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索引号: | 002590729/2020-610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虞发改价〔2020〕69号 | 公开日期: | 2020-08-24 10:05 |
发布单位: | 区发改局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适当调整绍兴市上虞区阳光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 | ||
|
||
虞发改价〔2020〕69号 绍兴市上虞区阳光学校: 你校报来的《关于要求调整2020年秋季新生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由于办学成本增加,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18版)和《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经成本监审和调查,决定适当调整你校收费标准,现将有关收费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费:走读生学费基准收费标准调整至11900元/生·学年,在上下浮动幅度不超过25%的范围内,由你校自主确定具体收费标准,报区发改局备案后执行。 二、本通知自2020年秋季学期起执行。学费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请学校做好收费公示工作。
2020年8月14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