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上虞鸿雁社区人才公寓项目(I标段)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补充说明

发布日期:2020-12-07 17:29 信息来源: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访问次数:

绍兴上虞鸿雁社区人才公寓项目(I标段)施工

中标候选人公示补充说明

编号:(2020)网绍虞招监字第025

绍兴市上虞鸿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单位)的绍兴上虞鸿雁社区人才公寓项目(I标段)施工 ,于20201203日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中标候选人。现作如下补充说明:

1、荣誉奖项:

原公示内容

更正为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南校区综合体育局

2018-2019年度鲁班奖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南校区综合体育馆

2018-2019年度鲁班奖

燕州工业园体育中心(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中央车库)工程       2018-2019年度鲁班奖

苏州工业园区体育中心(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中央车库)工程      2018-2019年度鲁班奖

公示期限自2020120716:00时至2020121016:00时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要求,向绍兴市上虞区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绍兴市上虞鸿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单位)

2020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