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政府办公室 >>政策法规 >>政策解读
索引号: K15129988/2020-616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0-03-02 16:56
发布单位: 区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废止

(图文)《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上虞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精神,2019年4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启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2019-2021),从全国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提取1000亿元,三年累计培训5000万人次,并将其作为稳就业、促就业的一项重大举措;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国办发〔2019〕24号),胡春华副总理专门召集各相关部门作出全面部署。我省、市分别于9月中旬、10月下旬正式下发《浙江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绍兴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就如何开展这项行动作了相关原则性规定。我区已率先完成上级“三个一”行动要求(即组织一场使用专项资金的业务培训、开展一次企业职工技能培训、支出一笔专项资金),并草拟了我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二、制定过程

由区人社局牵头,深入调研,广泛征求各企业、职业技能培训学校、部门意见,并汲取周边县市区的做法,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绍兴市上虞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经各部门多次协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了《绍兴市上虞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一)目标任务,提出全区到位培训资金7000万元(全区2018年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的20%),全区三年内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4万人次以上;到2021年末,技能劳动者占从业人员比例保持在30%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超过33%。

(二)广泛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包括做强做大职工技能培训,大力推进安全技能培训,全面助推“双证制”培训,启动上市企业职业技能提升“领航计划”,广泛开展农民职业培训,拓展丰富就业创业培训,精准实施重点群体培训,积极组织精英提升培训等内容。

(三)积极鼓励企业和劳动者自主培训,包括深化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培养,发挥企业人才评价主体地位,支持困难企业组织内训,鼓励企业岗位练兵以赛代训,加大个人获证补贴力度,推动终身培训标准化建设等内容。

(四)构建全覆盖培训平台体系,包括大力鼓励兴办各类培训主体,创新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充分挖掘现有平台力量,深化技能大师工作室创建等内容。

(五)加强组织保障和激励引导,包括夯实职业培训工作基础,强化行动专账资金监管,营造活动开展良好氛围。

四、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绍兴市上虞区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 读 人:陈荣荣    上虞区人力社保局党委书记、局长

联系电话:82210166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