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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绍兴市企业复工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17 17:48信息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和单位:

现将《绍兴市企业复工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绍兴市上虞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5日

绍兴市企业复工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为切实做好全市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动恢复生产,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指南。

一、工作原则

(一)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成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订防控方案,明确防控措施。

(二)企业防控方案应“一企一策”,防控方案既要落实以下防控措施指引,又要适度、符合实际,具备可操作性。

(三)对复工的企业,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防控措施真正落实到位。

二、企业防控措施指引

(一)员工住宿尽量安排在企业集体宿舍或集中安置点, 要控制单间居住人数,人员固定,不串门。

(二)员工上下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需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物品。

(三)落实员工健康监测制度,每天上、下岗前进行体温检测。

(四)人员聚集以及在密闭场所多人同时工作时应佩戴口罩,在通风良好的室内工作场所及户外工作时不必戴口罩。

(五)人员不聚集,勤洗手,错峰就餐或分散就餐。不举办大型集会和大型会议等活动。

(六)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企业。对确需进入企业的人员,必须登记,测量体温,戴好口罩。

(七)工作场所非生产需要不使用中央空调,做到常通风,避免交叉污染。

(八)加强企业内外环境卫生,发现可疑病人时要及时做好相关场所消毒工作。

(九)加强对员工的疫情防控知识普及,做到人人应知应会。

(十)发现员工有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时,规上企业立即向驻企指导员报告,规下企业向片区网格员报告,按照有关规范处置。

三、属地督导机制

(一)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复工后疫情防控工作。各级疾控中心要成立疫情防控巡回指导组,对规上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指导,对基层卫生人员加强培训。

(二)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落实监管机制,规上企业每家派驻一名驻企指导员,督促指导企业履行防控工作职责,在企业复工系统上记录工作日记。规下企业的防控督查工作由属地镇街组织片区网格员和基层卫生人员,每日随机抽查不少于片区 20%的企业,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整改到位,并做好检查结果记录(附表),对防控措施不到位又拒不整改的,应责令停业。

(三)落实疫情监测处置制度。对企业发现的疑似病人, 实行优先排查(4 小时内出检测结果)、快速流调,迅速隔离密切接触者;按企业规模(员工人数)、作业方式、聚集程度、发病情况,迅速采取应急防控措施(部分隔离、局部封锁、整企停业等),落实属地管控责任。


规下企业疫情防控抽查内容


被检查企业:

编号

检查指标

 

检查具体内容

检查方式

 

检查结果

 

备注

 

1

健康监测

是否在每日上下岗前实行体温监测。  

 

看记录

 

*是

 

*否


 

 

2

 

工作环境

生产、工作场所是否全面通风。

看现场

*是

*否


非生产需要是否停止使用中央空调。

 

看现场

 

*是

 

*否


 

3

外来人员登记

是否对确需进入企业的人员开展登记,测量体温,并戴好口罩。

看现场看记录

 

*是

 

*否


 

 

 

4

 

 

 

减少人员聚集

员工用餐是否错时取餐、分散用餐。

询 问 员 工 看现场

*是

*否


是否取消大型集会和大型会议。

*是

*否


在人员集聚性工作场所,员工是否戴口罩(通风良好工作场所不

必戴口罩)。

 

看现场

 

*是

 

*否


 

5

 

知识普及

 

是否对员工开展疫情知识普及。

询 问 员 工 看现场  

 

*是

 

*否


 

6

异常处置

一旦发现员工发热,是否第一时间报告。

 

看记录

 

*是

 

*否


检查人员签名:

 

2020年  月  日


企业代表签名:


2020年  月  日

备注:本检查表一式两联,第一联由镇街留存,第二份交被检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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