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K15129988/2020-6078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虞政发〔2020〕9号 | 公开日期: | 2020-06-19 10:38 |
发布单位: | 区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东关街道马山社区及越马、港口居委的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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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关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关于要求撤销马山社区及越马、港口居委的请示》(东街委〔2020〕17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撤销“马山社区居民委员会”、“越马居民委员会”、“港口居民委员会”。 希你街道认真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实施,妥善做好有关工作,确保这次社区、居委会调整工作的顺利完成。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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