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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90067/2020-5713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0-05-11 15:49 | |
发布单位: | 区审计局 |
绍兴市上虞区审计局关于审计绍兴市上虞区妇女联合会党组书记、主席许君意任期经济责任的审前公告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经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由上虞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4月13日起,对绍兴市上虞区妇女联合会党组书记、主席许君意同志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业务财务管理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范围:许君意同志2012年4月至2019年12月任绍兴市上虞区妇女联合会党组书记、主席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重点审计2017年1月至2019年12月,必要时将追溯其他年度或延伸审计其他有关单位。 二、审计内容: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上级党委和政府、本级党委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情况;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情况;有关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重大经济决策情况;单位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国有资产的采购、管理、使用和处置情况;重要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管理情况;有关财务管理、业务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以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情况;机构设置、编制使用以及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履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以及本人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所在单位廉政建设情况,“三公”消费以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情况;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 三、审计实施时间:2020年4月13日起。 四、审计人员纪律:审计人员审计期间,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八不准”工作纪律等各项廉政规定。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举报电话:82210322 电子邮箱:sysjj_jb@163.com
2020年4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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