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上虞鸿雁社区人才公寓项目(I标段)施工
中标候选人公示补充说明
编号:(2020)网绍虞招监字第025号
绍兴市上虞鸿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单位)的绍兴上虞鸿雁社区人才公寓项目(I标段)施工 ,于2020年12月03日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中标候选人。现作如下补充说明:
1、荣誉奖项:
原公示内容 |
更正为 |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南校区综合体育局 2018-2019年度鲁班奖 |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南校区综合体育馆 2018-2019年度鲁班奖 |
燕州工业园体育中心(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中央车库)工程 2018-2019年度鲁班奖 |
苏州工业园区体育中心(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中央车库)工程 2018-2019年度鲁班奖 |
公示期限自2020年12月07日16:00时至2020年12月10日16:00时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要求,向绍兴市上虞区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绍兴市上虞鸿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单位)
2020年1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