居住人员登记率100%,管理规范的出租房认定为消防达标类挂蓝色牌。 3、符合《盖北镇居住出租房屋十项要求》其中6点以上,存在的隐患短期内可以整改,居住人员登记率在90%(含90%)以上的出租房认定为限期整改类挂黄色牌。 4、符合《盖北镇居住出租房屋十项要求》其中6点(含6点)以下,存在的消防隐患短期内难以整改,满足以上一项的即认定为禁止出租类挂黑色牌。 三、实施方法 镇政法、盖北派出所、镇环境卫生整治办工作人员及专职网格员等相关办线及联合村组成一个评定小组,每季度对全村出租房屋进行一次评定,并根据评定情况进行分类挂牌标色。由镇新居民事务所负责对已经评定的出租房挂牌。 四、管理方式 政法办、村网格员针对不同的等级采取不同周期进行上门检查。 1、检查时限: 绿色“美丽规范类”,新居民事务所协管员、村网格员每月走访检查一次以上。 蓝色“安全达标类”,新居民事务所协管员、村网格员每半月走访检查一次以上。 黄色“限期整改类”,新居民事务所协管员、村网格员每周走访检查一次以上。 黑色“禁止出租类”,新居民事务所协管员、村网格员每3天走访检查一次以上。 2、检查内容: 一是检查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情况,是否有反弹现象。二是核查人员变动情况,新增的要及时进行登记,离开的要及时进行注销,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三是核查新入住人员是否签订《告知书》、《租房协议》等。 3、奖励措施: 对于全年评定为绿色美丽达标类的出租房,镇政法办将给予600元/户的奖励。 五、有关要求 1、加强通力合作。各相关办线要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工作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对出租房展开评定、分类、挂牌。 2、建立基础台帐。要建立基础台帐,内容包括出租房屋概况、消防隐患排查情况、治安责任保证书、治安责任告知书、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以及承租人员名单等材料,切实掌握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情况及新居民登记情况。 3、严格巡查处理。镇新居民事务所和边防派出所要加大巡查处理力度,严格按照检查时间、检查内容对不同的等级采取不同周期进行上门检查,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出租房督促落实整改。 附件1:盖北镇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十项要求 附件2:盖北镇美丽庭院示范户创建要求
上虞区盖北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3日
附件1 盖北镇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十项要求 1.出租房租赁实施登记备案制,必须向镇新居民事务所登记备案,对未达到消防安全要求的不予以登记备案,未进行登记备案的居住房屋不得用于出租。 2. 租赁双方应当签订租赁合同及消防安全协议,出租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应确保出租建筑符合消防安全条件;承租人不得擅自增加居住人数、擅自转租、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 3. 用于出租的房屋与生产经营性活动用房之间必须采取物理分隔措施;出租房隔墙应为实体墙,3层(含)以上的不得采用木楼梯。 4. 出租房室内电气线路应当采用暗敷、穿金属管或PVC阻燃套管保护。 5. 出租房的居住间内不得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如需使用应设立集中厨房(厨房必须符合消防标准)。 6. 电动车不能在室内、楼道口停放及充电,设置独立的电动车停放区域,如果充电的要安装简易喷淋。 7. 严格控制出租房的居住人数,人均居室使用面积不得低于4平方米(含4平方米)。 8. 3层(含)以上的居住出租房房间窗户不得设置铁栅栏或者防盗窗,3层(含)以上每层配置逃生绳、手电筒等。 9. 出租房每个房间配备3公斤以上干粉灭火器一个,2层楼以上的出租房每个楼层张贴方位图,每个房间和楼道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器。 10. 30人(含)以上出租房每层疏散走道和楼梯间等公共部位应当设置点式报警器。 附件2 盖北镇美丽庭院示范户创建要求 1. 垃圾规范入桶(箱),无污水满溢、积水现象,无露天粪坑(缸)、简易棚厕,无暴露垃圾、卫生死角或禽畜粪便堆积。 2. 按照“一户一宅”整治要求,拆除废弃猪圈、茅房和乱搭乱建的各类临时违章建筑及障碍物,确保庭院内无违章,庭院经过清理,杂物分类摆放有序,无乱堆、无乱挂之物。 3. 充分利用空闲地,对庭院绿化见缝插绿,实施空地整理美化,做到“黄土不见天”。广栽花草树木,使庭院周边、房前屋后有苗木果蔬、盆栽盆景等。 4. 清理围墙乱贴乱画,消除房屋周边杂物,洗涤设施经过整治、畜禽养殖经过整治的,庭院及周边布局合理、无有碍观瞻构筑物,庭院有设计感,有一定文化品位、美韵特色的景观。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