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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622/2021-645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1-01-12 17:09
发布单位: 盖北镇

2020年盖北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20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相关工作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盖北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条例,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形式,稳步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现将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一、总体情况

(一)概述

1.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建设

为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根据工作需要,我镇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委副书记任办公室主任,党政办主任任联络员,其他办线主任为成员,有序扎实推进镇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要求行政村即时调整“三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改由村书记任组长,两委班子为成员。村书记统筹部署“三务”信息公开工作,两委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安排,具体负责各类信息采集、发布、审核、维护、问题反馈等工作。

2.规范建设政务公开平台

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充分运用新媒体手段拓宽信息传播渠道。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本镇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优化查询检索功能,方便群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信息,提高公众的体验满意度。抓实管好政务新媒体工作,及时清除“僵尸”新媒体账户。根据浙江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明确区委组织员任新媒体运营单位负责人,由宣传线负责平台的维护,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平台管理机制,完善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切实加强信息审核、发布工作的日常管理,确保新媒体账号的信息内容和技术安全。

3.优化完善信息公开栏目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8〕6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9〕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在原先设置目录的基础上,新增建议提案、公共资源配置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子栏目,将土地流转、农田水利工程、筹资筹劳、宅基地使用等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以及社会救助、养老保障、医保社保、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和就业供求等民生领域信息及时发布至政务公开平台。制定完善盖北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标准目录,建立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机制,保证“应公开尽公开”,提高信息工作的透明度和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4.深化落实工作监督保障

一是狠抓责任落实,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日常考核。制定《关于印发〈2020年度盖北镇机关干部全员考核办法〉的通知》,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评价机关干部考核的一项指标,明确责任到岗、落实到人。对未按照要求开展工作的,予以督促整改或通报批评。二是护航社会评议工作开展,接受公众对我镇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完善民意汇集机制,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采取咨询协商、实地走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深化拓展公众参与和政民互动,加强公众意见征集与意见反馈双向关联公开,深入推进决策执行进展公开。

2020年,我镇就政府网上主动公开信息件数92件,内容涉及机构信息、政策文件、公告公示、政务动态、计划总结、人事信息、财政预决算等多个模块。政府信息公开途径除了以门户网站、报纸、广播、电视、宣传栏外,还创新形式运用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学习强国等新媒体形式主动公开信息。全年微信公众号“翠韵盖北”、抖音号“藤缘盖北”发布227条,在上虞日报、绍兴日报、浙江日报上虞新闻等各大媒体上发布120多条,今年在“学习强国”平台发布4条。

本年度我街道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本年度我街道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诉讼或复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2020)新制作数量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2019)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22

2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2019)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21

3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2019)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41

1604.2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2020)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2019)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2021)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是也有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有待提升。二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和公开渠道有待改进和拓宽。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1年,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改进。

1、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进一步梳理、整合政府信息,规范公开政府办事服务信息,为群众、企业等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2、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升级完善信息公开目录体系,规范公开行为,逐级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

3、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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