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虞区乡村公路提升工程(永和镇 青峰村—永福桥)

发布日期:2020-03-23 17:19 信息来源: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访问次数:

2019年上虞区乡村公路提升工程(永和镇 青峰村—永福桥)

答疑纪要

 

 

1.本工程预算造价经绍兴市上虞区国家建设项目审计中心审计,标底价为 18719623元。

2. 本工程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6.价格调整中全部内容修改如下:

  16.1 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仅针对32.5 级散装水泥、碎石、块石、钢筋、沥青混凝土(商品)、非泵送商品砼。

   (1) 基期价格(浙江省交通厅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质监与造价》2020年第二期、绍兴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造价管理信息》2020年第一期):

序号

规格型号

单位

基价(元)

1

32.5 级散装水泥

m3

469

2

碎石(2.0cm

m3

197

3

碎石(4.08.0cm

m3

194

4

碎石

m3

194

5

块石

m3

165

6

HPB300钢筋

t

3459

7

HRB400钢筋

t

3332

8

AC-20C中粒式沥青混凝土

m3

872

9

AC-13C细粒式沥青混凝土(玄武岩)

m3

1200

10

C10非泵送商品混凝土

m3

466

11

C15非泵送商品混凝土

m3

502

12

C20非泵送商品混凝土

m3

549

13

C25非泵送商品混凝土

m3

576

14

C30非泵送商品混凝土

m3

612

15

非泵送道路商品混凝土4.5Mpa

m3

666

    (2)当期价格

水泥、碎石、块石、钢筋按承包人计量期当月项目所在地的信息价(浙江省交通厅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质监与造价》中绍兴市上虞地区信息价)的平均值为当期价格。

沥青混凝土(商品)、非泵送商品砼按承包人计量期当月项目所在地的信息价(绍兴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造价管理信息》中绍兴市上虞地区信息价)的平均值为当期价格。

   (3)调差方法

   a.数量

   水泥、碎石、块石、钢筋、沥青混凝土(商品)、非泵送商品砼的消耗量根据计量的工程量清单乘《公路工程预算定额》中的消耗量来计算。

    b.调差规则

    32.5 级散装水泥、 碎石、块石、钢筋、沥青混凝土(商品)、非泵送商品砼分别按对应品种进行调差。

    c.差价:差价=当期价格-基期价格。

    d.调整差价

    水泥、碎石、块石、钢筋、沥青混凝土(商品)、非泵送商品砼若差价不超过基期价格的±5%(含),则不进行调差,若差价超过基期价格的±5%,则进行调差,调整差价为差价超过±5%部分。

   4)调差周期

    按计量期。

   5)调差程序

由承包人提出价格调差计算表,报监理人审核,由发包人审定。

6)发包人仅对材料价格进行调差,只计税金,其他费用不再调整。

 

 

上虞区永和镇人民政府

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00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