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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公开日期: 2020-02-27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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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绍兴市人民政府:

2019年,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县乡法治政府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 年)》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建设“创新之区、品质之城”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强化领导责任。党政主要领导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两规则一细则”、《2019年法治上虞建设工作要点》。成立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及协调小组,统筹协调全区法治建设工作。区政府常务会议2次专题听取有关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和协调重点工作,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效有序推进。召开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工作府院联席会议暨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对法治政府建设进行全面部署。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落实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2019年共组织常务会议会前学法6次,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加大督考力度,区委督考办就全区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通报1次,对败诉率偏高的6家单位、出庭应诉率偏低的4家单位、责任单位司法局等扣除相应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分。

(二)完善审查机制。认真落实《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制定并公布《2019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完成全区第三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继续有效345件,需要修改24件,废止和失效209件。开展专项清理2次,继续有效13件,拟修改2件,已失效1件。全年共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33件,提出修改意见92条,规范性文件备案全部落实。全年审核各类会议纪要150件、常务会议议题29只,重大行政合同12只、重大执法决定8次,为依法决策提供法律支撑。区政府共聘请8名法律专家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全区21个乡镇街道和36个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聘请了法律顾问,积极引导党委部门聘请法律顾问,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积极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合同审核等方面的参谋助手作用。

(三)规范行政执法。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开展崧厦镇“一支队伍管执法”试点工作,下放权力事项402项。认真贯彻《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行政执法培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效率。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积极推进行政执法证申领工作,目前全区行政执法人员持证率超90%。推行公证参与行政(执法)活动,建立事前联系、事中参与、事后跟踪机制,确保行政执法过程留痕、公开透明,该模式基本实现区直部门和乡镇街道全覆盖。加强行政执法监管,开展“三项制度”、案卷评查、农民工欠薪等专项执法监督。有效发挥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的职能作用,公开聘请行政执法监督员,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四)推动争议化解。按照保护合法权益有效化解争议、推进依法行政总体要求,积极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功能。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4件,受理82件,审结72件,纠错28件。全年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238件,败诉33件,败诉率为13.86%,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出庭227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172件,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为75.77%。目前全区共建成品牌调解室21个,区、镇、村三级调解平台实体化运行,高分通过人民调解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验收,参与制定省级地方标准《人民调解工作规范》。设立行政调解中心,有效发挥行政调解作用,积极探索重大行政争议共同协调化解机制,全年行政复议调撤率35.3%。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将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行政复议整合至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为群众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五)优化服务体系。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结合“三服务”活动,出台《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举办金融法律服务助力民营经济发展论坛,组织律师服务团队免费为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对各类证明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各类证明事项288项,取消证明材料289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12项。全市首个大型宪法主题公园开园,承办全省“宪法进万家”观摩活动现场会暨“浙里话宪法”网络直播第一站活动,组织开展法治文化作品评比、法治文艺汇演、国家宪法日等法治宣传活动。通过组织法治讲座、专题培训、庭审旁听、出庭应诉等多种方式,拓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能力。举办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全区公务员学法用法轮训,实现法治培训全覆盖。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行政诉讼“两高一低”现象突出。我区当前主要存在行政诉讼发案量高、败诉率高、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低的“两高一低”问题。部分单位重实体轻程序,导致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居高不下。部分单位行政首长未切实承担起领导责任,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不理想。

(二)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管理还不够规范。存在重大行政决策概念模糊、缺乏科学化审查操作细则等问题,导致一些重大行政决策游离于制度约束之外。部分单位未严格按照程序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存在漏报现象,严重影响了规范性文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全年我区有两只文件漏报而被通报。

(三)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够明显。目前,我区大多数政府法律顾问作用仅限于代理行政诉讼、复议案件等事后救济,较少作出事前预防、事中参与行为,未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等方面作用,政府方法律顾问参与政府涉法事务的广度与深度有待拓展。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提升我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培树法治思维,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更强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更高的要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提升人员素养。加大对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专业知识培训力度,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专项培训,提升执法水平,做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加强对法律专业人才的引进和招录,注重在同等资历下重用法律素质较好的领导干部。

(三)建立长效机制。优化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标准和评估体系,提升依法行政在年底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中的比重。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年终述职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法治政府事前事中事后机制建设,为依法行政提供全方位制度保障。

特此报告。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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