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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6820025905857/2021-672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丰政〔2020〕45号 | 公开日期: | 2020-09-16 15:00 |
发布单位: | 丰惠镇 | 有效性: |
关于印发《丰惠镇简易升降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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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丰惠镇简易升降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丰惠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6日 丰惠镇镇简易升降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彻底消除我镇简易升降机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助推平安丰惠创建顺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简易升降机安全规程》(GB28755-2012)及上级有关简易升降机专项整治行动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全镇范围开展简易升降机(以下简称升降机)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按照“以企为主、分类治理、治旧限新、引导规范”基本原则,以简易升降机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安全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促进特种设备安全形势定好转。 二、整治范围简易升降机,是指以曳引机、卷扬机、电动葫芦、液压泵站等作为驱动装置,通过钢丝绳、齿轮齿条、链条或液压油缸等部件带动货箱,在井道内沿垂直或与垂直方向倾斜角<15°的刚性导向装置运行的仅用于运载货物的起重机械。具体划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非特种设备简易升降机:指额定起重量<500kg且货厢最大有效面积<2.1㎡的升降机;第二类属特种设备简易升降机:指额定起重量≥500kg或货厢最大有效面积>2.1㎡的升降机,凡使用上述两类设备的企业均列入此次专项整治范围。 三、整治重点各行政村(社区)及有关单位应在辖区内组织开展简易升降机隐患大排查,对排查发现的达不到以下标准的简易升降机,应逐台建档、分类指导、限期整改,整后必须经有关单位确认合格方可使用。 1、非特种设备简易升降机整治标准:指额定起重量<500kg且货厢最大有效面积<2.1㎡的简易升降机。整治标准:要求企业加装起重量限制器,书面承诺额定起重量小于500kg,纳入企业自主管理,并落实以下安全措施:1、在进出货口装设围栏或栏杆;2、必须设置可靠的停层防坠落装置;3、挂钩要采取自锁防脱措施;4、井架四周有安全围护;5、在升降机明显位置设置限重标识(额定起重量小于500kg)、操作规程和“严禁载人”等警示标识;6、重大维修由专业单位进行,整治验收由镇政府组织力量进行。 2、属特种设备简易升降机整治标准:由资质单位改造完毕后必须经绍兴特种设备检测院检验合格,在质监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按照特种设备“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三落实”:落实管理机构、落实责任主体、落实规章制度;“两有证”:设备有使用证、作业人员有上岗证;“一检验”:设备及附件依法在检验有效期内)使用要求执行,并和具备资质的升降机维保单位签订维修保养合同,实施定期维保。 四、整治步骤(一)自查检查阶段(即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利用各种宣传形式,提高治理隐患的自觉性,要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并对照本方案积极进行整改。相关单位务必加强自查,摸清底数。镇升降机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核查。相关企事业单位认真填写《企业在用简易升降机情况调查表》(附件1),各行政村(社区)对辖区内小微企业进行检查排查,完成后填写《简易升降机情况调查汇总表》(附件3)于9月30日前报送镇升降机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10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对发现的升降机隐患,丰惠镇市场监管所、镇安监所等部门要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对限期整改不达标的单位,一律查封相关设备;对需立案查处的,要及时立案查处。对无证从事特种设各简易升降机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的,市场监管部门要严肃处理,该立案的立案,镇安监所可暂扣作业人员的金属焊接资格证书;无作业资格证的焊接人员,建议公安部门予以行政拘留。对使用升降机的无证无照加工点,市场监督管理所应予以打击取缔。对拒不整改的,由镇升降机整治领导小组牵头开展联合执法,坚决查处取缔;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置。 (三)固提升阶段(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各单位应保持升降机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力度,完善治理措施和制度,建立非特种设各升降机日常监管、隐患分级治理、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制度镇安监所要牵头在全镇范围内构建隐患动态监管体系安全责任体系、安全评价体系、应急救援体系,逐步形成特种设备升降机管理机制。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企业安全教育,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升降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长徐桦表任组长,工业副镇长王琪任副组长,严棋江、朱叶训、陈茂章、陈剑峰、潘国军、华升为成员。办公室设在镇安监所,严棋江任办公室主任。镇安监所在市场监管部门业务指导下负责发放整改告知书,并对企业填写的《非特种设备升降机确认单》(附件2)按照非特种设备升降机整治标准进行现场核实。 (二)立足长效,加强督导。要认真吸取经验教训,总结以往事故发生的原因、特点及规律,举一反三,查找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预防事故的发生。要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检查督导,对成效明显、工作力度大的办事处予以表彰,对措施不力,成效不显著的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1.企业在用简易升降机情况调查表 2.非特种设备升降机确认单 3.简易升降机情况调查汇总表 附件1: 企业在用简易升降机情况调查表填写单位:(盖章)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1、此表由使用单位在自查自纠后填写。 2、非特种设备升降机指额定起重量<500kg,且货厢最大有效面积<2.1m²。附简易升降机照片。 3、整改意向中第一类为非特种设备简易升降机;第二类为属于特种设备简易升降机。 4、此表于9月30日前上报镇安监所,联系电话:82081021,82826882。 附件2: 非特种设备升降机确认单编号: 丰惠镇人民政府: 因生产需要,我公司(厂)使用了 台货厢最大有效面积为 m²的升降机,升降机的额定起重量为 kg。 特此证明。
企业公章: 负责人签名: 现场确认情况:(由乡镇、街道填写并盖章) 检查人员: 、 年 月 日 备注:1、本证明一式叁份,乡镇(街道)、企业、有关部门各留档一份。 2、此表格有效期为2年 附件3: 简易升降机情况调查汇总表填写单位:(盖章) 填报人: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注:1、此表由各行政村(社区)填写。 2、此表于9月30日前上报镇安监所,联系电话:82081021,828268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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