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虞区乡村公路提升工程(永和镇 青峰村—永福桥)
答疑纪要
1.本工程预算造价经绍兴市上虞区国家建设项目审计中心审计,标底价为 18719623元。
2. 本工程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6.价格调整中全部内容修改如下:
16.1 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仅针对32.5 级散装水泥、碎石、块石、钢筋、沥青混凝土(商品)、非泵送商品砼。
(1) 基期价格(浙江省交通厅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质监与造价》2020年第二期、绍兴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造价管理信息》2020年第一期):
序号 |
规格型号 |
单位 |
基价(元) |
1 |
32.5 级散装水泥 |
m3 |
469 |
2 |
碎石(2.0cm) |
m3 |
197 |
3 |
碎石(4.0、8.0cm) |
m3 |
194 |
4 |
碎石 |
m3 |
194 |
5 |
块石 |
m3 |
165 |
6 |
HPB300钢筋 |
t |
3459 |
7 |
HRB400钢筋 |
t |
3332 |
8 |
AC-20C中粒式沥青混凝土 |
m3 |
872 |
9 |
AC-13C细粒式沥青混凝土(玄武岩) |
m3 |
1200 |
10 |
C10非泵送商品混凝土 |
m3 |
466 |
11 |
C15非泵送商品混凝土 |
m3 |
502 |
12 |
C20非泵送商品混凝土 |
m3 |
549 |
13 |
C25非泵送商品混凝土 |
m3 |
576 |
14 |
C30非泵送商品混凝土 |
m3 |
612 |
15 |
非泵送道路商品混凝土4.5Mpa |
m3 |
666 |
(2)当期价格
水泥、碎石、块石、钢筋按承包人计量期当月项目所在地的信息价(浙江省交通厅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质监与造价》中绍兴市上虞地区信息价)的平均值为当期价格。
沥青混凝土(商品)、非泵送商品砼按承包人计量期当月项目所在地的信息价(绍兴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造价管理信息》中绍兴市上虞地区信息价)的平均值为当期价格。
(3)调差方法
a.数量
水泥、碎石、块石、钢筋、沥青混凝土(商品)、非泵送商品砼的消耗量根据计量的工程量清单乘《公路工程预算定额》中的消耗量来计算。
b.调差规则
32.5 级散装水泥、 碎石、块石、钢筋、沥青混凝土(商品)、非泵送商品砼分别按对应品种进行调差。
c.差价:差价=当期价格-基期价格。
d.调整差价
水泥、碎石、块石、钢筋、沥青混凝土(商品)、非泵送商品砼若差价不超过基期价格的±5%(含),则不进行调差,若差价超过基期价格的±5%,则进行调差,调整差价为差价超过±5%部分。
(4)调差周期
按计量期。
(5)调差程序
由承包人提出价格调差计算表,报监理人审核,由发包人审定。
(6)发包人仅对材料价格进行调差,只计税金,其他费用不再调整。
上虞区永和镇人民政府
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0二0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