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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46325725/2020-5839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0-06-19 14:37
发布单位: 区便民服务中心(区招投标监督办)

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监督办)2019年度工作总结及2020年度工作思路

2019年年区便民服务中心(监督办)(以下简称“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区委一届五次全会、区“两会”等重要会议精神,根据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清单、“一号工程”“三个年”、“三个一批”项目等重点工作部署,纵深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优化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公共资源交易科学规范监督,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效。

 

2019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以持续深化四个办为抓手,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

全面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为主线,主动作为,全面推进,重点围绕“四个办”工作,精心谋划便民领域改革举措,积极推进乡镇便民平台建设,纵深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助力打造高质量的政务环境。

(一)以持续深化四个办为抓手,不断夯实改革基础。

1.全面拓展“一证办”始终聚焦办事事项迭代升级,打通信息孤岛,优化行政服务中心功能等出真招,见实效。一是全面拓展“一证办”,根据要求,市级新增99项“一证办”事项,已完成94项,省定民生事项已实现307项,占比90.56%,截至目前共办理“一证办”事项110万件。相关事项通过窗口摆台、大厅易拉宝、公众号等方式公布,便于群众查询办理。

2.督促落实“全城办”。全面启用一窗受理云平台,目前已完成603项“全城办”改革事项。抓紧推进“杭绍甬政务服务一体化”改革试点,与宁波市、余姚市行政服务中心进行沟通对接,相关工作方案并基本确定63项通办事项,通过设置专窗受理、属地办理,网上自助申报等方式,实现两地通办。

3.优化提升“一窗办”区级大厅已完成分厅分窗式“无差别受理”改革,根据事项办件量和实际承载能力,巩固提升医保社保、不动产交易登记、投资项目、商事登记四类综合受理窗口,整合新设社会民生事务、经营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安全管理服务四类综合受理窗口,优化完善公安服务、公积金服务、税务服务的分厅综合服务窗口。推动“无差别受理”向乡镇街道延伸,目前全区乡镇(街道)已基本实现无差别受理全覆盖。

4.持续深化“移动办”。围绕“智慧民生服务中心”建设要求,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化延伸一体化移动政务服务,加强网上办事应用系统、自助应用服务系统、多层级联动办理系统建设。以数字化转型为引领,加强网上办事应用系统、自助应用服务系统、多层级联动办理系统建设。根据事项颗粒化梳理结果,根据大数据管理中心统计,今年已实现3127项事项移动办。

(二)以协同推进“一件事”为核心,不断推进便民领域改革。在不动产与水电气线上联办的基础上,继续叠加联办事项,将公安户籍加入联办范畴,在不动产转移登记时,转移双方同步申请户籍迁入、户籍迁移,并将申请信息通过不动产与户籍联办信息系统即时推送至公安部门,公安部门在当日内完成,并将户口本快递至双方。此举通过联办实现与不动产登记相关10项民生事项办理“跑一次、办一次、一步到位”,切实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全面提升商事登记便利化规范化水平,推进企业开办“一件事”,推行“一套资料、一次采集、多方复用”机制,将企业开办事项所需材料归并整合,不断压缩办理环节,共减少申报材料16份,取消办理环节3个,实现常态化企业开办全流程“一日办结”。

(三)以造浓改革氛围为目标,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通过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多渠道、多平台宣传“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进一步提升企业和群众对该项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提升满意率。根据示范型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对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进行必要的改造升级,按规范设置前台受理区与后台审批(代办)区,并在全区所有乡镇设立水电气有线等公共服务窗口,配备台式电脑、打印机、高拍仪、身份证读卡器等硬件设备。延伸“24小时”自助端,完成城区24小时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和全区20个乡镇(街道)便民中心自助服务终端铺设,并启动区便民中心24小时自助服务厅建设工作。提升村级代办点建设,探索“银行驿站+代办点”村级自助服务新模式。融合多媒体平台,利用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户端、网站等平台,及时推送“最多跑一次”改革新动向;在楼宇广告、有线电视等媒介广泛播放宣传动画,形成舆论声势,形成全方位、全覆盖的视觉冲击力。

二、以创新突破出亮点为核心,深化招投标领域改革。

今年以来,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稳步推进,在规范交易行为、强化交易监管、优化交易服务方面取得较好成绩。今年1-10月份,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共完成各类交易项目1054项,预算金额136.25亿元,中标金额149.44亿元,累计节(增)资金24.05亿元,平均节(增)率17.65%。与去年同期相比,交易项目数量减少25.04%,交易金额增加32.85%。四大类交易情况如下:

组织建设工程招投标491项,预算金额45.08亿元,中标金额40.27亿元。与去年相比,建设工程交易项目减少了3.16%,交易金额减少了11.07%。主要完成了曹娥江“一江两岸”景观工程Ⅲ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上虞高端智造集聚区产教融合创新园一期项目(EPC)、城北1号地块(二期)工程、青春公寓建设项目的招标。

国有产权共313宗,预算金额1.07亿元,中标金额1.15亿元。与去年相比,国有产权交易数量减少16.09%,交易金额减少71.83%。

政府采购共193项,预算金额6.88亿元,中标金额6.26亿元。与去年相比,交易项目减少59.54%,交易金额增加29.22%。

土地交易共57项,成交金额101.76亿元。与去年相比,交易项目增加16.33%,交易金额增加73.19%。成交金额增加主要集中在上虞经济开发区[2018]J6号、上虞区城北39-1号、上虞区高铁新城J-12号、上虞经济开发区[2017]J3号等商业用地。

 (一)建章立制,着力在制度体系建设上有新举措。

1.开展规范制度完善工作围绕市场主体关注问题,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上虞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现场管理的规定》(虞招监〔2019〕2号)、《上虞区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管理细则》(虞招监〔2019〕3号)、及《绍兴市上虞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考核管理实施办法》(虞招监〔2019〕5号)、《上虞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及处理办法》(虞招监〔2019〕4号)。开展招投标规范性文件清理,已报司法局要求清理的规范性文件有《上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上虞市人民政府令 第4号)及《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系列制度的通知》(虞政办发〔2017〕153号)。

2.开展EPC调研及修订工作。为进一步规范EPC项目招投标行为,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区监督办采取多项措施,对工程总承包模式进行调研。一是组织培训学习。邀请相关专家对工程总承包的政策法规、存在问题进行培训,区直部门、乡镇街道、企业代表共40余人参加,并开展互动交流。组织相关人员到杭州拱墅、萧山、宁波慈溪等地,考察学习工程总承包做法。组织科室人员参加省发改委组织的工程总承包培训;二是听取意见建议。分别组织四大行业主管部门、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代理、项目中标企业等单位,召开四次座谈会,对工程总承包模式的实施情况、存在问题作交流探讨,共征集工程总承包各类意见建议62条,对其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了吸收。三是修订EPC实施细则。对2017年以来已经完成招投标的27个工程总承包(EPC)项目进行梳理分析,为修订《上虞区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实施细则(试行)》提供参考。

3.开展工程限额调整调研工作。为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企业成本,开展了进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限额调整调研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了解各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对于限额调整的意见及建议,并形成调整方案,上报区政府。

(二)全面推行不见面招投标,着力在开拓创新上有新举措。

着眼区域营商环境优化,推行全流程不见面招投标,创新实行“互联网+招投标”新模式,真正实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今年以来,共有481个项目实现全流程不见面招投标,累计帮助企业节约成本约1.8亿元,减少跑腿次数24.74万次,进入区级平台97%的项目已通过“不见面”系统进行操作,有效破解负担重、流程繁、管控难等问题。该做法被绍兴市评委机关单位三个最佳的十佳制度创新,绍兴市委领跑者刊物也进行发表,目前正在跟省级相关部门对接,计划向省级部门上报。

牵头开展乡镇街道“不见面”软硬件系统建设工程,通过召开座谈会、书面上报等方式,确定9各乡镇开展不见面硬件配置。顺利完成东关街道“不见面”招投标系统试运行,以点带面,将“不见面”招投标系统推广到各乡镇。

(三)加大扫黑除恶力度,着力在市场环境净化上有新举措。

为进一步遏制我区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和保障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牵头开展了招投标领域“黑恶乱”问题集中治理工作。

1.营造浓厚宣传氛围。通过悬挂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在网站悬挂公告,在《绍兴日报》上开展宣传等活动,营造宣传氛围。召开全区扫黑除恶动员会、业务培训会,研究布置“黑恶乱”整治工作。在乡镇街道、区级部门下发《关于开展招标投标领域违法线索排查工作的通知》,开展“黑恶乱”线索排查报送工作。

2.查处违法违规案件。严格按照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用足用好限制市场进入、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严肃处理违法违规企业,从治标治本方面净化市场交易环境。今年以来共处理共查处工程招投标案例6件,共涉及11家企业。通过“不见面”招投标系统科技手段,查实3例监理涉嫌串标案件,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对查实企业进行了严肃处理。

3、加强各个部门联动。加强案件移送工作,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过程中相关线索主动移送公安、纪委监委等部门的流程,积极配合公安、纪委监委开展招投标相关案例调处工作。在横向部门的移送线索上,做到有调查,有回应,有结果。

(四)围绕重点工作,着力在提升规范性上有新动作。

全力配合省经责审工作。自6月份以来,配合省经责审小组,对工程招投标相关数据资料进行调查上报工作。共收集整理应急工程项目统计表及审批资料、EPC项目情况统计表等资料27宗,组织召开各类会议2次,上报审计查询单2件,审核取证单5件。针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着手开展整改,一是对预选承包商库进行规范。暂停国有投资建设重特大项目设计单位预选承包商库、“一江两岸”夜景亮化工程施工单位预选承包商资源库、灯具产品供应库等预选承包商库等预选承包商库。二是规范应急工程管理。起草修订了应急工程相关规定,规范应急工程的认定抽取和审批流程。三是规范ECP的操作规定。修订EPC工程实施办法,出台EPC标后管理办法,规范EPC的计价规则、招标节点、评标办法等细则。四是规范不宜招投标工程发包、审批等管理工作。

三、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推手, 深化提高队伍建设。

(一)严格对照主题教育,从严治党不放松。

1.思想教育有部署。重点学习十九大报告、党章、《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之江新语》、《读懂“八八战略”》等;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重要讲话,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本地区本领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身边的先进典型——“丁宅乡原人大主席龚焕明”的先进事迹。参加黄湖监狱警示教育,以违规违纪的案例案件为党员干部敲警钟等。丰富学习载体:坚持“周一夜学”制度,针对不同学习内容采取集中学习、支部讨论交流学习、科室自主学习等形式促进学习效果;坚持班子成员中心组带头学,以班子成员集中学,交流讨论学,再通过各线深入学,保障学习效果;坚持党委书记、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业务骨干上党课制度,坚持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两手抓,提升党员干部整体素质;保障学习措施:班子会议及时传达会议精神,部署学习活动;各支部制定学习计划,落实学习任务;集中学习实行签到制度,保障党员参加学习和组织生活的频率;制作学习专用笔记本,做到学习有计划,学习有记录,学习有实效。

2.规范建设有落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书记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党员领导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三级书记签订《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制定共性事项和个性事项,党员签订党建责任状;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和“党建全域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根据区委区政府整体部署,调整下属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归属,并及时做好其支部党员关系转接;各支部、总支按照“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要求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按要求每月收缴党费;建设党员活动室,党员承诺上墙,服务大厅党员承诺公示、“学雷锋志愿服务岗”活动常态化开展。建设规范标准党建活动室。

3.民主建设有保障。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制度,按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民主党员评议;实行党务公开制度,对党费收缴情况,三级书记年度述职进行公开公示;今年以来党委会议讨论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4次,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4次。

(二)强化服务队伍管理,全面提升不松懈。

1.强化窗口工作管理制度。严格把关和筛选进驻窗口工作人员,不定期检查窗口工作人员信息更新,1-10月共涉及到人员进出138人次,为77人次新进驻窗口的工作人员采集人脸信息,制作工作牌等。助力“最多跑一次”改革。协调落实“AB岗”制度,保障窗口服务不空岗,不空位。

2.落实行风效能督查制度。修改完善有关作风效能建设文件,召开窗口负责人会议强调作风效能建设要求;对平时巡查、明查暗访和电子监控中发现的问题窗口和问题个人进行提醒告诫。1-10月份对人社窗口、税务窗口、交通窗口、婚姻登记中心、公共服务(供电、水务)窗口、浙工大环评窗口、中信银行窗口、防雷检测窗口、科迪图审窗口等窗口负责人及违纪违规人员进行了提醒告诫;组织突查暗访组成员不定期对大厅的作风效能进行明查暗访,1-10月份共组织突查暗访10次;根据纪检组的明查暗访反馈,在征得部门单位领导意见的情况下,对有关窗口工作人员作出处理,印发《作风效能建设督查通报》1期;根据绍兴市改革办暗访情况通报,对窗口在岗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印发《作风效能建设督查通报》1期,制作“请稍候”、“暂停服务”提示牌。

3.重视群众评议监督。1-10月份共发放现场评议表784张,群众满意率99.9%;接受各级各类投诉(咨询、建议)40件、差评转发5只,均进行了合理的答复处理与申诉;收集2019年1-9月份各窗口服务对象办事数据,对2019年各窗口部分服务对象(135个)电话回访,做好汇总梳理。

4.落实考核激励工作。坚持每日一巡查、每月一考核,每月开展一次“红旗窗口”和“先进个人”评比,严格依据《考核细则》,结合日常巡查情况对窗口和工作人员进行客观、公正的考核,形成人人向上、个个争先的良性竞争氛围。1-10月份,评选红旗窗口80窗次,月度先进个人120人次,激发全体干部职工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2020年工作思路

 

2020年区便民服务中心(监督办)将继续服务区委区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继续围绕“最多跑一次”重点工作,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着力提升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营造更加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在动力的政务服务环境。

一、推陈出新,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持续深化。

1.拓展延伸“一证办”。推进大数据整合,进一步拓展提升“一证通办”范畴,充分利用数据归集与共享,根据市级证照库扩充情况,并辅以人工处理证照方式,将办事材料精简到最小化,将身份证关联证照扩展到最大化,实现所有涉民事项均凭身份证即可办,并将该系统接入自助终端机。

2.持续完善“标准化”。细化“最小颗粒度”,推进服务事项标准化。根据事项颗粒化梳理结果,修改完善我区事项标准化清单,并按照常办“高频事项”、不常办事项和僵尸事项的类别编制标准化清单,同时将多个关联事项合并为一件事一表梳理,编制成“套餐式”清单。

3.提档升级“就近办”。加快推行乡镇(街道)网上审批,针对乡镇(街道)审批岗下村入户任务较重的现状,探索在乡镇“一窗受理云平台”开发移动审批模块,实现所有事项审批岗均能通过钉钉进行审核、审批,提高审批效率。加快探索“银行驿站+代办点”村级自助服务新模式,不断扩大村级代办点覆盖面,切实方面群众企业就近办事。

二、宽紧有度,推动招投标监管科学高效。

1.科技创新,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一是全面推行乡镇不见面招投标系统。完成系统软件开发和硬件采购、安装,并在全区乡镇街道中推行“不见面”招投标。启用微信小程序,让投标企业从“网上办”进入到“掌上办”,提升企业获得感。二是开发金融服务平台。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以政府为桥梁搭建银企互动平台,打造“互联网+招投标”金融服务平台,构建良好的市场环境,提高企业竞争力。增加投标保证金缴退方式,提供电子保函数据服务,缓解投标单位资金压力。三是开发电子档案系统。为防止因系统问题造成数据丢失,提高档案保存难题,计划在2020年建设开发电子档案系统,将招投标项目的数据以电子档案的形式从现有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中剥离出来,建立整个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的档案归集服务机制,提供交易文件的电子数据和文件分类、整理和归档的功能,包括全程电子档案整理、打包、刻制光盘的功能等。

2.管治并举,促进招投标监管规范化。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制度,提升招投标工作规范性。坚持用制度创新撬动改革前行,拟出台工程总承包EPC文件、《绍兴市上虞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制度。同时,对现行的招标文件文本条款内容进行修订,规范招投标行为,提升招标质量。二是健全招标投标管理长效机制。明确事前标准、强化事中检查、严肃事后处罚,建立信息共享、线索和案件移交、案件联合查办等联动机制。三是继续加强评标专家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进一步加大对评标专家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培训力度,完善考核清退机制,加大处罚管理力度,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

三、创新创优,形成服务发展新合力

1.持之以恒深化单位文化建设。定期组织文明礼仪培训、核心价值观宣讲活动,深入排查行政服务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教育,营造良好的道德风尚。适时组织健身竞技、趣味运动会等文体活动,营造积极向上的人文环境。积极开展文明网络传播活动,利用短信平台、网站发布窗口文明事迹、道德典型,坚定全心全意为人民、满腔热情服务群众的核心价值理念。

2.以人为本完善考评激励机制。执行好内部监督检查、外部行风评议、责任追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完成一窗受理云平台的“好差评”系统、短信评价系统、电话跟踪回访等方式,以制度求规范,向管理要效率,狠抓群众满意度。继续开展“红旗窗口”、“先进个人”等创先评优活动,建立良性循环激励制度。强化与窗口单位同建共管,促进窗口工作人员安心在窗口、热心在岗位,不断提高窗口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3.突出特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利用党风廉政建设科技监督平台、“双查双保”中介监管平台、乡镇“不见面”招投标平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三个电子监察系统与科技监督平台的兼容与对接,发挥监督监管强效。强化“一岗双责”,突出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的监督责任,抓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方案责任分解落实。注重风险防控,继续开展窗口正风肃纪市、区联合检查活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网上电子监察技术,构建行政审批服务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打造一支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服务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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