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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K15129988/2020-5859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虞政办发〔2020〕82号 公开日期: 2020-06-23 11:45
发布单位: 区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虞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和单位:

《上虞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16 号)精神,扎实推进全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切实提升区政府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统称基层政府)基层政务公开水平,助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以政府数字化转型为支撑,坚持标准引领、需求导向、依法依规、改革创新,全面推广应用前期试点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围绕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和政务服务全过程,优化政府信息供给,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覆盖,确保政务公开有标可依、有规可循、权威高效、群众满意。

2020年底前,基层政府全面完成国办发〔2019〕54号文件明确的26个试点领域和涉及基层政务公开其他领域事项标准目录的发布实施,实现政务公开制度基本健全、组织保障更加有力。

2021年底前,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更加规范高效,平台渠道更加丰富多元,探索制定政务公开通用地方标准,同时工作范围向村(居)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延伸。

2022年底前,建成覆盖基层政府、延伸至村(居)和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全区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实现公开事项目录全面精准、公开制度规范管用、公开平台集约便民,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干部队伍专业素质全面提升,全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整体迈上新台阶。

二、工作任务

(一)制定完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基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照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和省市县乡四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结合本区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梳理细化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事项,逐项认定公开属性、确定公开标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事项梳理方面,除法律法规规章等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事项外,其余均应列入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编制方面,要确保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齐全;日常管理方面,要建立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机制。在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探索制定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2020年9月底前,基层政府完成县乡两级标准目录编制汇总工作,报经市政府审核后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布。区级有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对接相关省、市级部门,督促指导基层政府抓好26个试点领域及其他领域标准指引的落地实施。

(二)优化再造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理念和推进政务“五公开”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基层政府全面开展政务公开制度化、工作流程规范化建设,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工作程序,推动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切实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公开”,更多运用数字化工具做好政府信息资源的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在集成发布、精准推送、智能查询、整合利用等方面加强探索创新。畅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全面对接全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数字化处理平台,推动全流程网上办理,实现实时查询、追溯和统计功能;编制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完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闭环管理机制,规范答复口径,推行标准文本,不断提高答复专业化法治化水准。

(三)规范建设政务公开平台。打造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平台,政务新媒体、行政服务中心等协同发力的多渠道全媒体基层政务公开平台体系。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统一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区政府及其部门、乡镇(街道)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优化查询检索功能,提升公众体验满意度。借助区融媒体中心,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和管理,做优做强“两微一端”主账号,严格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程序,落实专人管理、运营和维护,确保运转有序、安全可控。充分利用基层行政服务中心等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做到统一标识、统一功能、统一管理,提供政府信息查阅、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

(四)深度融合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立足基层实际,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立足政府门户网站,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移动客户端(APP),通过两网互联互通,创建“一件事”全过程公开模式,实现“一件事”一站公开、一网通办。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方式,推广“一件事”网购式公开办事模式,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可查、事后结果及时获知。鼓励基层政府探索采用APP、短信、电子邮件、纸质材料等方式,定向精准推送减税降费等惠企政策和基层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政策信息。

(五)深化拓展公众参与和政民互动。基层政府制定完善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工作制度,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参与方式,并向社会公开。完善民意汇集机制,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公开意见采纳情况。基层政府要探索设立“政府开放日”,定期开展“公民走进机关”、网络问政、评议政务公开等活动。认真落实《浙江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实施办法》(浙政办发〔2018〕112号)、《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虞区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虞政办发〔2019〕125号)要求,完善政策解读机制,更多采用新闻发布会、吹风会和简明问答、图表图解、案例说明等方式对企业和群众关心关注的重要政策进行解读,提高政策知晓率。针对政策措施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误解疑虑等,要及时回应,解疑释惑。鼓励开展广播电视问政、在线访谈、政策大讲堂等主题活动,切实增进政民交流互动。基层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要建立网民意见建议审看处理机制,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对群众诉求限时办理、及时回复。

(六)督促指导基层政务公开向村(居)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延伸。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推广村级事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推进村级事务即时公开。基层政府要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完善法定公开事项和依法自治事项公开清单,优化公开方式,通过村(居)民微信群、益农信息社、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失地保障、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内容,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各级主管部门要指导监督教育、卫生健康、生态环境、公共交通、供水、供电、供气等与基层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按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原则要求,结合本领域实际,大力推进相关公共服务信息标准化规范化公开,方便基层群众生产生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下,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乡镇、街道要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区级有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共同推动工作落实。选择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好的乡镇、街道和部门,设立创新示范点,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基层政府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与宣传、网信、大数据管理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落实经费保障,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各项举措落地落实。

(二)加强队伍建设。区政府办公室是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要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单位,确保专人负责。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把政务公开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每年至少组织1次集中学习培训,切实增强依法依规公开意识和能力。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

(三)加强监督考核。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列入基层政府绩效管理考评指标体系。区级有关部门要积极履职尽责,加强对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落实工作的督促指导和跟踪评估。区政府办公室将跟踪推进各乡镇(街道)、各领域进展落实情况,确保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附件:1.上虞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

名单;

2.上虞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任务分工

及进度安排表;

3.事项梳理样表(城市综合执法领域)。

附件1

上虞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陶海强

成员:屠文焕  区府办

贾彩萍  宣传部

刘炯炯  改革办

倪建军  编办

王国兴  信访局

郑伟钦  发改局

房永军  教体局

朱梦佳  公安分局

姚国潮  民政局

俞振林  司法局

朱政荣  财政局

陈建义  人力社保局

朱杭军  生态环境分局

过  政  建设局

李海军  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徐楚贤  医疗保障局

朱华夫  农业农村局

陈华忠  卫生健康局

叶  彤  市场监管局

钟国松  应急管理局

罗鹏达  综合执法局

郑  飚  便民服务中心

汤成均  税务局

刘涌江  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

冯永奇  百官街道

阮瑞钧  曹娥街道

朱建超  东关街道

卢立峰  道墟街道

陈高锋  小越街道

全佳丽  梁湖街道

杨苗英  崧厦街道

孙栋萍  章镇镇

王瑾瑜  丰惠镇

章伟青  上浦镇

丁海军  汤浦镇

唐建军  永和镇

冯  维  驿亭镇

王  佳  谢塘镇

钟  剑  盖北镇

傅吕华  长塘镇

谢剑锋  岭南乡

朱建标  陈溪乡

俞国君  下管镇

陈亚运  丁宅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屠文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上虞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序号

工作任务

具体事项

责任单位

完成时间

1

制定完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1)梳理规范基层政府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更新

区委编办

20207月下旬

2)梳理规范基层政府公共服务清单,动态调整更新

区委编办

20207月下旬

3)制定县、乡两级政务公开事项清单

区府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0208月下旬

4)编制26个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目录

18个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区级26个领域具体分工】
1.社会救助领域(民政局)
2.养老服务领域(民政局)
3.户籍管理领域(公安分局)
4.扶贫领域(农业农村局、发改局)
5.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发改局)
6.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区便民中心)
7.安全生产领域(应急管理局)
8.救灾领域(应急管理局)
9.就业创业领域(人力社保局)
10.社会保险领域(人力社保局)
11.义务教育领域(教体局)
12.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市场监管局)
13.城乡规划领域(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14.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领域(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15.税收管理领域(税务局)
16.涉农补贴领域(农业农村局)
17.生态环境领域(生态环境分局)
18.财政预决算领域(财政局)
19.卫生健康领域(卫生健康局)
20.保障性住房领域(建设局)
2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建设局)
22.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建设局)
23.市政服务领域(建设局、综合执法局)
24.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建设局、综合执法局)
25.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文广旅游局)
26.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司法局)

20209月中旬

5)建立县、乡两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体系并统一公开

区府办

202011月下旬

6)探索制定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

区府办

202112月下旬

2

优化再造政务公开工作流程

7)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机制

区府办

20204月上旬

8)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

区府办

202010月下旬

9)建立县域统一的依申请公开网络受理平台

区府办

202112月下旬

10)建立健全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规范

区府办

201911月上旬

11)建立健全政务舆情回应制度规范

区府办

202112月下旬

12)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区府办

202012月下旬

13)制定政务公开社会评议、责任追究制度规范

区府办

202112月下旬

3

规范建设政务公开平台

14)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区府办

20206月中旬

15)建设上下联动、整体发声的新媒体矩阵

区府办

202010月下旬

16)设立统一的政务公开专区

区便民中心、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便民中心

20216月下旬

4

深度融合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

17)建立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公开标准

区便民中心

202011月下旬

18)汇总编制“一件事”办事一本通

区委改革办

20216月下旬

19)探索利用微信、短信、二维码等方式有效推送重大民生事项信息

区直各部门和单位、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02112月下旬

5

深化拓展公众参与和政民互动

20)制定公众参与政府行政决策制度

区直各部门和单位、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02010月中旬

21)探索设立县、乡两级“政府开放日”

区府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02112月下旬

22)建立网民意见建议审看、处理和反馈机制

信访局、宣传部

202011月中旬

6

督促指导基层政务公开向村(居)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延伸

23)健全完善村(居)务公开制度规范

民政局、农业农村局

202112月下旬

24)健全完善公共企事业单位政务公开制度规范

公共企事业单位(教育、卫生健康、生态环境、公共交通、供水、供电、供气等)

202112月下旬



25)建立全区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

区府办、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0226月下旬

附件3

事项梳理样表(城市综合执法领域)

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可在浙江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查看,网址:http://www.zj.gov.cn/col/col1229020400/index.html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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