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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622/2019-592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盖镇政〔2019〕20号 公开日期: 2020-07-02 15:52
发布单位: 盖北镇 有效性:

关于印发《盖北镇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方案》的通知

盖北镇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整治

  

 

根据区委区政府有关要求,为全面推动该区域居住出租房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坚决遏制重大火灾事故发生,经研究制定《盖北镇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集中整治和消除出租房火灾隐患,加大对违章建筑物的拆除以及对消防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消防安全监管,完善长效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使盖北镇居住出租房基本达到消防安全要求,消除已有隐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出租房产生新的火灾隐患。进一步落实出租房消防安全责任,规范消防安全管理,完善消防安全设施,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出租人、承租人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初期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能力,消防安全水平,预防和减少出租房火灾事故,以点带面,全面提升盖北镇出租房消防安全环境。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上虞区盖北镇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推进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盖北镇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

工作组组长:朱炜江   徐松杰

副组长:唐柏兴      

成员:镇政法办成员,镇海村、丰棉村、镇东村、丰富村、夏盖山村、世海村主职干部及治保主任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盖北镇综治办,办公室主任由任峰担任,副主任由王一敏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联络、信息报送、资料收集。

四、整治对象和内容

(一)整治对象。居住出租房;公共消防设施、道路。

(二)整治内容整治内容为:1、未明确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消防安全责任的;2、未配置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的;3、电气线路乱拉乱接现且未穿管敷设的;4、房屋内部隔断违规采用可燃易燃材料分隔的;5、外窗设置无法从内部开启的防盗窗等影响灭火救援、人员疏散逃生的障碍物的;6、电动车在居住出租房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乱停乱放及充电的;7、出租房居室内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8、群租房内未配置独立式烟感探测器,公共走道或大厅未配置手动报警装置,未按要求安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9、消防车道无法满足消防车通行要求的;10、市政消火栓配置不合理等问题。

五、工作步骤

整治工作共分居住出租房集中排查阶段、居住出租房集中整治阶段和综合整治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居住出租房集中排查阶段(2019年3月25日至4月15日)。

  (1)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按照“户不漏房、房不漏间”的原则,各村组织力量对村居住出租房进行全面排查,检查时填写《居住出租房屋综合整治普查登记表》(附件1),通过边排查、边宣传、边整改,发现未签订《居住出租房屋治安、消防责任书》(附件3)要重新签订,指导房东与承租人签订租房协议(附件4),落实出租房东和承租人安全责任;对排查到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认真登记并及时告知房东进行整改

  2)区分情况、分类造册。要在掌握基本情况的基础下,针对不同区域、不同类别,逐一明确整改单位、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分类施策,落实整改,对居住10人以上的出租房居室、公共走道必须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报警探测器,手动报警装置及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要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点和专用充电装置,并与建筑其他部位采取防火分隔,设置配备消防器材,落实专人管理。对所有出租房屋要一户一档,建立电子档案。

居住出租房综合整治阶段(2019年4月15日至5月30日)。

全面推动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于拒不整改火灾隐患或火灾隐患严重,由消防大队、派出所等职能部门严格执行《浙江省消防条例》、《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绍兴市居住房屋出租管理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查处,顶格处罚。

综合整治验收阶段2019年6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根据整治情况,组织专门人员开展检查验收,同时应建立健全居住出租房火灾危险性分析、消防安全分类管理以及重大火灾隐患举报、公示、督促整改等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防止隐患反弹。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村及有关单位要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严密组织开展整治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二)明确责任,整改到位。各村及有关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能和责任分工进行督促整改,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要根据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并分解落实工作任务,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排查到位、整治到位。

(三)齐抓共管,注重长效。各村及有关单位要杜绝推诿扯皮,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及时沟通协调,通力协作,及时通报相关信息,加强部门联动执法。抓好整改,消除隐患。对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予以严肃追责。

(四)广泛宣传,强化教育。各村及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各种渠道,深入宣传加强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的重要意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广泛发动群众,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努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整治的良好社会氛围。要组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积极配合做好本次专项整治的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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