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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K15129988/2020-6078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虞政发〔2020〕9号 公开日期: 2020-06-19 10:38
发布单位: 区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东关街道马山社区及越马、港口居委的批复

东关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关于要求撤销马山社区及越马、港口居委的请示》(东街委〔2020〕17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撤销“马山社区居民委员会”、“越马居民委员会”、“港口居民委员会”。

希你街道认真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实施,妥善做好有关工作,确保这次社区、居委会调整工作的顺利完成。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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