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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200/2020-5889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0-06-24 15:04
发布单位: 区水利局
名称 对区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4号建议的答复
创建时间 2020-06-24 15:04:37
正文内容

罗党生代表:

    您在区一届三次人大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要求提升山区农民饮用水标准和管理的建议》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农民饮用水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健康福祉和安居乐业。我区根据省委、省政府精神,高度重视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2019年36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上虞区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意见(20182020 年)》,通过开展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到 2020 年完成涉及农村 29632 人饮用水达标提标建设任务,农村饮用水达标人口覆盖率达到 95%以上、农村供水工程供水保证率达到95%以上、农村供水工程水质达标率达到 90%以上,城乡规模化供水工程(包括城市水厂和乡镇水厂,其中乡镇水厂含联村水厂)覆盖人口比例达到 96%以上,全面建立健全农村饮用水区级统管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实现城乡居民同质饮水。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项目资金投入,提高补助比例。2019年上虞区计划投资5600万元,计划完成4项城乡联网供水工程,24项乡镇、单村供水工程。同时已提前下达2020年项目前期建设计划,并布置乡镇进一步摸排2020年补强提标项目,争取提前完成建设任务。另外出台政策文件明确乡镇、单村供水工程补助比例由原来70%提高到95%。水质检测经费由区财政全额保障。运行管理单位的管护经费经主管部门考核后由区财政补助。充分整合水利面上资金,结合山塘水库除险加固、小流域整治、河湖清淤等,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建设等工作。

    二是完善水源配套。根据《浙江省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建设与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再次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乡镇、单村供水工程各项设施配套建设。每个项目设计充分考虑水源保障、水厂(站)建设、管网布局、设施提标、计量检测、长效管护等相关内容,水源地安全措施、净化消毒设施、管理房、计量水表必须齐全。

    三是落实长效管护机制。下步将抓紧出台上虞区农村饮用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健全“三项制度”,明确绍兴市上虞区水利技术指导中心(绍兴市上虞区农村饮用水管理服务中心牌子)为区级统管机构,辅以物业化管护加水费收缴的长效管护模式。6月底前全面落实农村饮用水安全管理地方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水利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区级统管单位及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明确“三个责任人”,建立并强化水源地保护、水质监测、水费计收制度。

    衷心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章炜坚  联系电话:18858527519

 

 

绍兴市上虞区水利局

2019年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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