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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905/2023-5903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0-06-28 08:57
发布单位: 陈溪乡
名称 关于对乡人大十七届五次会议第1号建议的答复
创建时间 2020-06-23
正文内容

 陈政〔2019〕12号

 

金银表等5位代表:

关于“要求上级对农民破旧危房、破败建筑、违建拆后基地出台相关文件和政策,鼓励农民自己修理、或村集体有偿回收修理或拆除,建造公共设施和绿化,改善村庄面貌”的回复:

区委、区政府办公室曾先后出台《关于开展“一户多宅”整治工作的意见》(区委办〔2014〕101号)和《关于深化农村非法“一户多宅”整治和拆后土地综合处置利用有关工作的通知》(区委办〔2017〕40 号)等文件,文件中已明确对几类建筑的政策处理意见,如“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又不能整改消除的”、“严重影响美丽乡村建设、村庄规划实施、‘五水共治’等工作开展,群众反映强烈的”、“侵占公共设施、公共场所及影响公共安全的”、“影响政府重点工作、实事工程推进的”建(构)筑物,可依法予以拆除(含局部拆除)。各行政村可依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村实际,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或由村三委会决议等形式,依法依规处置属地存在的破旧危房、破败建筑,并落实拆后利用。

感谢您对民生实事工程的关心和支持。


陈溪乡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8日

提意时间:2019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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