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街道一届议政会二次会议第13号建议的
答 复
金建华代表:
你在百官街道议政会上提出《关于给予生态墓补助》的建议已收悉,现简要答复如下:
根据虞政办发(2018)283号文件,2018年12月31日前,各乡镇(街道)拆除的空置墓穴,墓穴户主或家属到上虞区范围内各级公墓购买墓穴的,凭村或社区证明以及公墓单位出具的墓穴证,可到乡镇(街道)领取单穴1000元,双穴1500元的补助。此外,根据虞民(2018)212号文件规定,对公益性墓地实行销售价格备案管理。所有公益性公墓销售价格都须向区发改局核准、备案。
感谢您对百官街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办事处
2019年12月31日
联系人:孙国龙
联系电话:13858451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