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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956/2020-5487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0-02-25 14:25
发布单位: 区市场监管局

“法治上虞”建设之“法治市场监管”建设2019年度工作情况报告

2019年,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精神,及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改革创新、担当作为、攻坚克难、狠抓落实,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两强三提高”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2年)和县乡法治政府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要求,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公开行政、廉洁行政、诚信行政,高标准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明确的各项任务,以在市场监管领域为我区加快创建“创新之区、品质之城”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为总体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内化为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坚持党建引领,以改革创新谋发展,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化进程。

一、深化改革,依法全面履行市场监管职能

(一)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按照“跑一次是底线、不用跑是常态、跑多次是例外”要求,继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围绕企业生命周期中新设开办、市场清退两大环节,全力办好企业开办“一件事”和企业注销“一件事”,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与获得感。

一是“多证合一”“证照分离”“证照联办”改革扩面提质。从2015年6月实行“五证合一”,到2017年6月实行“十一证合一”,到2018年7月“多证合一、一照一码”事项扩面到28个,有12611家企业办理了多证合一,并完成系统升级,实现部门间数据互联共享。“证照分离”98个改革事项2018年3月在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试点到2019年11月在全区范围内106个事项在全区全面落地,已办理“证照分离”改革事项3984件。在浙江政务服务平台下开发了证照联办平台,2019年10月底将“证照联办”线上办理事项扩容至24个,申请人可以线上线下全方位申请办理。

二是企业开办再提速,注销简易更便利。在2018年5月份起在全省首个实行“照章银税联办”,将常态化企业开办时间由23天压缩到3个工作日的基础上,2019年5月份再次提速,将开办时间压缩至一天,申请材料减至6份,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一件事”一日办结,已有2782家企业实现“一日办结 ”。简易注销全面实施,对2017年3月起未开业、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商事主体适用简易注销程序,注销登记材料缩减到2份。2019年7月注销“一网通”平台顺利上线,市监、税务、商务、海关、社保等部门数据互联共享,企业普通注销登记材料由11份减至4份,已有690家企业通过该平台办理企业注销登记。

三是深推“一网通办”,全流程零跑次。全面优化工商全程电子化登记平台功能,开发了手机登记APP“掌上办”,拓宽登记渠道。至2019年7月,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达到100%,“掌上办”达到100%,“跑零次”可办理事项比例达到100%,政务服务事项即办比例达到55%以上,承诺时限较法定时限压缩比达到65%以上。至2019年底,新设企业申报率达91.53%以上,企业外网申报量达7295件、办结量4860件。网报咨询答复量3000余次,通过手机端共受理企业名称申报7065件、办理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6401件。

四是多元便民服务,商事登记便利度不断提升。建设“八统一”标准化窗口,全面推行“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审批机制,建立“同城通办、全市通办、银行代办、客服导办”等一站式服务体系,对27个事项实行同城通办、2个事项全市通办,110家银行网点实行代办服务。普遍实行住所申报制,9617家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中免予提交租房协议及房产证明。便民中心市场监管窗口边设立自助服务区,增设自助服务区导办员,提供导办、帮办、代办、咨询等“一对一”指导服务,做到事前辅导、事中解惑、事后回访的全流程指导,提高审批效能,从源头上解决企业办事人员来回跑、跑多次等问题,大大提升企业自主申报积极性与接受度。

(二)全面推进公平竞争审查,营造市场竞争秩序

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坚决打破行政性垄断,健全竞争政策体系,坚持竞争中立原则,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加大竞争执法力度,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助力上虞“创新之区,品质之城”。

一是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现公平竞争审查100%覆盖。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重要意义,深入学习和领会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以及实施制度的内容、方法、步骤,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抓紧部署落实,制定《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现公平竞争审查100%覆盖。

在代拟或起草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会议纪要、政府采购合同、招投标文件等其他政策措施过程中,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国发〔2016〕34号、浙政发〔2016〕44号、发改价监〔2017〕1849号文件规定的审查标准和方式进行自我审查,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或者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必要时征求专家学者、法律顾问、专业机构的意见,并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出台的政策措施符合维护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要求。

二是加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培训力度,开展全区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市场准入行为专项整治。特邀省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审查专家马利华对我区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单位工作人员作辅导讲课,讲解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实施细则要点、实施制度需要把握的问题,提升我区公平竞争审查水平、审查质量,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

与区司法局联合制发《绍兴市上虞区整治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市场准入行为实施方案》,按照“谁制定、谁清理”和“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对照《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虞政发[2018]19号)的要求,对已制定或实施的有关市场准入和退出标准、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标准、影响生产经营成本标准、影响生产经营行为标准和例外规定的制度进行认真审查,确保清理工作质量,随机抽查11个部门单位,开展公平竞争审查。

三是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监管,充分保障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机构改革以来,上虞区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浙江省专利条例》,修订完善专利资助政策,鼓励企业开展创造发明、公平竞争,组织企业参加知识产权和反不正当竞争培训,开展知识产权进学校、进企业活动,推动知识产权战略的深入实施,提高全民知识产权意识。并组织召开全区知识产权联席会议,部署“亮剑2019”保护知识产权综合执法暨“铁拳”行动方案。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开展流通领域专利真实性检查。

2019年1-12月份,全区共授权专利3864件。已初步形成了以化工行业为主体的发明专利,以机电行业为重点的实用新型专利和以照明轻工行业为基础的外观设计专利分布。截止2019年底,我区有效发明专利数达到2288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9.33件,高于全省全市平均水平。

全年,我局共办理知识产权类查处混淆、知识产权、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案件共92起,其中违法行为高发领域为未取得专利权谎称取得专利和未标明专利种类、专利号及商标侵权。

(三)整合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优化行政执法方式。

一是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组建完成。根据中央专项部署,2019年10月10日整合了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物价、商标、专利、商务、盐业等领域执法职责的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挂牌成立。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成立后,将以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名义,按照实行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严守安全底线,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制度环境,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包括投诉举报的受理和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罚等。执法队的成立标志着上虞市场监管领域机构改革迈出了关键的一步,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二是深化双随机抽查避免执法扰企。实现双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完成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并正式投入使用,实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化管理。同时全面推进“掌上执法”,实施归集执法信息,及时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并自动共享交换到国家企业信息信息公示系统(浙江)和浙江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示。

根据《上虞区全面推广应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和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牵头组织区级各执法部门的管理员和联络员执法平台浙政钉操作培训,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检查。本部门设定检查任务53个,完成包括双随机(专项)检查等在内的检查5030户次,较好地履行了监管职责,实现了“双随机、一公开”100%全覆盖。同时从计划的制定、检查对象的抽取等方面从严控制,减少不必要的执法事项,较好地解决了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有效避免执法扰企。

三是“互联网+”创新监管模式。以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试点为契机,在对各审批、监管部门开放“双告知联动管理”、“双随机抽查监管”模块的基础上,率先对全区乡镇(街道)开放“监管对象全景查询”和“监管对象户口管理”两大模块,使上虞成为全省唯一为各乡镇(街道)开通平台查询功能的地区。“智慧监管”四模块的开放运行,助力我区率先实施“双随机”跨部门联合抽查,以“智慧监管”、“掌上执法”有效推动构建“事前管标准、事中管检查、事后管处罚、信用管终身”的新型监管机制。

四是推行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工作要求,省市场监管局与省司法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实施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的意见》,对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明显社会危害后果或不良影响,具备整改条件,首次违法且没有主观故意的,实行告知承诺制:当事人经批评教育,自愿签署承诺书承诺及时纠正或在约定时间内纠正,行政机关不再对其实施行政处罚。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的施行,体现了市场监管包容审慎的执法理念,为各类市场主体,尤其是中小企业、新兴业态大发展营造了更加宽松的制度空间,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

二、完善制度建设,夯实法治建设基础

(一)规范依法行政制度

一是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制定《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明确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及局务工作会议的议事决策规则。结合《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程(试行)》的要求,积极引入法制参与,聘请上虞知名律所作为我局法律顾问单位,参与讨论和论证重大疑难执法及行政决策,通过专家咨询论证及法制审核,提升决策和执法的科学性。

二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号令《市场监管行政处罚程序暂行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基础上,制定《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行政处罚若干规定》,以适度放权提高执法效能为目标,通过整合行政执法程序,统一执法规则,规范执法全过程,以确保行政处罚依法合规。出台《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案件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议事规则(试行)》,强化内部监督,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集体讨论,凝结集体智慧。

三是完善行政应诉(复议)工作机制。出台行政诉讼应诉、行政复议答复工作制度,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机制,建立承办单位、业务科室、法制机构和专业律师通力协作机制,有效应对行政复议诉讼。2019年办结行政复议案件17件,行政诉讼应诉9件,行政首长出庭率100%,组织系统庭审旁听1次。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一是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合法性审查。在制定出台《绍兴市上虞区商事登记撤销暂行规定》过程中,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要求,根据上位法依据对条文进行逐条审查,以座谈等方式邀请公众参与并征求意见,同时听取法律顾问单位专业意见。在通过司法局备案后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

二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根据区司法局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的统一部署,清理经2016年清理后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2016年至2018年以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未经明文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惠企规范性文件。按照凡存在与法律、法规、规章、上级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或依据缺失,主要内容已被后续文件替代,已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废止或适用期已过、调整对象已消失、实际上已失效必须宣布失效等原则,清理规范性文件30份,保证了行政管理的连续性,确保了行政行为合法有效。

(三)深入贯彻落实“三项制度”。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事前公开,公开执法信息、执法事项清单与执法流程,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事中严格亮证执法,依法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和救济途径等,公开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电话、邮箱,政务服务窗口岗位信息公示;事后依托信息化建设整合执法数据资源,将案件系统、准入系统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省政务服务网信息挂联,实现执法决定实时推送,执法信息统一公示,执法信息网上查询。

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完善文字记录,根据国家总局制定的行政法文书基本格式和格式范本,结合执法活动实际,全面、准确、及时记录行政执法各个环节;规范音像记录,根据省局编制的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统一的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与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标准、目录,对查封扣押财产等明确要求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的现场执法活动,规范实施音像记录,其他容易引发争议的执法过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音像记录;严格记录归档,规范案卷管理,确保行政执法行为有据可查,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电子化、数据化记录工作机制,逐步实现执法全过程同步网络管理。

三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审核机构,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核审制度,配强法制人员,局层面设置法规科,各执法办案单位均配有若干名兼职法制员,法制核审人员超过执法人员总数的5%;壮大公职律师队伍,现有公职律师3名,2019年又有三人参加了公职律师岗前培训;同时聘请法律顾问作为专业补充,保障法制核审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确定审核范围,凡属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的行政执法行为均属法制核审事项,一般行政执法行为也做到“一案一卷一审”。三是明确审核的要求,明确审核重点内容、流程、方式、时限及责任,法制审核的书面意见入卷归档。

三、强化法治思维,深化普法出实效

(一)强化全局工作法治化意识。

一是“一把手”狠抓有保障。局党委坚持把法治工作放在首位,将“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工作纳入系统重点工作和年度标准责任制考核,一把手亲自抓,分管局长具体抓,各科所根据任务分解层层落实,提高全局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

二是“互联网+”学习促提高。领导干部带头学,以问题为导向、以新法发布为契机,及时研习提前研判,取得依法行政制高点。“互联网+”模式全员学,组织参加每年一次的学法用法线上考试、国家工商行政学院和上虞区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线上课程学习,组建全局法制员交流群、执法交流群,实现实时互动,相互促进。

三是学以致用显实效。继续实施“导师引航计划”和现场跟班办案机制,通过“导师引航”、结对帮带,寓教学于实践。对2019年新招录10名公务员开展为期两个月的跟班办案集训,业务水平迅速提高,工作经验快速积累,执法战斗力显著提升。

(二)深入开展“七五”普法宣传。

一是坚守传统普法阵地。通过培训讲座、广场咨询等方式对内加强系统干部职工法律素养提升,对外开展以特定日子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12·4宪法日等。紧紧围绕商事登记改革、最多跑一次、文明卫生平安食安创建等重点工作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二是开拓普法新形式。以拉横幅、贴海报及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介宣传普法的同时,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的作用,用“以案说法”实例解析、图文并茂漫画式解读等老百姓喜闻乐见且易于传播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局也清醒认识到当前法治建设工作仍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执法力量与监管任务不匹配。我局现有执法人员271名,承担全区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物价、商标、专利、商务、盐业执法职能,通过全面的培训,行政执法队伍的法治意识和执法能力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但与全面深入推进市场监管还有一定的差距。

二是“三项制度”有待进一步强化落实。目前尚有一些具体的措施要求有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编制,我局也在同步推进探索中。

下一步,我局将以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契机,以深化“法治市场监管”建设为抓手,围绕服从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促业务,坚守食药、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三条底线,维护市场环境主线,依托不断创新市场监管机制、模式、手段,提升监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夯实监管基础。有序推进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确保改革和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开展干部素质提升年活动,通过老带新、以案代训、跟班学习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水平,提高专业执法的能力。以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长效化加强队伍作风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强化正风肃纪,全面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打造“忠诚、干净、担当”市场监管铁军队伍。

二是强化“三项制度”落实,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以执法公示要全面、执法全过程记录要真实、法制审核要严格的“一全二真三严”为基础,加强制度建设和严格制度落实,夯实行政执法的基础,不断提高我局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水平,让行政执法在阳光下运行,让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让执法人员不能越过权力的边际,守住法律的底线。

 

 

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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