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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067/2020-5858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0-06-23 10:28
发布单位: 区审计局

绍兴市上虞区经济责任审计2016-2020年规划

为全面提升我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水平,加强对区管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实现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的全覆盖,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其配套文件、《浙江省审计条例》和中央、省市有关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规定,结合上虞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际,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20162020年,我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提高质量、深化发展思路,聚焦发展、改革、法治、反腐主题,以领导干部权力运行为主线,加大审计力度,提升审计价值,把审计监督挺在法纪监督前面,切实促进领导干部依法依规履职尽责,为十三五期间上虞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的审计监督保障。

二、总体目标

20162020年,我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重大经济决策部署,以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为抓手,以检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为重点,以提升领导干部服务本地本部门(单位)科学发展能力为目标,不断创新经济责任审计理念,探索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新方法,形成成熟完善的经济责任审计分类操作规范,全面推进落实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全覆盖;并根据我区干部监督管理要求和审计工作特点,逐步建立运行有效的经济责任审计整改督查和问效问责机制,着力构建具有上虞特色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

三、主要任务

1、统筹推进审计对象监督全覆盖。扩大审计监督对象范围,扫除监督对象盲区,逐步实现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全覆盖。及时更新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数据库,完善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办法。对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按权力集中程度、资金收支规模、资源资产规模等因素进行综合衡量,将审计对象划分为ABCD四大类,有重点的积极稳妥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权力和经济活动规模较大的A类单位领导实行任中审和离任审相结合,任期内至少审计1次;对权力和经济活动规模一般的B类单位领导离任审计,任中抽审;对权力和经济活动规模较小的C类单位领导离任时可以实行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也可安排离任审计;D类主要是除ABC类之外的其他单位,根据其经济运行情况确定离任审计或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对问题多、反映大的单位及领导干部加大审计频次。同时,加大对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促进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加强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管理。要建立起以任中审计为主、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相结合的审计模式,前移监督关口,不断增强经济责任审计的预防和警示作用。要按年度科学制定与中长期规划相衔接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确保一定周期内实现审计对象全覆盖,着力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根据审计对象分类情况,参考领导干部任职期限、年龄等因素,每年年底前,由区委组织部和区审计局根据本工作规划,提出下一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草案,经征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意见后,报请区政府主要领导审定,再经上级审计机关批准后,纳入区审计局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围绕履职情况突出审计重点。要认真落实党政同责、同责同审的原则,以领导干部权力运行为主线,根据单位实际突出审计重点:一是针对共性问题突出审计重点。着力监督检查被审计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重要决策部署情况,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情况,聚焦重要资金资源资产分配使用、重大投资决策、重大项目建设等关键环节、关键领域。二是针对不同岗位突出审计重点。按党政部门领导干部、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干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等岗位分类,根据省、市指导意见,采取不同的审计视角和审计措施。推行审计谈话制度,在审计过程中与被审计领导、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进行面对面交流,对被审计领导个性特点、工作亮点、履职风险点等方面进行审计评价的同时,更加准确定位审计重点。三是针对单位特征突出审计重点。特别是对行政权力集中、资金收支规模大、掌握资源资产丰富的二级单位、下属国有公司等,要在其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经济审计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4、提升经济责任审计实施质量。加强审计质量全过程控制,明确审计项目各环节的责任,切实提升经济责任审计质量。认真抓好审前准备、审前调查工作,确保审前调查细致充分,同时加强方案的审核把关,突出方案的个性化、差异化,增强方案的实际操作性。现场实施中审计组长要统筹抓好现场实施工作,加强现场管理,有效强化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控制。坚持问题导向,着重抓好谈话和延伸环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注重向下属单位、项目现场、专项资金的延伸,对疑点线索做到实地查证、到边到点,力求查深查透。审后要严格把好定性定责关,按照权责对等、实事求是、统一规范的原则,科学做好审计评价工作。要努力提高审计报告的全面性、客观性和准确性,紧紧围绕审计对象任职期间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实事求是地反映业绩和审计发现的问题,准确界定领导干部应当承担的责任。

5、强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一是提升审计结果层次。要发挥专业优势,注重综合分析,并以审计专报、审计要情、审计综合报告等形式,为区委区政府领导决策及有关部门完善制度、措施提供参考依据。建立向区委组织部面对面交流汇报审计情况的制度,为组织部门更全面、详实地了解被审计领导干部和选拔任用提供重要参考。二是拓宽成果运用渠道。以区委区政府对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价的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探索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与干部考核任用、与人大评议工作、与纪检监察问责工作、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相结合的路径和办法。要运用审计结果加强对干部的警示教育和谈心谈话。对严重违纪违规和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后果的领导干部,要及时移送处理、严肃追责问责。三是强化审计整改落实。纪检、组织、审计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审计建议整改落实情况要加强督促和检查,健全联合督查、整改情况通报和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加大政府督查部门对审计整改的督查力度,提高审计查处问题整改率。对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要与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增强审计监督实效。

6、创新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一是探索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继续进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将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责任履行情况作为有关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关注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和保护情况及其绩效,注重揭示损害和破坏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绿色发展履职情况的监督。二是健全履职联审工作机制。对我区创新开展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履职联审工作实践进行总结,推动履职联审制度化、规范化。密切与纪检、组织、编制等部门的合作机制,确定勤政廉政情况、干部选拔任用情况、机构编制管理情况和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等联审内容,提高干部监督综合实效。三是加快大数据审计。适应大数据审计需要,构建数字化审计平台和大数据审计工作模式,务实推进大数据技术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中的运用。根据实际情况,运用大数据技术,加大业务数据与财务数据、单位数据与行业数据以及跨行业、跨领域数据的综合比对和关联分析力度,切实提高审计能力、审计质量和审计效率,扩大经济责任审计的广度和深度,提高权力监督的全面性。

四、工作措施

1、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组织领导。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纪检监察、组织、编制、人力社保、国资、审计等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形成审前共商、审中互动、审后运用、问责追责的监督合力。充分发挥各自专业特长和职能优势,共同抓好领导干部集中进点、离任交接、联合督查等重点工作,及时会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顺利开展。

2、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体系。据新形势、新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不断强化上虞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建设。全面清理、修订、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及与其相配套的制度办法,进一步优化任前告知、年度报告、离任交接、内管干部等一系列业务操作规定,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同时,要按照上级审计机关有关操作规程文件的规定,规范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文书、操作流程,加强质量控制。

3、探索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积极探索审计结果公开制度,逐步健全审计机关双公告制度,同时要求被审计单位内部落实双报告制度。以审计结果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公告等的方法和途径,倒逼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提效。

4、健全审计结果问责追责机制。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精神,建立健全与纪检、组织等部门定期会商机制,对审计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问题和整改不力的以诫勉谈话、责令作出检查、通报批评、建议作出组织处理等方式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切实强化审计成果运用。

5、加强经济责任审计队伍建设。稳定发展专业审计队伍,着力提升审计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专业知识素养、政策理论水平、审计技巧和综合分析能力。审计人员要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严守法纪、忠诚履职、乐于奉献、客观公正、文明审计。同时,探索完善政府购买社会审计服务机制,推动社会中介机构及专业技术人才参与部分审计工作;加强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协同,邀请内审人员参与国家审计;探索建立外聘人员专家库和专家咨询制度,壮大审计力量,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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